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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县枫岭头镇场地风险评估报告

2023-10-02 01: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江西省上饶县枫岭头镇场地风险评估报告

    目录

     1 摘要

     2 概述

2.1 调查范围

2.2 评估目的与原则

2.2.1 评估目的

2.2.2 评估原则

2.3 编制依据

2.3.1 法律法规

2.3.2 技术标准

2.3.3 其他资料

2.4 工作内容及技术路线

2.4.1 工作内容

2.4.2 技术路线

3 污染地块概况

3.1 区域自然环境状况

3.1.1 区域位置

3.1.2 地形地貌

3.1.3 气候特征

3.1.4 河流水系

3.1.5 水文地质

3.2 区域社会经济概况

3.2.1 行政区划及人口

3.2.2 社会经济

3.3 敏感目标

3.4 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3.4.1 地块现状

3.4.2 地块历史

3.5 相邻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3.5.1 相邻地块现状

3.5.2 相邻地块历史

3.6 地块利用规划

4 前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

4.1 初步调查

4.1.1 污染识别结论

4.1.2 初步采样及分析结果

4.1.3 风险筛选结果

4.1.4 调查结果分析

4.1.5 结论和建议

4.2 详细调查

4.2.1 详细采样

4.2.2 筛选结果

4.2.3 调查结论

4.3 前期调查总结

    5 危害识别

5.1 关注污染物的判定

5.2 污染源分析

5.3 受体分析

5.4 污染地块概念模型

6 暴露评估

6.1 规划用地方式

6.2 暴露途径分析

6.3 暴露量计算

7 毒性评估

8 风险表征及不确定性分析

8.1 风险表征模型

8.2 风险评估结果

8.3 不同暴露途径的贡献率

8.4 模型参数敏感性分析

8.5 不确定性分析

9 土壤铅健康风险评估

9.1 基于ALM模型的土壤铅风险评估模型

9.2 基于ALM模型的土壤铅风险控制值

10 治理与修复建议

10.1 修复目标值确定

10.2 管控/修复范围及工程量

10.2.1 地块土壤修复/管控范围确定原则

10.2.2 土壤修复范围及修复方量

10.3 管控技术建议

10.3.1 风险管控技术筛查

10.3.2 风险管控技术比选

11 风险评估结论及建议

11.1 结论

11.2 建议

1 摘要

1.1项目概况

枫岭头镇分布有较多的重金属冶炼企业,2007年共有重金属排放企业9个,2010年减少为5个。其中,铜、铅、锌冶炼业为区域的主要防控行业,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Pb)、汞(Hg)、镉(Cd)、铜(Cu)、类金属砷(As)。在常年的冶炼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铅、镉、砷等重金属的污染已经深入影响到周边方圆1km范围内甚至更远区域的土壤,其中山谷地貌的原厂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尤为严重。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不可逆转性、可迁移性差、滞留时间长、不能被微生物降解等特点。

本次评估地块周边分布有较多的重金属冶炼企业以及相关的工业企业,这些企业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产生大量的含重金属废水,这些废水通过地表径流,对周边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进而危害周边地块的人群以及环境健康。A地块以山地丘陵为主,尚未开发利用,东侧和南侧聚集有大量的工业企业,其中包括数家金属冶炼企业;C地块为荒地,北侧部分地势逐渐升高,南侧部分较为平坦,有较多的小池塘及洼地,紧邻一家金属冶炼企业,受其生产活动影响较大。而且C地块周边居民历史上曾经发生血铅中毒事件,社会影响较大。根据《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本次调查地块将作为工业用地(第二类用地)使用。因此,依据生态环境部、工业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文件)中“被污染的地块进行再次开发利用之前应进行环境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要求,该地块需要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2地块基本信息

本次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为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重金属治理项目的两个地块(A/C地块),总面积为304亩,其中A地块评估面积约174亩,C地块评估面积约130亩。

2017年7月-2018年10月及2019年5月,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政府委托调查机构对枫岭头镇重金属治理项目的地块分别进行了初步和详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3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江西省上饶县枫岭头镇(A/B/C地块)地块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可知:A和C地块土壤存在重金属砷、铅和锌超标现象,B地块未出现污染物超标现象。其中A地块超标点位位于A地块东侧边界;C地块超标点位位于C地块靠近远翔实业一侧。建议针对超标污染物,对A地块及C地块超标所在区域及二者可能影响的附近区域的土壤进行详细调查。土壤有机物有检出但无超标现象,建议后续调查对于土壤有机物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以确定土壤是否存在有机物污染。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物均无超标,详调阶段建议在土壤重金属超标区域重点调查。

1.4详细调查结论

根据《江西省上饶县枫岭头镇(A/C地块)地块环境详细调查项目》可知,(1)土壤中的重金属砷、铅和锌超标。(2)地表水样品除了锌、汞、镉、铅、挥发酚五项未检出外,其余指标均有检出,且检出浓度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值。(3)底泥样品三项重金属均有检出,但未超过相应的标准值。(4)地块未来用途为工业用地,详细调查土壤样品中砷、铅、锌超过相应对的筛选值,建议针对本地块污染特征结合未来利用规划,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明确地块关注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5)若后续健康风险评估结果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建议针对本地块的污染情况和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修复技术方案。在本地块修复工程实施前,针对土壤中关注污染物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根据地块调查得出的污染结果,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政府委托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华诚”)对存在污染现象的A和C地块进行风险评估,计算修复目标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提出建议修复的范围、土方量及建议的修复技术方案。

1.5环境风险筛选概况

本报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及导则,依据环境监测方案及样品分析检测报告,对样品分析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初步和详细调查结果,确定本项目地块关注污染物为砷、铅,其中A地块东侧土壤有砷、铅和锌超标,最大超标深度为1m;C地块靠近远翔实业一侧土壤有砷和铅超标,最大超标深度为0.5m;根据地块未来用途计算人体健康风险,确定地块砷、铅风险是否可接受;提出地块污染物砷、铅修复目标值及风险控制目标值,初步确定修复范围和工作量。

经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定地块土壤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砷、铅和锌。根据地块未来用地规划和多种暴露情景,对地块关注污染物开展了风险评估,发现地块A和地块C土壤中砷的致癌风险超出了1.0E-06的限制值,风险不可接受。地块A和地块C中计算出的成人血铅浓度平均目标值为7.9μg/dL,A地块和C地块成人血铅水平大于美国环保总署确定的土壤风险临界水平5%,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分析比较风险控制值与地块所在地区关注污染物背景含量和国家相关标准中的规定的限值,既要保证环境健康风险合理可控,又要满足地区的技术经济状况,经过综合考虑,确定了地块土壤治理修复目标值,即砷修复目标值定为60mg/kg,铅修复目标定为800mg/kg。

1.6环境风险修复范围及工程量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A地块修复范围为33234m2,修复深度为1m,修复工程量为33234m3;C地块修复范围为35494m2,修复深度为0.5m,修复工程量为17747m3。总共需治理的污染工程量为50981m3。

1.7管控和修复建议

(1)建议地块责任主体委托具有资质和经验的单位编制地块管控方案,并在地块再开发利用前实施修复工程,以保障地块安全利用。

(2)编制修复方案前,地块责任主体应明确污染土壤的排放去向;在编制修复方案时,考虑修复工程与地块未来开发紧密结合,在保障地块安全的情况下,最大程度降低工程投资。

(3)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前应系统识别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切实防范二次污染,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8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规划,A地块和C地块目前暂无开发计划,故拟对A地块和C地块中需要修复区域进行管控管理,A地块管控面积为33234m2,C地块管控面积为17747m2,若后期需要进行开发,需要对污染地块进行修复达标后方可进行开发。

2 概述 2.1 调查范围

本次风险评估范围为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重金属治理项目的两个地块(A/C地块),其中A地块评估面积约174亩,C地块评估面积约130亩。总评估面积为304亩。两个地块的相对位置如下图所示:

2-1  两个地块相对位置图

各评估地块中心点坐标如下表所示:

表2-1  各评估地块面积及中心点坐标

地块名称

面积(亩)

中心点坐标

N

E

A地块

174

28°27′17.49″

117°48′40.75″

C地块

130

28°27′35.85″

117°48′49.16″

两个地块的地块评估范围如下图所示:

图2-2  A地块评估范围图

图2-3  C地块评估范围图

每个地块边界拐点坐标如下表所示:

表2-2  地块边界拐点一览表

监测地块

拐点坐标

X

Y

A地块

3149334.620

39579623.380

3149168.401

39579764.533

3149148.639

39579750.137

3149054.713

39579744.956

3149023.587

39579754.835

3148996.616

39579607.392

3149063.973

39579572.314

3149062.317

39579567.619

3149081.089

39579557.123

3149078.257

39579543.153

3149093.888

39579500.537

3149057.378

39579356.310

3149023.830

39579354.646

3149010.522

39579337.168

3148999.416

39579299.516

3148974.893

39579296.405

3149058.509

39579449.643

3148913.268

39579187.597

3148998.884

39579080.962

C地块

3149930.406

39579621.800

3149905.142

39579650.650

3149811.097

39579701.914

3149771.995

39579763.296

3149766.840

39579791.254

3149667.653

39579834.486

3149714.185

39579991.370

3149537.919

39579733.524

3149507.442

39579222.779

3149541.020

39579221.009

3149577.537

39579350.043

3149650.027

39579600.995

3149695.291

39579604.664

3149728.664

39579649.068

3149814.625

39579607.241

3149900.283

39579605.357

3149915.627

39579590.892

备注: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2 评估目的与原则 2.2.1 评估目的

本项目风险评估的目的主要包括:

