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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对沪昆高速公路改扩建铅山互通连接线至鹅湖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铅交字[2022]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和代表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结合组织专家评审意见,同意实施沪昆高速公路改扩建铅山互通连接线至鹅湖大道工程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起于沪昆高速铅山枢纽互通收费站起点,经过大长石岭、上高塘村、在信州理工西侧与武夷山大道平交后向南延伸,在杨梅山东面穿过,终于费宏大道与鹅湖大道平交口处。路线全长约5.66公里,其中设置特大桥1228米/1座,中桥66米/1座,平面交叉5处。公路等级一级公路,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40米。 2、主要技术标准 公路等级一级; 设计速度60公路/小时; 路基宽度及横断面布置:主线路基宽40米,导入辅路段路基宽73米及69米;项目起点至K4+818路段主线标准路基宽度为40米,K4+818至终点路段因主线人行道已导入辅路,该路段主线标准路基宽度为36米。滨江路至终点路段主线两侧均设置辅路,单侧辅路路基宽度为16.5米。 本项目起点至滨江路跨线桥路段主线采用标准路基宽度40米,滨江路跨线桥至终点路段采用主线与辅路叠加组合的路基宽度73米及69米: 1)起点至滨江路跨线桥路段采用主线标准路基宽度40m,横断面布置:2.5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1.0(侧分带)+0.5米(路缘带)+3x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3.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3x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1.0米(侧分带)+3.5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 2)滨江路跨线桥至峰顶山路平交口路段路基宽度73m(其中主线宽40米)横断面布置:辅路[3.0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0米(机非分隔带)+0.25米(路缘带)+2x3.5米(行车道)+0.25米(路缘带)+0.5米(绿化带)]+主线[2.5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1.0米(侧分带)+0.5米(路缘带)+3x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3.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3x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1.0米(侧分带)+3.5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辅路[0.5米(绿化带)+0.25米(路缘带)+2x3.5米(行车道)+0.25米(路缘带)+2.0米(机非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3.0(人行道门。 3)峰顶山路平交口至终点路段路基宽度69m(其中主线宽36米) 横断面布置为:辅路[3.0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0米(机非分隔带)+0.25米(路缘带)+2x3.5米(行车道)+0.25米(路缘带)+0.5米(绿化带)]+主线[0.5米(防撞栏)+3.5米(非机动车道)+1.0米(侧分带)+0.5米(路缘带)+3X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3.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3x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1.0米(侧分带)+3.5米(非机动车道)+0.5(防撞栏)】+辅路[0.5米(绿化带)+0.25米(路缘带)+2x3.5米(行车道)+0.25米(路缘带)+2.0米(机非分隔带)+3.5 米(非机动车道)+3.0(人行道〕] 路面类型:沥青砼路面; 公路荷载等级1级; 桥梁设计标准 1)公路等级:一级公路; 2)设计荷载:公路—I 级,人群荷载:2.5KN/m2; 3)设计基准期:100年; 4)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桥、小桥、涵洞1/100; 5)桥面宽度:桥梁起点至K4+818处桥面宽度:3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11.5m(机动车道)+11.5m(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K4+818 至桥梁终点处桥面宽度:0.5m(防撞墙)+3.5m(非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11.5m(机动车道)+11.5m(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0.5m(防撞墙)。 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 18306-2015)”,区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按Ⅵ度区考虑抗震设防等级和措施。 7)投资估算:建设里程5.66公里,总投资79412.64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4030.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8398.79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8083.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45万元,预备费6347.4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537.85万元。 二、相关专家意见: 1、建设的必要性 拟建项目位于铅山县北部的新滩乡、鹅湖镇境内,是G60沪昆高速改扩建铅山枢纽互通的延伸工程,也是沪昆高速公路与铅山县城相连的一条联络通道公路。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结构,统筹城市发展规划,缩短铅山县城至沪昆高速公路距离,改善县城及沿线区域交通环境,满足未来交通发展需要,促进县域社会经济及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交通量预测 拟建项目采用“增长率法及定性分析相结合”进行交通量分析与预测,交通量预测结果基本可信。 3、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 拟建项目是G60沪昆高速公路改扩建铅山枢纽互通的延伸工程,推荐方案路线起于沪昆高速公路铅山枢纽互通收费站起点,经大长石岭、上高塘村东侧,在上饶市信州理工学校西侧与S522(武夷山大道)平交后向南延伸,在下杨梅山村东侧跨过信江,之后路线沿费宏大道向南,终于费宏大道与鹅湖大道平交口处,路线全长5.66Km,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技术标准 《工可报告》提出拟建项目技术标准: 1. 