(1)综合地块水文地质、污染物空间分布及其理化特征等调查结果,构建地块污染概念模型。在此基础上,结合该地块未来用地功能、暴露情景、主要暴露受体等地块特征因子,并开展定量的健康风险评估,确定地块关注污染物的健康风险。

(2)针对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的污染物,计算可接受风险水平条件下的风险控制目标,结合其污染空间分布,确定地块应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区域,估算需修复的面积及其方量。

2.2.2 评估原则

(1)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

地块风险评价过程遵循我国现行的工业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价相关法律、技术导则、规范以及该地块的相关规划,充分查明该地块的污染现状、分布和特点,以科学的观点分析和论述该地块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确保地块风险评估结果的有效性。

(2) 基于特定地块的健康风险评估

为确保地块风险评价结果最大程度符合地块实际情况,风险评价中所涉及的特征参数将采用二类用地情况下相关参数,科学客观的根据现阶段已获取的地块污染数据、揭露的地块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当前地块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发展水平,评估地块未来在开发情景下各种关注污染物的健康风险,并提出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目标。此类评估的结果能为地块风险管理者最大限度的将风险降低至可忽略程度提供科学依据。

2.3 编制依据 2.3.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3)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7月1日);

4)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5)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6)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

8)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9)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2.3.2 技术标准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4)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与修复技术指南(试行)》(2014);

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682-2019);

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7)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DB36/1282-2020);

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9) 《土壤及地下水干预值标准》(荷兰);

10)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编制大纲(试行)》(赣环土字[2018]30号)。

2.3.3 其他资料

(1)《上饶县枫岭头镇饶商回归产业园一期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上饶市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上饶县远翔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有色金属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

2.4 工作内容及技术路线 2.4.1 工作内容

(1)利用RBCA软件计算地块检出污染物的筛选值,对污染物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较高风险的污染物,作为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的关注污染物;

(2)在现场勘察和采样监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以筛选出的关注污染物为评估对象开展土壤污染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初步了解土壤污染的风险区域的范围、分布,明确对人体健康危害的风险水平;

(3)选用地块特征参数,采样健康风险评估方法推荐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下,土壤中主要关注污染物的安全含量水平,初步确定风险控制目标值,为进一步确定污染土壤修复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4)初步估算土壤修复的区域面积及土方量。

2.4.2 技术路线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规定,污染地块风险评估工作内容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以及土壤风险控制值的计算,风险评估的流程图见图1-4。

图2-4  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流程图

3 污染地块概况 3.1 区域自然环境状况 3.1.1 区域位置

本次评估地块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地理位置如下图所示:

图3-1  上饶市广信区地理位置图

上饶市广信区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信江上游,地理坐标东经117°41′~118°14′,北纬27°58′~28°50′,东邻上饶市信州区、玉山县、广丰县,南连福建省浦城县、武夷山市,西接铅山县、横峰县,北接德兴市,总面积2240平方公里。

本次评估地块所在的枫岭头镇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中西部,浙赣铁路南侧,距广信区6公里。

3.1.2 地形地貌

上饶市广信区境内中山、低山、丘陵与河谷平原从南北两端向中部呈阶梯状递降,大致平行于信江对称分布,明显构成南北高、中部低的马鞍山地形,各类地形所占面积分别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6.2%、13.1%、48.8%和1.9%。

中山分布在县境南部和北部,包括五府山、灵山、华坛山等,占全县土地总面积36.2%,海拔1000-1800m,南部最高点五府岗海拔1891.4 m,北部最高点灵山天梯峰海拔1496m。灵山山峰切割强烈,瀑布较多。低山主要分布在上泸、四十八、郑家坊一带,占全县总面积13.1%,海拔500-1000 m。地形兼有中山与丘陵的特征,地表溶沟、溶槽、石芽多见,有地下溶孔、溶洞和地下河。丘陵低丘主要分布在县境中部信江两侧,占全县48.8%,海拔100-500m,多为丹霞地貌,有月岩、南岩、七峰岩等洞穴奇观。县内河谷平原呈长条状分布于信江两岸,宽处达4000-5000m,海拔50-70m,占全县总面积1.9%,主要由河漫滩和河流阶地组成,属侵蚀堆积地貌。

3.1.3 气候特征

上饶市广信区位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区,气候温和,降雨丰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无露期长。

气温:上饶市广信区年平均气温17.8℃,平均最高气温是1998年,为18.6℃;最低气温是1989年,为17.5℃。历年7月最热,月平均气温28.8℃;1月最冷,月平均气温6.2℃。

降水:年平均降水量2066.1mm,降水分布不均,南北山区多于中部丘陵平原,一般每年4-6月为雨季,降水约占全年的48%,10月至次年1月一般为旱季,降水约占全年的15%。

日照:月平均日照142.6小时,7月平均日照时数最长,为228.3小时;3月平均日照时数最短,仅80.2小时。

风向风速:该地区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次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春夏秋冬分别以N、NE、NE、N为主导风向,年平均风速1.3m/s。

枫岭头镇境内气候与浙江省相似,雨量充沛,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7.8℃,年平均降水量1737.8mm。平均年无霜期269.2天,年平均太阳辐射量为110.3kcal/cm2。

3.1.4 河流水系

境内河流纵横,水能丰富,信江横贯盆地中部,纳丰溪、泸溪、饶北河、槠溪和马眼水等支流。

流经永丰村的马眼河属于信江一级支流,发源于枫岭头镇平溪村,自北向南流经灵山源、黄低畈、峰头山、溪西、枫岭头,在白毛入马眼水库,出库后经西洲、江家村至湾里村马鞍山附近汇入信江,马眼水河道狭窄、曲流发育,河床多砾石,沙石,属山区性河流。

3.1.5 水文地质

地块的岩土体按岩土层的成因类型、岩性结构、工程地质特征等,按自上而下顺序描述如下:

1杂填土(Q4ml):红褐色、黄褐色,松散,稍湿,土质不均匀,主要由强风碎屑、中风化块石、粘性土以及少量垃圾等组成,属新近人工回填而成。层顶埋深0.00~0.00米,层顶高程97.61~98.70米,层厚0.50~1.70米,该层地块内局部分布。

2粉质粘土(Q4el+dl):黄褐色、浅黄色,可塑,成分主要为粉粒和粘粒,土质不均匀,刀切面稍光滑,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无摇振反应,局部约含10-25%的粗细砂。层顶埋深0.50~1.70米,层顶高程96.80~97.11米,层厚1.10~2.50米,该层地块内均有分布。

3-1强风化砂砾岩(K2):浅红色、红褐色,岩石强烈风化,原岩结构大部分破坏,矿物成分显著变化,风化裂隙很发育,岩芯破碎,呈砂砾状及少量薄饼状,碎石用手易掰断,遇水易软化、崩解、性质进一步降低;岩石坚硬程度属极软岩,岩体基本质量等级Ⅴ级,用镐可挖掘,干钻不易钻进。本次钻探局部区域为钻穿,层顶埋深为1.60~4.20m,层顶高程为94.50~96.01m,层厚0.80~1.90m,该层地块内均有分布。

3-2中风化砂砾岩(K2):红褐色,岩石中等风化,砂质结构,中厚层状构造,泥质胶结为主,节理裂隙稍有发育,岩芯较完整,无洞穴及软弱夹层分布,多呈柱状,一般节长6-10cm,个别最大可达15cm余,岩质较软,锤击可碎。岩石坚硬程度属软岩,部分软岩遇水及干湿交替易崩解,基础开挖后存在进一步风化的可能,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IV级。本次勘探该层未钻穿,揭露厚度3.00米,层顶埋深3.50米,层顶高程94.11米,RQD=68.00~76.00,该层地块内均有分布。

地块地下水主要赋存于杂填土中,地下水类型为上层滞水。据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及资料,该区域上层滞水稳定水位埋深0.60~2.00m,稳定水位高程96.70~97.01m,地块地下水主要受大气降水及地表水补给,地块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其稳定水位随地形及季节性气候影响而波动,结合场区所处地貌位置及地下水补迳排条件,场区地下水年变幅值约1~2m。

3.2 区域社会经济概况 3.2.1 行政区划及人口

上饶市广信区现辖旭日街道、罗桥街道、田墩镇、茶亭镇、枫岭头镇和铁山乡等2个街道、11个镇、10个乡,共29个居委会、195个行政村,总人口71.57万,其中枫岭头镇是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划定的重点区域。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2001年,其前身为上饶工业园区,2003年底由上饶县的旭日工业园、信州区的三江工业园和市本级的凤凰工业园整合而成。2006年5月通过全国开发区设立审核并经江西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江西上饶经济开发区,2006年8月成建制代管上饶县董团乡和兴园办事处,2010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并于2011年1月获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光学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开发区辖区总面积176平方公里,总人口近10万人。

枫岭头镇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境中西部,浙赣铁路南侧。总面积84.5平方公里,其中水田15077亩,旱地1807亩,山地77200亩,水域2092亩。下辖14个行政村,总人口4.1万。镇政府驻枫岭头村(320国道600公里处),距上饶县城6公里。

3.2.2 社会经济

2018年上饶市广信区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四个指标增速全市第一,三个指标增速全市第二,一个指标增速全市第三;2018年实现GDP237.2亿,增长9.4%,比全市高0.4个百分点,增速全市第三,创近五年来新高;财政收入26.4亿,增长12.1%,比全市高1.8个百分点,总量全市第三,增速全市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亿,增长7.4%,比全市高3.3个百分点,增速全市第一;税收收入21.2亿,增长20.8%,比全市高8.0个百分点,增速全市第一;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1-11月)38.5亿,增长43.0%,比全市高32.1个百分点,增速全市第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8%,比全市高0.4个百分点,增速全市第二;工业用电量3.9亿千瓦时,增长21.2%,比全市高14.6个百分点,增速全市第二;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95.6亿,增长26.4%,比全市高5.1个百分点,增速全市第二。

全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9.5亿,增长10.9%,同比加快0.4个百分点,比GDP增速高出1.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0.1%,高出全市1.8个百分点,同比提高5.8个百分点;工业结构悄然变化。从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看,代表高耗能产业的化学药品下降2.2%。

枫岭头镇林地面积宽广,以油茶林为主,是"中国油茶之乡"-----上饶县的油茶重点产区,且地下富藏石灰石、红石、烟煤、石煤等资源,具有很大的资源开发潜力。在做好产业招商的同时,枫岭头镇还实施"质量兴镇、名牌兴企"战略,引导扶持引进企业争创名牌以适应上饶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

枫岭头镇工业企业起步较早、基础较好。早在2001年,枫岭头镇就确立了"工业立镇"的发展思路。枫岭头镇一直坚持以工业化为核心不动摇,按照"建载体、扶支柱、创品牌"的工业发展思路,利用与上饶市区邻连、城区相接的区位优势,积极打造好有色金属综合基地和小五金基地,努力培育支柱产业,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使枫岭头镇有色金属冶炼产业、小五金产业、建材产业等得到迅猛发展。枫岭头镇有色金属冶炼产业的龙头企业华丰铜业实现税收2305万元,远翔实业有限公司纳税1600万元,汉邦贵金属有限公司纳税340万元,枫岭头镇有13个企业纳税过百万元,成为枫岭头镇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作为工业重镇,枫岭头镇也是上饶县招商工作的窗口。枫岭头镇结合枫岭头镇工业支柱的实际,以现有的建材、有色金属冶炼、光学仪器、低压电器等工业为基础,突出"招商引资是一号工程"的地位,扬优成势,进行主题招商,引进外地工业"凤凰"前来"安巢落户"。枫岭头镇严格把好企业引进的审核关,杜绝污染重、耗能高、效益低的企业落户,大力发展新型工业项目,使枫岭头镇的镇域经济驶上了高速前进的快车道。枫岭头镇共引进项目95个,工业项目达87个,其中与枫岭头镇建材、冶炼、五金等支柱产业相关联的企业达90%以上,为枫岭头镇工业形成"拳头"产业赢得了先机。

3.3 敏感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和卫星资料显示,评估地块1km范围内存在多个居民聚集区等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如下所示:

图3-2  A地块1km范围内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图

A地块各敏感目标相对位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1  A地块敏感目标一览表

敏感目标

相对位置

距地块距离(m

永乐村

地块西南侧

850

张家垄

地块西南侧

750

方家墩

地块东北侧

1000

岩村

地块东南侧

600

湾塘

地块东南侧

900

石皮底

地块东北侧

760

大塘边

地块东侧

400

龙井湾

地块西北侧

530

图3-3  C地块1km范围内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图

C地块敏感目标相对位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2  C地块敏感目标一览表

敏感目标

相对位置

距地块距离(m

枫岭头小学

地块东北侧

1300

兜兜幼儿园

地块东北侧

1200

方家墩

地块东侧

360

茶山底

地块东侧

810

石皮底

地块东侧

420

大塘边

地块东南侧

720

岩村

地块南侧

920

新世纪幼儿园

地块南侧

1150

龙井湾

地块西侧

440

本次地块两个地块一公里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主要为附近居民区,另外还有一所小学、两所幼儿园,距离地块1200m左右。综上所述,本次项目地块的敏感目标为周边居民区及学校。

3.4 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3.4.1 地块现状

本次项目地块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共分两个不相邻的地块(A/C地块)。

1A地块:

该地块为以山地丘陵为主,尚未开发利用。地块西侧为丘陵,北侧以货运铁路为界,东侧为工业园区,南侧临近320国道。

    (2)C地块:

该地块均为荒地,北侧部分地势逐渐升高,南侧部分较为平坦,有较多的小池塘及洼地。地块周边均为山地。

3.4.2 地块历史

根据人员访谈结果和Google Earth历史影像资料显示,A地块和C地块历史上均为荒地,尚未开发利用。以下是评估地块Google Earth历史影像图:

2002.8.3

2006.1.30

2010.10.31

2014.4.18

2015.1.24

2017.5.10

2018.7.20

2019.3.16

图2-4  A地块历史影像图

2002.8.3

2006.1.3

2010.10.31

2014.4.18

2015.1.24

2017.5.10

2018.7.20

2019.3.18

图3-5  C地块历史影像图

3.5 相邻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3.5.1 相邻地块现状

相邻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图如下所示:

2002.8.3

2006.1.30

2010.10.30

2011.5.17

2014.2.3

2015.1.24

2017.12.11

2018.7.20

2019

3-6  相邻地块历史影像图

由以上历史卫星影像图可知,2006年后,地块周边开始有企业聚集。

1A地块:

该地块西侧为居民点,南侧为上饶市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环保”)、上饶市安尚羽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尚羽服饰”)以及小型家居加工作坊,东侧有数家企业聚集,主要有:上饶县信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翔实业”)、江西际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海实业”)、江西省法曼隆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曼隆木业”)、江西扬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实业”)、上饶恩泉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泉油脂”)。北侧为高铁线路及山地。

2C地块:

该地块西侧和东侧为山地丘陵及零星居民点,北侧为上饶县远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实业”)以及一处废弃的砖窑,南侧为高铁线路及部分企业,企业同A地块。

以下为两个地块周边企业的分布:

3-7  地块周边企业分布图

3.5.2 相邻地块历史

地块周边各企业情况统计如下表:

3-3  地块周边各企业情况统计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现状

经营范围

华晟环保

2009

已停产

有色金属及贵金属的冶炼、加工及销售

安尚羽服饰

2018

运营至今

服装、服饰制品、床上用品、皮毛制品生产、销售;针纺织品及其原辅料(除棉花的收购)销售。

信翔实业

2012

运营至今

光学冷加工、精加工及销售

际海实业

2002

运营至今

煤炭、碳金(残极碳块)、铜冶炼还原剂研发、生产、销售

法曼隆木业

2016

运营至今

橱柜、衣柜及木制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家俱、家居用品、门窗、五金制品、包装材料、办公用品、酒店用品、厨房设备、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扬帆实业

2012

运营至今

电线电缆、铜丝铜板、开关、插座、五金、塑料、灯具、工具、电子仪器、电导体、PVC树脂生产、加工、销售。

卡斯曼门业

2018

运营至今

金属门窗、铝合金门窗、铝制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恩泉油脂

1979

运营至今

生产、销售茶油、茶粕。

远翔实业

2007

已停产关闭

金属冶炼

3.6 地块利用规划

《上饶县枫岭头镇总体规划(2017-2030)》已于2017年8月通过上饶县枫岭头镇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上饶县枫岭头镇总体规划(2017-2030)》及规划图,A地块用地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C地块用地规划远景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预留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用第二类用地。用地规划见附件6。

4 前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

该地块两个地块于2017年7月-2018年10月开展了初步调查工作,2019年8月开展了详细调查工作,编制完成的初步调查报告和详细调查报告均已通过专家评审。

4.1 初步调查 4.1.1 污染识别结论

项目组通过收集地块及地块周边资料及地块历史卫星图片等资料,访谈地块知情者了解有关地块历史信息,实地踏勘时观察地块内污染痕迹以及周边敏感目标,并对以上信息进行整理、核实,综合得出如下结论:

(1)调查地块由三个不相邻地块构成,总调查面积为608亩。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荒地,地块未来规划为工业用地;

(2)A地块周边区域潜在污染源较多,关注污染物较为复杂,主要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C10-C40);

(3)B地块周边区域无潜在污染源和关注污染物,但不排除区域内的气型污染物会以大气沉降的方式进入B地块;

(4)C地块周边区域关注污染物以重金属为主;

(5)调查地块周边区域产生的污染可能通过多种迁移途径进入地块内从而对地块内的受体产生危害。

综上考虑,为确定调查地块周边区域产生的污染是否对本地块产生影响以及地块内污染物种类等相关环境情况,故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4.1.2 初步采样及分析结果

2017年5月-2018年12月,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政府委托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地块环境初步调查,初步调查共两次采样检测,第一次采样检测时间为2017年5月-6月,共布设164个土壤检测点,采集土壤样品328个。土壤监测因子包括pH、重金属(镉、铅、总铬、锌、砷、汞)。

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8月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江西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9月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第一次调查存在未采集地下水样品、监测项目偏少等问题,为全面摸清调查场地的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10月,上饶县枫岭头镇政府再次委托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原有的调查基础上展开场地环境补充调查工作。补充调查时间为2018年10月-12月。补充调查工作共布设了37个土壤监测点(包括2个土壤对照点),10个地下水监测井,采取土壤样品107个,地下水样品11个。土壤监测因子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基本45项指标以及锌;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pH、8种重金属(锌、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类。

两次调查共布设土壤点位201个,地下水监测井10个,共采集土壤样品435个,地下水样品11个。

4.1.3 风险筛选结果

(1)第一次调查

所有送检的样品检测出的pH的范围在4.50~7.30之间,均值为5.57,为弱酸性土壤。土壤水分含量水平平均为17.73%。

A地块重金属超标点位A4、A5、A9、A10、A11、A16、A17、A18、A19、A26、A27、A28、A36、A37位于A地块东侧,而地块东侧为工业区,聚集了信翔实业、际海实业、法曼隆木业、扬帆实业、恩泉油脂等工业企业,重金属超标推测很大可能来自这几家企业的影响,因此详调阶段需重点调查A地块东侧。