公路等级: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 2. 设计速度:60km/h; 3. 路基(路幅)宽度:40m(73m、69m); 4. 桥梁宽度:40m(35m); 5. 行车道宽度:3.50m(双向六车道); 6. 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7. 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1/100; 8. 通航等级:Ⅲ—(3)级; 9. 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10.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4、总体、路线 1.路线起终点 拟建项目路线起于沪昆高速公路铅山枢纽互通收费站;结合铅山县城市总体规划,终点位于费宏大道与鹅湖大道平交口处;原则同意《工可报告》提出的路线起终点位置。 2. 路线方案 《工可报告》在信江桥位处,提出了信江比较段西线(方案一、方案二)、东线(方案三)两个桥位路线方案进行比较。西线(方案一、方案二)以R-1500m半径的曲线跨越信江,方案一、方案二只在纵断面上进行比较,方案一按2孔90米跨径设置通航孔,方案二按1孔160米跨径设置通航孔;东线(方案三)主桥桥位在直线上,但主桥桥位与航道交角约70°,为满足通航要求,桥梁通航孔跨径更大,因此方案三只做了定性比较;经综合比较,推荐西线的方案二。 原则同意《工可报告》推荐的方案二。 3. 本项目中未设置中央分隔带,不满足公路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应补充完善相关设计。 4. 本项目终点处主路与辅路分流点离终点平交口太近,交织段短,不利于车辆安全行驶;纵坡过缓(0.3%),不利于路面排水;建议进行优化设计,适当抬高纵坡,增加分流点与平交口的间距。 5、路基、路面 1. 应补充该地区控规中综合管网(管廊)的控制性竖向标高,核实本工程道路路基设计标高。 2. 路基横断面中,有一个行车道的宽度采用3.75m,不符合行车速度的要求,应说明其依据。 3. 本地区多红壤、红砂岩,应论证路基填料来源的可行性;路基填料全部采用移挖做填的利用方,其中利用石方占多数,规范规定软质岩石不得用于路床填料,膨胀性岩石、易溶性岩石和盐化性岩石不得用于路堤填筑,应补充论述其利用石方的可行性。 6、桥梁、涵洞 1. 主桥处在R-1500m的平曲线上,存在桥墩与水流夹角偏大的不足,对航道通行有一定的影响,原则赞同推荐桥位方案一。 2. 主桥提出了(50+2x90+50)m变截面连续梁(方案一)、(88+160+88)m变截面连续梁(方案二)、(88+160+88)m双塔斜拉桥、(68+200+68)m中承式拱共4个桥型方案,方案均可行,连续梁具有施工难度小、造价低、养护成本少等优点,结合通航影响评价结论,原则赞同推荐桥型方案二。 3. 跨滨江大道和葛仙山路分别采用(35+65+35)m变截面连续梁、(32+56+32)m变截面连续梁,桥型选择合适,原则赞同;建议桥孔布置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 其它引桥均采用30m预制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方案可行,原则赞同。 7、通航、水文 1. 补充上、下游既有和规划桥梁的距离,核查是否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规定的要求。 2. 核查桥位与《上饶港总体规划》铅山港区既有码头和规划岸线的关系,核查是否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规定的要求。 3. 补充桥位与上下游既有和规划的饮用水取水口距离,核查是否满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要求。 8、工程地质 1.补充完善区域稳定性评价,路基、路堑及桥涵工程地质评价。 2.补充完善天然筑路材料调查成果。 9、估算 1. 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正确,符合相关标准和文件规定,工程项目费率正确,指标的套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合理。 2. 主要材料单价应按最新一期《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3. 本项目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组成,方式可行,应尽快落实,并提供地方资金配套的承诺函。 4. 本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的依据和方法正确,参数的选择恰当,评价结果基本可信,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5. 应根据修改后的投资估算对经济评价进行调整。 10、其他 1.项目涉及110KV高压线问题,应尽快与电力部门落实改迁方案。 2.补充项目相关审查意见、会议纪要、地方意见、部门意见等。 3.建议设置港湾式公交站。 三、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要求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四、项目业主单位:铅山县交通运输局。 五、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项目代码:2205-361124-04-01-693896。 八、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 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 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 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请按本批复要求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2022年12月12日
抄 送:县自然资源局,县监委办公室,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印发 项目名称:沪昆高速公路改扩建铅山互通连接线至鹅湖大道工程建设项目 基本条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 部 招 标 部 分 招 标 自 行 招 标 委 托 招 标 公 开 招 标 邀 请 招 标 勘 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 筑 工 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 装 工 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备
重 要 材 料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其它费用,按照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标准,招标按《铅府办发[2019]7号》、《铅府办发[2019]11号》文件执行。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安装工程、重要材料、设备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3、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信息网络,或者国家指定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4、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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