B地块第一次调查以及补充调查均未有污染物超标,故无需进行详细调查。

C地块重金属超标点位C8、C13、C14、C15、C16、C18、C19、C20、C21、C22、C23、C24、C25、C26、C27、C28,位于地块靠北一侧,邻近远翔实业公司。远翔实业为一家从事金属冶炼的企业,现已停产。点位重金属超标有可能来源于远翔实业。

(2)补充调查

背景点重金属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所有送检的样品检测出的pH的范围在5.17~9.05之间,均值为7.28,为中性偏弱碱性土壤。干物质含量水平平均为97.7%。

105份样品的8项重金属均有检出,其中砷、铅的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的浓度超过《荷兰土壤和地下水干预值标准》中土壤介入值。其中,砷超标点位深度有16个分别为:

A地块:A1-0.2、A1-0.5、A2-0.2、A2-0.5、A3-0.2、A3-0.5、A5-0.2、A5-0.5、A5-1.0;C地块:C1-0.2、C2-0.2、C2-0.5、C4-0.2、C6-0.2、C10-0.2、C11-0.2。

铅超标点位深度11个,分别为:A地块:A2-0.2、A3-0.2、A2-0.5、A2-1.0、A3-0.5;C地块:C2-0.2、C3-0.2、C4-0.2、C6-0.2、C9-0.2、C10-0.2。

锌超标点位深度有3个,分别为:A地块:A1-0.2、A1-0.5、A1-1.0。

其中砷最大超标倍数为2.65倍,超标点位为A1-0.2,平均超标倍数为0.52倍;铅最大超标倍数为2.51倍,超标点位为A2-0.2,平均超标倍数为0.80倍。锌最大超标倍数为4.42倍,超标点位为A1-0.2,平均超标倍数为2.26倍。超标点位绝大部分位于土壤以下0.2m和0.5m深度。

除了三氯甲烷、1,1-二氯乙烯和氯乙烯、二苯并(α,h)蒽、茚并(1,2,3-cd)芘、萘六项没有检出外,其它指标均有检出。样品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MW8、MW10所处地势比较高,稳定水位距离地面较深,MW4、MW5所处地势较低,MW3、MW7稳定水位距离地面较浅,其他采样点整体水位距离地面1.1-7.3m。地下水除了位于B地块的MW10呈现弱酸性外,整体呈弱碱性。送检的地下水样品pH范围在7.12~8.09之间,均值为7.60,水质呈弱碱性,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类、II类和III类水质标准的要求。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检测出的重金属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调查选测有机物的三份地下水样品中,有机物均未超标。

4.1.4 调查结果分析

1)第一次调查

根据第一次调查结果:调查地块中A和C地块土壤存在重金属砷、铅和锌超标现象。其中A地块超标点位为:A4、A5、A9、A10、A11、A16、A17、A18、A19、A26、A27、A28、A36、A37,位于A地块东侧;C地块超标点位为:C8、C13、C14、C15、C16、C18、C19、C20、C21、C22、C23、C24、C25、C26、C27、C28,位于C地块靠近远翔实业一侧。

土壤超标点位中,其中砷最大超标倍数为0.84倍,超标点位为A5-0.2,最大超标浓度为83.8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0.29倍;铅最大超标倍数为0.78倍,超标点位为C13-0.2,最大超标浓度为1426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0.18倍。锌最大超标倍数为0.18倍,超标点位为C13-0.2,最大超标浓度为110.5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0.061倍。超标点位位于土壤以下0.2m和0.4m深度。

2)补充调查

补充调查中A和C地块土壤存在重金属砷、铅和锌超标现象,其中A地块超标点位为A1、A2、A3和A5,位于A地块东侧边界;C地块超标点位为C1、C2、C3、C4、C6、C9、C10和C11,位于C地块靠近远翔实业一侧。

土壤超标点位中,砷最大超标倍数为2.65倍,超标点位为A1-0.2,超标浓度219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0.86倍;铅最大超标倍数为2.51倍,超标点位为A2-0.2,超标浓度2807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1.15倍。锌最大超标倍数为4.42倍,超标点位为A1-0.2,超标浓度3899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2.26倍。其中A1-0.2、A1-0.5砷的浓度超过管制值,A2-0.2铅的浓度超过管制值。超标点位绝大部分位于土壤以下0.2m和0.5m深度。

根据检测结果,土壤中有机物除了三氯甲烷、1,1-二氯乙烯、氯乙烯、二苯并(α,h)蒽、茚并(1,2,3-cd)芘、萘六项没有检出外,其它指标均有检出。样品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合两次调查,调查地块中A和C地块土壤存在重金属砷、铅和锌污染。其中A地块超标点位位于A地块东侧边界;C地块超标点位位于C地块靠近远翔实业一侧。

3)地下水样品调查结果

根据补充调查统计,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表明,砷、铅、铜、六价铬4项重金属有检出,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除上述四项重金属外,其他重金属均未检出。地下水有机物有24项检出,检出值均未超标。

4.1.5 结论和建议

1、结论

通过对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三个不相邻地块(A/B/C地块)现场布点采样、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分析统计,得出以下结论:

(1)第一次调查结果显示,三个地块中A和C地块土壤存在重金属砷、铅和锌超标现象,B地块未出现污染物超标现象。其中A地块超标点位为:A4、A5、A9、A10、A11、A16、A17、A18、A19、A26、A27、A28、A36、A37,位于A地块东侧;C地块超标点位为:C8、C13、C14、C15、C16、C18、C19、C20、C21、C22、C23、C24、C25、C26、C27、C28,位于C地块靠近远翔实业一侧。

补充调查三个调查地块中A和C地块土壤存在重金属砷、铅和锌超标现象,其中A地块超标点位为A1、A2、A3和A5,位于A地块东侧边界;C地块超标点位为C1、C2、C3、C4、C6、C9、C10和C11,位于C地块靠近远翔实业一侧。

综合两次调查,三个地块中A和C地块土壤存在重金属砷、铅和锌污染,B地块没有污染现象。其中A地块超标点位位于A地块东侧边界;C地块超标点位位于C地块靠近远翔实业一侧。

(2)第一次调查A地块土壤发现砷、铅和锌超标,C地块土壤发现砷和铅超标。其中砷最大超标倍数为0.84倍,超标点位为A5-0.2,最大超标浓度为83.8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0.29倍;铅最大超标倍数为0.78倍,超标点位为C13-0.2,最大超标浓度为1426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0.18倍。锌最大超标倍数为0.18倍,超标点位为C13-0.2,最大超标浓度为110.5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0.061倍。超标点位于土壤以下0.2m和0.4m深度。

补充调查A地块土壤发现砷、铅和锌超标,C地块土壤发现砷和铅超标,其中砷最大超标倍数为2.65倍,超标点位为A1-0.2,超标浓度219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0.86倍;铅最大超标倍数为2.51倍,超标点位为A2-0.2,超标浓度2807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1.15倍。锌最大超标倍数为4.42倍,超标点位为A1-0.2,超标浓度3899mg/kg,平均超标倍数为2.26倍。其中A1-0.2、A1-0.5砷的浓度超过管制值,A2-0.2铅的浓度超过管制值。超标点位绝大部分位于土壤以下0.2m和0.5m深度。

(3)土壤有机物除了三氯甲烷、1,1-二氯乙烯和氯乙烯、二苯并(α,h)蒽、茚并(1,2,3-cd)芘、萘六项没有检出外,其它指标均有检出。样品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除了砷、铅、铜、六价铬有检出外,其他检测指标均未检出。检测出的重金属浓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地下水中有机物有24项检出,检出值均未超标。

2、建议

根据本次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重金属治理项目地块补充调查的检测结果,A地块和C地块土壤存在重金属砷、铅和锌超标现象,A地块超标点位靠近东侧边界位置,C地块超标点位靠近远翔实业位置,建议针对超标污染物,对A地块及C地块超标所在区域及二者可能影响的附近区域的土壤进行详细调查。土壤有机物有检出但无超标现象,建议后续调查对于土壤有机物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以确定土壤是否存在有机物污染。

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物均无超标,详调阶段建议在土壤重金属超标区域重点调查。

4.2 详细调查 4.2.1 详细采样

2019年5月,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政府委托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地块环境详细调查。详细调查工作共布设49个土壤检测点,其中A地块17个,采集94个样品(包括14个平行样);C地块32个,采集170个样品(包括9个平行样)。地表水(包括底泥)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其中A地块2个监测点位,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及2个底泥样品;C地块2个监测点位,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及2个底泥样品。

土壤及底泥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重金属(砷、铅、锌),地表水监测因子包括pH、重金属(铜、锌、砷、汞、镉、铬(六价)、铅)、石油类、COD、硫酸盐、总氮、总磷、挥发酚。

4.2.2 筛选结果

所有送检的样品检测出的pH的范围在6.85~7.73之间,均值为7.19,为中性偏弱碱性土壤。

264个样品的3项重金属均有检出,其中砷、铅的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的浓度超过《荷兰土壤和地下水干预值标准》中土壤介入值。其中,砷超标点位有39个,分别为:

A地块:X34、X35、X36、X38、X39、X40、X44、X45、X46、X47、X48、X49;C地块X1、X2、X3、X4、X5、X7、X8、X9、X10、X11、X13、X14、X16、X17、X18、X19、X20、X21、X22、X23、X24、X25、X27、X28、X29、X30、X31。

铅超标点位有37个,分别为:

A地块:X34、X35、X36、X38、X39、X40、X46、X47、X48、X49;C地块:X1、X2、X3、X4、X5、X7、X8、X9、X10、X11、X13、X14、X16、X17、X18、X19、X20、X21、X22、X23、X24、X25、X27、X28、X29、X30、X31。

锌超标点位有2个,分别为:

A地块:X44、X45。

其中砷最大超标倍数为1.07倍,超标样品为X30-0.5;铅最大超标倍数为1.1倍,超标样品为X35-0.5D。锌最大超标倍数为0.07倍,超标点位为X45-0.2D。

A地块砷最大超标深度为地面以下1米,铅最大超标深度为地面以下1米,锌最大超标深度为地面以下0.2米;C地块砷最大深度为地面以下0.5米,铅最大超标深度为地面以下0.5米。

A地块超标点位位于东侧靠近边界位置,而地块东侧为工业区,聚集了信翔实业、际海实业、法曼隆木业、扬帆实业、恩泉油脂等工业企业,其中际海实业从事煤炭、碳金(残极碳块)、铜冶炼还原剂研发、生产、销售,扬帆实业从事电线电缆、铜丝铜板、开关、插座、五金、塑料、灯具、工具、电子仪器、电导体、PVC树脂生产、加工、销售,卡斯曼门业从事金属门窗、铝合金门窗、铝制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这三家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重金属污染。

C地块超标点位位于地块靠北一侧,邻近远翔实业公司。远翔实业为一家从事金属冶炼的企业,现已停产。该区域重金属超标有可能来源于远翔实业。

所采集的地表水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值。

送检的底泥样品pH范围在7.04~7.48之间,均值为7.20,为中性偏弱碱性土壤。所采集的底泥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2.3 调查结论

(1)详细调查中,土壤中的重金属砷、铅和锌超标。其中A地块超标点位为:X34、X35、X36、X38、X39、X40、X44、X45、X46、X47、X48、X49,位于A地块东侧;C地块超标点位为:X1、X2、X3、X4、X5、X7、X8、X9、X10、X11、X12、X13、X14、X16、X17、X18、X19、X20、X21、X22、X23、X24、X25、X27、X28、X29、X30、X31,位于C地块靠近远翔实业一侧。

其中砷最大超标倍数为1.07倍,超标样品为X30-0.5,最大超标浓度为123.9mg/kg;铅最大超标倍数为1.1倍,超标样品为X35-0.5D,最大超标浓度为1689mg/kg。锌最大超标倍数为0.07倍,超标点位为X45-0.2D,最大超标浓度为770mg/kg。

A地块砷最大超标深度为地面以下1米,铅最大超标深度为地面以下1米,锌最大超标深度为地面以下0.2米;C地块砷最大深度为地面以下0.5米,铅最大超标深度为地面以下0.5米。

(2)地表水样品除了锌、汞、镉、铅、挥发酚五项未检出外,其余指标均有检出,且检出浓度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值。

(3)底泥样品三项重金属均有检出,但未超过相应的标准值。

4.3 前期调查总结

根据前期调查成果,A地块东侧土壤有砷、铅和锌超标,最大超标深度为1m;C地块靠近远翔实业一侧土壤有砷和铅超标,最大超标深度为0.5m。超标点位如下图:

4-1  A地块砷污染图

4-2  A地块铅污染图

4-3  A地块锌污染图

4-4  C地块砷污染图

4-5  C地块铅污染图

5 危害识别 5.1 关注污染物的判定

地块关注污染物即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污染物。在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中,关注污染物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一环,直接决定着风险评估针对的污染物种类。地块风险评估工作一般认为污染物浓度低于筛选值,无污染危害风险,无需进行修复管理;污染物浓度高于筛选值时可能具有潜在污染危害,但是否有实际污染危害,尚需进一步风险评估与确定。污染物筛选对象为所检出的污染物,如检出污染物的最大浓度超过选定的筛选值则该污染物需进一步进行风险评估。

根据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A地块东侧土壤有砷、铅和锌超标;C地块靠近远翔实业一侧土壤有砷和铅超标;A地块和C地块中地下水污染物无超标。结合A地块和C地块土地利用规划,A地块中建设用地土壤超标因子为故将土壤中污染物铅、砷、锌列为关注污染物。

5.2 污染源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以及调查,项目A地块以山地丘陵为主,尚未开发利用,C地块内基本为荒地,周边无与项目地块污染因子相同的污染源,本次风险评价风险源本项目地块土壤。

5.3 受体分析

根据《上饶县枫岭头镇总体规划(2017-2030)》及规划图,A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C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备用发展用地,且根据调查,地下水检测结果地下水污染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厂区内污染物主要通过土壤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5.4 污染地块概念模型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共规定 9 种主要暴露途径和暴露评估模型,包括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共6种土壤污染物暴露途径和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饮用地下水共3种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

图5-1污染物暴露途径概念模型

图5-2地块概念模型

6 暴露评估 6.1 规划用地方式

根据《上饶县枫岭头镇总体规划(2017-2030)》及规划图,A地块用地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C地块用地规划远景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预留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用第二类用地。

6.2 暴露途径分析

根据本地块规划,本项目地块A地块和C地块中受污染区域用地性质包括第二类建设用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及地块潜在污染物,地块土壤的暴露途径包括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据此得到地块概念模型如图5-1、5-2所示。

图6-1  工业用地情境下地块污染物暴露途径

图6-2  本项目地块概念模型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本次评价需要对本地块土壤超标污染物进行风险评估。为慎重起见,评价时将选用各超标污染物的最大值进行风险计算。

6.3 暴露量计算

1、第二类用地暴露量计算

1)经口摄入土壤途径

对于单一污染物的致癌效应,考虑人群在成人期暴露的终身危害,经口摄入土壤途径对应的土壤暴露量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

OISERca——经口摄入土壤暴露量(致癌效应),kg土壤·kg-1体重·d-1;

OSIRa——成人每日摄入土壤量,mg·d-1;

EDa——成人暴露周期,a;

EFa——成人暴露频率,d·a-1;

BWa——成人体重,kg;

ABSo——经口摄入吸收效率因子,无量纲;

ATca——致癌效应平均时间,d。

对于单一污染物的非致癌效应,考虑人群在成人期暴露受到的危害。经口摄入土壤途径对应的土壤暴露量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

OISERnc——经口摄入土壤暴露量(非致癌效应),kg土壤·kg-1体重·d-1;

ATnc——非致癌效应平均时间,d。

(2)皮肤接触土壤途径

对于单一污染物的致癌效应,考虑人群在成人期暴露的终身危害,皮肤接触土壤途径对应的土壤暴露量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

DCSERca——皮肤接触途径的土壤暴露量(致癌效应),kg土壤·kg-1体重·d-1;

SAEa——成人暴露皮肤表面积,cm2;

SSARa——成人皮肤表面土壤粘附系数,mg·cm-2;

ABSd——皮肤接触吸收效率因子,无量纲;

Ev——每日皮肤接触事件频率,次·d-1。

对于单一污染物的非致癌效应,考虑人群在成人期暴露受到的危害。皮肤接触土壤途径对应的土壤暴露量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

——皮肤接触的土壤暴露量(非致癌效应),kg土壤/(kg体重·d)。

(3)吸入土壤颗粒物途径

对于单一污染物的致癌效应,考虑人群在成人期暴露的终身危害,吸入土壤颗粒物途径对应的土壤暴露量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

——吸入土壤颗粒物的土壤暴露量(致癌效应),kg土壤/(kg体重·d);

——空气中可吸入浮颗粒物含量,mg/m3;

——成人每日空气呼吸量,m3/d;

PIAF——吸入土壤颗粒物在体内的滞留比例,无量纲;

——室内空气中来自土壤的颗粒物所占比例,无量纲;

——室外空气中来自土壤的颗粒物所占比例,无量纲;

——成人的室内暴露频率,d/a;

——成人的室外暴露频率,d/a。

对于单一污染物的非致癌效应,考虑人群在成人期暴露受到的危害,吸入土壤颗粒物途径对应的土壤暴露量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

——吸入土壤颗粒物的土壤暴露量(非致癌效应),kg土壤/(kg体重·d)。

本次风险评估选用的暴露参数如表6-1所示,参数引用HJ25.3推荐值和地块特征参数,引用参数合理可行。

表6-1  风险评估模型暴露参数及推荐值

参数符号

参数名称

单位

参数取值

ρb

土壤容重

kg·dm-3

1.5

d*

表层污染土壤层厚度

cm

50

Ls*

下层污染土壤层埋深

cm

50

dsub*

下层污染土壤层厚度

cm

100

Pws

土壤含水率

kg·kg-1

0.2

ρs

土壤颗粒密度

kg·dm-3

2.65

PM10

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含量

mg·m-3

0.119

Uair

混合区大气流速风速

cm·s-1

200

δair

混合区高度

cm

200

W

污染源区宽度

cm

4000

hcap

土壤地下水交界处毛管层厚度

cm

5

hv

非饱和土层厚度

cm

295

θacap

毛细管层孔隙空气体积比

无量纲

0.038

θwcap

毛细管层孔隙水体积比

无量纲

0.342

τ

气态污染物入侵持续时间

a

25

dP

室内室外气压差

g·cm-1·s2

0

Kv

土壤透性系数

cm2

0.00000001

EDa

成人暴露期

a

25

EDc

儿童暴露期

a

EFa

成人暴露频率

d·a-1

250

EFc

儿童暴露频率

d·a-1

EFIa

成人室内暴露频率

d·a-1

187.5

EFIc

儿童室内暴露频率

d·a-1

EFOa

成人室外暴露频率

d·a-1

62.5

EFOc

儿童室外暴露频率

d·a-1

BWa

成人平均体重

kg

61.8

BWc

儿童平均体重

kg

Ha

成人平均身高

cm

161.5

Hc

儿童平均体重

cm

DAIRa

成人每日空气呼吸量

m3·d-1

14.5

DAIRc

儿童每日空气呼吸量

m3·d-1

GWCRa

成人每日饮用水量

L·d-1

1

GWCRc

儿童每日饮用水量

L·d-1

0.7

OSIRa

成人每日摄入土壤量

mg·d-1

100

OSIRc

儿童每日摄入土壤量

mg·d-1

Ev

每日皮肤接触事件频率

次·d-1

1

SERa

成人暴露皮肤所占体表面积比

无量纲

0.18

SERc

儿童暴露皮肤所占体表面积比

无量纲

SSARa

成人皮肤表面土壤粘附系数

mg·cm-2

0.2

SSARc

儿童皮肤表面土壤粘附系数

mg·cm-2

PIAF

吸入土壤颗粒物在体内滞留比例

无量纲

0.75

ABSo

经口摄入吸收因子

无量纲

1

ACR

单一污染物可接受致癌风险

无量纲

1.00E-06

AHQ

可接受危害商

无量纲

1

ATca

致癌效应平均时间

d

27740

ATnc

非致癌效应平均时间

d

9125

fspj

室内空气中来自土壤的颗粒物所占比例

无量纲

0.8

fspo

室外空气中来自土壤的颗粒物所占比例

无量纲

0.5

各关注污染物暴露量计算结果见表5-2。

表6-2 各关注污染物暴露量计算过程及结果表

暴露途径

参数符号

参数名称

单位

取值

参数来源及计算依据

第二类用地

经口摄入土壤

OSIRa

成人每日摄入土壤量

mg·d-1

100

100

HJ25.3-2019附表G.1

OSIRc

儿童每日摄入土壤量

mg·d-1

HJ25.3-2019附表G.1

EDa

成人暴露期

a

25

25

HJ25.3-2019附表G.1

EDc

儿童暴露期

a

HJ25.3-2019附表G.1

EFa

成人暴露频率

d·a-1

250

250

HJ25.3-2019附表G.1

EFc

儿童暴露频率

d·a-1

HJ25.3-2019附表G.1

BWa

成人平均体重

kg

61.8

61.8

HJ25.3-2019附表G.1

BWc

儿童平均体重

kg

HJ25.3-2019附表G.1

ABSo

经口摄入吸收因子

无量纲

1

1

HJ25.3-2019附表G.1

ATca

致癌效应平均时间

d

27740

27740

HJ25.3-2019附表G.1

ATnc

非致癌效应平均时间

d

9125

9125

HJ25.3-2019附表G.1

OISERca

经口摄入土壤暴露量(致癌效应)

kg土壤·kg-1体重·d-1

3.65E-07

3.65E-07

HJ25.3-2019A.21

OISERnc

经口摄入土壤暴露量(非致癌效应)

kg土壤·kg-1体重·d-1

1.11E-06

1.11E-06

HJ25.3-2019A.22

皮肤接触土壤途径

BWa

成人平均体重

kg

61.8

61.8

HJ25.3-2019附表G.1

BWc

儿童平均体重

kg

HJ25.3-2019附表G.1

Ha

成人平均身高

cm

161.5

161.5

HJ25.3-2019附表G.1

Hc

儿童平均体重

cm

HJ25.3-2019附表G.1

SERa

成人暴露皮肤所占体表面积比

无量纲

0.18

0.18

HJ25.3-2019附表G.1

SERc

儿童暴露皮肤所占体表面积比

无量纲

HJ25.3-2019附表G.1

SAEa

成人暴露皮肤表面积

cm2

3023

3023

HJ25.3-2019A.5

SAEc

儿童暴露皮肤表面积

cm2

HJ25.3-2019A.4

SSARa

成人皮肤表面土壤粘附系数

mg·cm-2

0.2

0.2

HJ25.3-2019附表G.1

SSARc

儿童皮肤表面土壤粘附系数

mg·cm-2

HJ25.3-2019附表G.1

EFa

成人暴露频率

d·a-1

250

250

HJ25.3-2019附表G.1

EFc

儿童暴露频率

d·a-1

HJ25.3-2019附表G.1

EDa

成人暴露期

a

25

25

HJ25.3-2019附表G.1

EDc

儿童暴露期

a

HJ25.3-2019附表G.1

Kv

土壤透性系数

cm2

1.00E-08

1.00E-08

HJ25.3-2019附表G.1

ABSd

皮肤接触吸收效率因子

无量纲

0.03

-

HJ25.3-2019附表G.1

BWa

成人平均体重

kg

61.8

61.8

HJ25.3-2019附表G.1

BWc

儿童平均体重

kg

HJ25.3-2019附表G.1

ATca

致癌效应平均时间

d

27740

27740

HJ25.3-2019附表G.1

ATnc

非致癌效应平均时间

d

9125

9125

HJ25.3-2019附表G.1

DCSERca

皮肤接触途径的土壤暴露量(致癌效应)

kg土壤·kg-1体重·d-1

6.61E-16

/

HJ25.3-2019A.23

DCSERnc

皮肤接触途径的土壤暴露量(非致癌效应)

kg土壤·kg-1体重·d-1

2.01E-15

/

HJ25.3-2019A.24

吸入土壤颗粒物途径

PM10

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含量

mg·m-3

0.119

0.119

HJ25.3-2019附表G.1

DAIRa

成人每日空气呼吸量

m3·d-1

14.5

14.5

HJ25.3-2019附表G.1

DAIRc

儿童每日空气呼吸量

m3·d-1

HJ25.3-2019附表G.1

EDa

成人暴露期

a

25

25

HJ25.3-2019附表G.1

EDc

儿童暴露期

a

HJ25.3-2019附表G.1

PIAF

吸入土壤颗粒物在体内滞留比例

无量纲

0.75

0.75

HJ25.3-2019附表G.1

fspj

室内空气中来自土壤的颗粒物所占比例

无量纲

0.8

0.8

HJ25.3-2019附表G.1

fspo

室外空气中来自土壤的颗粒物所占比例

无量纲

0.5

0.5

HJ25.3-2019附表G.1

EFIa

成人室内暴露频率

d·a-1

187.5

187.5

HJ25.3-2019附表G.1

EFIc

儿童室内暴露频率

d·a-1

HJ25.3-2019附表G.1

EFOa

成人室外暴露频率

d·a-1

62.5

62.5

HJ25.3-2019附表G.1

EFOc

儿童室外暴露频率

d·a-1

HJ25.3-2019附表G.1

BWa

成人平均体重

kg

61.8

61.8

HJ25.3-2019附表G.1

BWc

儿童平均体重

kg

HJ25.3-2019附表G.1

ATca

致癌效应平均时间

d

27740

27740

HJ25.3-2019附表G.1

ATnc

非致癌效应平均时间

d

9125

9125

HJ25.3-2019附表G.1

PISERca

吸入土壤颗粒物的土壤暴露量(致癌效应)

kg土壤·kg-1体重·d-1

3.42E-09

3.42E-09

HJ25.3-2019A.25

PISERnc

吸入土壤颗粒物的土壤暴露量(非致癌效应)

kg土壤·kg-1体重·d-1

1.04E-08

1.04E-08

HJ25.3-2019A.26

7 毒性评估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A地块和C地块土壤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砷、铅和锌。关注污染物的健康危害及毒理学等资料如下表所示:

7-1  关注污染物的健康危害及毒理学资料

物质

健康危害

毒理学资料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不溶于水,无毒性。口服砷化合物引起急性肠胃炎、休克、周围神经病、中毒性心肌炎、肝炎、抽搐及昏迷等,甚至死亡。大量吸入亦可引起消化系统症状、肝肾损害,皮肤色素沉着,角化过度,多发性周围神经炎

急性中毒:LD50:763mg/kg(大鼠经口);145mg/kg(小鼠经口)。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605ug/kg(雌性交配前用药35周),胚泡植入前后死亡率升高。

危险特性:燃烧时产生白色的氧化砷烟雾。

燃烧分解产物:氧化砷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损害造血、神经、消化系统及肾脏。职业中毒主要为慢性。神经系统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周围神经病(以运动功能受累较明显),重者出现铅中毒性脑病。消化系统表现有齿龈铅线、食欲不振、恶心、腹胀、腹泻或便秘,腹绞痛见于中等及较重病例。造血系统损害出现卟啉代谢障碍、贫血等。短时接触大剂量可发生急性或亚急性铅中毒,表现类似重症慢性铅中毒。

急性毒性:LD50:70mg/kg(大鼠经静脉)

亚急性毒性:10ug/m3,大鼠接触30-40天,红细胞胆色素原合酶(ALAD)活性减少80%~90%,血铅浓度高达150~200ug/100mL。

慢性毒性:长期接触铅及其化合物会导致心悸。血象红细胞增多。铅侵犯神经系统后,出现失眠、多梦、记忆减退、疲乏,进而发展为狂躁、失明、神智模糊、昏迷、最后因脑血管缺氧而死亡。

致癌:铅的无机化合物的动物试验表明可能引发癌症。对人来说铅是一种潜在性泌尿系统致癌物质。

危险特性:粉体在受热、遇明火或接触氧化剂时会引起燃烧爆炸。

爆炸分解产物:氧化铅。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吸入锌在高温下形成的氧化锌烟雾可致金属烟雾热,症状有口串金属味、口渴、胸部紧束感、干咳、头痛、头晕、高寒颤等。粉尘对眼有刺激性。口服刺激肠胃道。长期反复接触对皮肤有刺激性。

危险特性:具有强还原性。与水、酸类或碱金属氢氧化物接触能放出易燃的氢气。与氧化剂、硫磺反应会引起燃烧或爆炸。粉尘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被明火点燃引起爆炸,潮湿粉尘在空气中易自行发热燃烧。

燃烧分解产物:氧化锌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呼吸吸入致癌斜率因子(SFi)和呼吸吸入参考剂量(RfDi),分别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公式中:

SFi -呼吸吸入致癌斜率因子,(mg 污染物·kg-1体重·d-1)-1;

RfDi -呼吸吸入参考剂量,mg污染物·kg-1 体重·d-1;

IUR -呼吸吸入单位致癌因子,m3·mg-1;

RfC -呼吸吸入参考浓度, mg·m-3。

DAIRa-成人每日呼吸空气量,m3·d-1;

BWa-成人体重,kg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皮肤接触致癌斜率系数和参考剂量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公式中:

SFd -皮肤接触致癌斜率因子, (mg 污染物·kg-1体重·d-1)-1;

SFo -经口摄入致癌斜率因子, (mg 污染物·kg-1体重·d-1)-1;

RfDo -经口摄入参考剂量, mg 污染物·kg-1 体重·d-1;

RfDd -皮肤接触参考剂量, mg 污染物·kg-1 体重·d-1;

ABSgi -消化道吸收效率因子,无量纲。

关注污染物的人体健康毒性参数主要来源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本项目关注污染物毒性参数如下表所示:

7-2  关注污染物的人体健康毒性参数

毒性参数

关注污染物

参数来源

符号

名称

单位

IUR

单位致癌因子

m3·mg-1

4.30E+00

1

/

HJ25.3-2019表B.1

SFo

经口摄入致癌

斜率因子

(mg 污染物·

kg-1体重·d-1)-1

1.50E+00

/

/

HJ25.3-2019表B.1

SFi

呼吸吸入致癌

斜率因子

(mg 污染物·

kg-1体重·d-1)-1

1.83E+01

4.26E+00

/

HJ25.3-2019B.1

SFd

皮肤接触致癌

斜率因子

(mg 污染物·

kg-1体重·d-1)-1

1.50E+00

/

/

HJ25.3-2019表B.1

RFC

呼吸吸入参考浓度

mg·m-3

1.50E-05

/

/

HJ25.3-2019表B.1

RfDi

呼吸吸入参考剂量

mg 污染物·

kg-1体重·d-1

3.52E-06

/

/

HJ25.3-2019B.2

RFDo

经口摄入参考量

mg/kg-d

3.00E-04

3.00E-01

/

HJ25.3-2019表B.1

RfDd

皮肤接触参考剂量

mg 污染物·

kg-1体重·d-1

3.00E-04

/

/

HJ25.3-2019B.4

ABSgi

消化道吸收效率因子

无量纲

1

/

/

HJ25.3-2019表B.1

ABSd

皮肤吸收效率因子

无量纲

0.03

/

/

HJ25.3-2019表B.1

8 风险表征及不确定性分析 8.1 风险表征模型

(1)经口摄入

经口摄入土壤中单一污染物的致癌风险,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

Csur-表层土壤中污染物浓度,mg/kg;必须根据地块调查获得参数值。

经口摄入污染土壤中单一污染物的非致癌危害商值,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

SAF-暴露于土壤的参考剂量分配系数。

(2)皮肤接触

皮肤接触土壤中单一污染物的致癌风险,采用下式计算:

皮肤接触污染土壤中单一污染物的非致癌危害商值,采用下式计算:

(3)吸入土壤颗粒物

吸入土壤颗粒物中单一污染物的致癌风险,采用下式计算:

吸入受污染土壤颗粒物中单一污染物的非致癌危害商值,采用下式计算:

(4)总致癌风险和总危害商

土壤中单一污染物经所有暴露途径的总致癌风险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公式中:

CRn -土壤中单一污染物(第 n 种)经所有暴露途径的总致癌风险,无量纲。

土壤中单一污染物经所有暴露途径的危害指数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公式(C.14)中:

HIn -土壤中单一污染物(第 n 种)经所有暴露途径的危害指数,无量纲。

8.2 风险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确定的关注污染物、暴露途径、模型参数及可接受的风险水平,A地块砷、锌建设用地最大超标浓度分别为219mg/kg和3899mg/kg,C地块砷最大超标浓度为123.9mg/kg。本次风险评价采用HERA++软件进行风险评估,相关计算参数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推荐的参数,参数引用合理可行。A地块和C地块土壤人体健康风险评价结果如下表所示:

图8-1 A地块风险评估结果软件截图

图8-2C地块风险评估结果软件截图

8-1风险评估结果统计

地块

污染物

土壤层

检出浓度最大值mg/kg

检出浓度最大值点位

致癌风险

危害商

A地块

0-0.2m

219

Ab1-0.2

1.45E-04

9.53E+00

0.2-0.5m

212

Ab1-0.5

1.41E-04

9.22E+00

0.5-1.0m

75.7

X49-1

5.03E-05

3.29E+00

最大值

219

Ab1-0.2

1.45E-04

9.53E+00

0-0.2m

3899

Ab1-0.2

/

1.27E-01

0.2-0.5m

2063

Ab1-0.5

/

6.74E-02

0.5-1.0m

1083

Ab1-1

/

3.54E-02

最大值

3899

Ab1-0.2

/

1.27E-01

C地块

0-0.2m

123.9

X30-0.2D

7.62E+00

7.62E+00

0.2-0.5m

116.8

X30-0.5

8.08E+00

1.07E-04

最大值

123.9

X30-0.5

8.08E+00

1.07E-04

根据上述表格的结果,地块A和地块C土壤中砷的致癌风险均超出了限制值(10-6),危害商超出限制值(1)。地块A土壤中锌的非致癌危害商未超出限制值,A地块超出致癌风险和危害商最大深度为1m,C地块超出致癌风险和危害商最大深度为0.5m。因此,本项目需对地块A和地块C重金属砷进行修复,锌无需修复。

8.3 不同暴露途径的贡献率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单一污染物经不同暴露途径致癌和非致癌风险贡献率,分别采用公式计算:

公式中:

CRi -单一污染物经第 i 种暴露途径的致癌风险,无量纲;

PCRi -单一污染物经第 i 种暴露途径致癌风险贡献率,无量纲;

HQi -单一污染物经第 i 种暴露途径的危害商,无量纲。

PHQi -单一污染物经第 i 种暴露途径非致癌风险贡献率,无量纲。

CRn -单一污染物所有暴露途径的总致癌风险,无量纲;

HIn -单一污染物(第 n 种)经所有暴露途径的危害指数,无量纲。

本次评价采用HERA++软件进行预测,预测结果下表。

表8-2不同途径暴露贡献率表  单位:%

途径

暴露贡献度

地块A

地块C

经口摄入

PCRi

82.33

/

84.80

PHQi

70.76

94.30

63.43

皮肤接触

PCRi

14.93

/

9.57

PHQi

12.83

5.70

7.16

吸入土壤颗粒物

PCRi

2.74

/

5.63

PHQi

16.40

/

29.41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地块A和地块C砷主要暴露途径为经口摄入,其次为吸入土壤颗粒物和皮肤接触途,锌主要暴露途径为经口摄入,其次为皮肤接触途径。  

8.4 模型参数敏感性分析

选定需要进行敏感性分析的参数(P)一般应是对风险计算结果影响较大的参数,如人群相关参数(体重、暴露期、暴露频率等)、与暴露途径相关的参数(每日摄入土壤量、皮肤表面土壤粘附系数、每日吸入空气体积、室内空间体积与蒸气入渗面积比等)。单一暴露途径风险贡献率超过20%时,应进行人群和与该途径相关参数敏感性分析。采用敏感性比例表征模型参数敏感性,即参数取值变动对模型计算风险值的影响程度。参数的敏感性比例越大,表示风险变化程度越大。模型参数的敏感性可用模型参数值的变化(±10%)与致癌风险或非致癌危害商发生变化的比值来表示。

根据健康风险评估和风险暴露途径贡献率的分析结果,考虑到砷为场地主要污染物,且砷对人体的健康危害也大,因此选择对砷主要暴露途径即经口摄入途径,进行模型参数敏感性分析。在该暴露途径下,选定体重、暴露期、暴露频率及每日摄入量等参数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分析结果如下表:

表8-3 经口摄入途径参数敏感性SR分析表

参数

增加10%

减少10%

体重

-83%

114%

暴露期

114%

-106%

每日摄入量

91%

-360%

暴露频率

114%

-106%

根据上表可知:经口摄入途径下,参数增加时对风险影响依次为暴露期=暴露频率>每日摄入量>体重,参数减少时对风险影响依次为每日摄入量>暴露期=暴露频率>体重,四种参数对风险影响敏感性偏高。

8.5 不确定性分析

阶段式评估结论的不确定是与各阶段污染识别强度相对应的,随着后续阶段调查手段的强化,评估结论的不确定性逐渐缩小。

定性分析阶段采样数目有限,且采集的土壤样品不一定是地块中污染程度最大的,即地块的实际污染程度有可能超过本次定性评估的结果。

此外,地块的健康风险评估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化学、地质学、毒理学等多方面的专业配合。受基础科学发展水平、时间及资料等限值,本研究在许多方面存在不确定性,相关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暴露途径的不确定性:在风评过程中,不同国家(地区)或研究机构之间暴露途径选择不尽相同,有时候差异较大。这一方面是地区实际情况的差异,另一方面也是各国风险评估方法理论框架带来的差异。

参数的不确定性:本项目尽量采用国内认可的参数,但仍有某些参数参考国外的相关数据,难免会造成参数估计不能完全反应本项目的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9 土壤铅健康风险评估 9.1 基于ALM模型的土壤铅风险评估模型

ALM模型是美国环保总署于1996年提出的方法。该方法采用生物动力学斜率系数表征环境铅暴露与孕妇血铅含量的线性关系,采用几何标准描述类似于铅暴露场景下个体间血铅含量的差异。通过胎儿与母亲血铅含量比例系数,评价成人孕妇在土壤铅污染胁迫下,引起胎儿血铅含量超过10μg/dL的事件发生概率。是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一种土壤铅生态风险评价方法。这里的10μg/dL是儿童铅中毒的指示值。1991年美国国家疾病控制中心将儿童铅中毒定义为:只要儿童血铅水平超过10μg/dL,不管其有无相应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生物学指标改变,即可诊断为儿童铅中毒。

       (1)

         (2)

式中,EFs取250d/a,PbBaduit,0取我国妇女血铅含量几何均值4.79μg/dL,几何标准差取1.4,其余参数基本通用。

9.2 基于ALM模型的土壤铅风险控制值

(1)参数取值

铅风险评估主要参数及取值主要参考重庆市《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 725-2016),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基于保守原则,土壤中铅的暴露浓度采用本次调查过程中土壤铅检出浓度的最高值2807mg/kg(地块A)和2104mg/kg(地块C)。

表9-1  模型变量含义及取值

参数

意义

单位

取值

备注

PbBaduit,central,goal

暴露于铅污染场地的孕妇血铅平均含量目标值

μg/L

7.9

计算结果

PbBaduit,0

无铅暴露时育龄妇女的血铅背景水平

μg/dL

5.37

DB50T 725-2016表E.7

AT

长期暴露平均时间

d

365

DB50T 725-2016表E.7

BKSF

血铅与每日摄入体内铅含量的斜率系数

d/dL

0.4

DB50T 725-2016表E.7

IRs

每日土壤摄入率

g/d

0.05

DB50T 725-2016表E.7

AFs

肠胃对摄入体内铅的吸收效率

-

0.12

DB50T 725-2016表E.7

EFs

每年平均暴露于铅污染场景的频率

d/a

250

DB50T 725-2016表E.7

GSDi,aduit

育龄妇女血铅含量几何标准差

-

1.4

DB50T 725-2016表E.7

Rfetal/matemal

胎儿与母亲血铅含量比例系数

-

0.9

DB50T 725-2016表E.7

PbBfetal,0.95,goal

胎儿血铅含量的95%概率目标值

μg/dL

10

DB50T 725-2016表E.7

(2)软件计算结果

以建设用地中土样中铅最高检出浓度(地块A:2807mg/kg;地块C:2104mg/kg)作为暴露浓度计算成人血铅浓度。

地块A和地块C分别以土壤中铅最大检出浓度2807mg/kg和2104mg/kg作为未来受体的暴露浓度,成人血铅浓度平均目标值为7.9μg/dL,A地块成人血铅水平超过所设定的临界值10ug/dL的概率为15.98%,C地块为26.44%,大于美国环保总署确定的土壤风险临界水平5%,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因此,该项目需对重金属铅进行修复。

10 治理与修复建议 10.1 修复目标值确定

风险控制值是基于可接受致癌风险1.0E-6及危害商1.0的基础上,提出的地块土壤修复目标。达到修复目标的地块能满足土地使用要求,不会对范围内的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修复目标值的计算使用RBCA的cleanup模式进行,通过调整土壤中关注污染物砷的浓度来保证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不超过限制值。经过计算,地块A和地块C土壤中砷的修复目标值如下表所示。考虑到地块内砷超标并非普遍存在,根据经济可行及保护人体健康的目的选择合适的目标修复值。因此,本项目将修复目标值定为60mg/kg。

10-1  土壤中砷修复目标值 mg/kg

地块

指标

风险评估估算值

对照点

筛选值(DB36/1282-2020

修复目标建议值

最大值

平均值

第二类用地

地块A

1.51

0.468

28.9

60

60

地块C

1.15

1.47

28.9

60

60

以血铅浓度超过可接受血铅含量10ug/dL的概率不大于5%作为风险可接受水平,对土壤中铅的允许浓度(即修复目标)进行反算,结果显示,当土壤中铅浓度不高于619mg/kg,未来暴露于该区域的血铅浓度超过可接受血铅含量10ug/dL的概率不大于5%。同样,考虑经济可行及保护人体健康的目的,本项目将铅的修复目标值定为800mg/kg。

10-2  土壤中铅修复目标值

指标

风险控制值

对照点

筛选值(DB36/1282-2020

修复目标值

第二类用地

619

80

800

800

10.2 管控/修复范围及工程量 10.2.1 地块土壤修复/管控范围确定原则

污染地块的修复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甚至生物的转化过程,将地块中的高浓度污染物消除、降解或移出,使得地块土壤中的污染物浓度符合标准要求,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确定以下地块修复范围划定的原则:

(1)地块修复的目标是保障人体健康,使得地块土壤中污染物的环境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2)将具有不同类型污染物和不同风险值的土壤区别对待,分别划分地块的风险范围,确定高风险区域的边界。

本次评价在比较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确保受体安全,同时综合考虑修复成本、修复时间、土壤环境背景等进行修正,最终确定土壤中重金属铅的修复目标值分别800mg/kg,砷修复目标值定为60mg/kg。

10.2.2 土壤修复范围及修复方量

基于上述分析,针对风险计算筛选出的重金属污染,采用ArcGIS软件使用反距离加权插值法进行初步插值,然后依据通过将污染物浓度值或插值结果同修复目标值进行比较,初步确定修复边界;进而结合污染物检测结果进行修正,最终绘制污染土壤空间分布图,并计算需进行修复的面积和土方。

(1)土壤修复范围

土壤中砷修复范围如下图所示:

10-1  A地块土壤中砷修复范围

10-2  C地块土壤中砷修复范围

土壤中砷管控/修复范围拐点坐标如下表所示:

10-3  土壤中砷修复范围拐点坐标

监测地块

拐点坐标

拐点坐标

编号

X

Y

编号

X

Y

A地块

S1

3149298.727

39579653.94

S6

3149058.219

39579745.79

S2

3149298.727

39579604.78

S7

3149090.018

39579748.27

S3

3149258.736

39579581.31

S8

3149148.88

39579750.14

S4

3149098.731

39579581.31

S9

3149168.968

39579765.74

S5

3149058.219

39579661.45

/

/

/

C地块

S12

3149534.223

39579673.82

S42

3149588.443

39579646.88

S13

3149506.45

39579225.2

S43

3149582.451

39579631.15

S14

3149507.442

39579222.78

S44

3149580.12

39579620.32

S15

3149509.508

39579220.78

S45

3149576.525

39579599.11

S16

3149513.674

39579220.56

S46

3149573.603

39579579.18

S17

3149518.827

39579221.21

S47

3149570.902

39579558.3

S18

3149526.079

39579224.51

S48

3149567.007

39579535.14

S19

3149541.011

39579234.52

S49

3149564.311

39579516.63

S20

3149541.664

39579238.13

S50

3149563.187

39579503.9

S21

3149548.892

39579280.76

S51

3149562.513

39579465.33

S22

3149554.431

39579314.14

S52

3149562.663

39579434.53

S23

3149555.962

39579328.35

S53

3149561.914

39579391.26

S24

3149556.472

39579340.94

S54

3149562.888

39579380.24

S25

3149556.897

39579363.57

S55

3149563.936

39579373.12

S26

3149556.388

39579386.08

S56

3149564.985

39579366.9

S27

3149556.643

39579430.07

S57

3149566.033

39579362.71

S28

3149556.985

39579478.45

S58

3149567.981

39579358.89

S29

3149557.581

39579511.2

S59

3149570.452

39579355.29

S30

3149559.451

39579526.35

S60

3149573.224

39579352.67

S31

3149561.322

39579535.28

S61

3149575.246

39579351.32

S32

3149567.118

39579574.73

S62

3149577.537

39579350.04

S33

3149571.965

39579610.21

S63

3149582.472

39579359.41

S34

3149577.166

39579633.83

S64

3149635.417

39579584.55

S35

3149583.629

39579651.78

S65

3149639.667

39579592.43

S36

3149594.883

39579673.7

S66

3149644.417

39579597.66

S37

3149534.223

39579673.82

S67

3149650.197

39579601.31

S38

3149677.723

39579599.54

S68

3149657.523

39579602.31

S39

3149677.717

39579673.53

S69

3149677.673

39579599.53

S40

3149602.597

39579673.68

S70

3149677.723

39579599.54

S41

3149595.858

39579660.6

S71

3149534.223

39579673.82

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土壤中铅的修复范围如下图所示:

10-3  A地块土壤中铅修复范围

10-4  C地块土壤中铅修复范围

土壤中铅管控/修复范围拐点坐标如下表所示:

10-4  土壤中铅修复范围拐点坐标

监测地块

拐点坐标

拐点坐标

编号

X

Y

编号

X

Y

A地块

S3

3149258.736

39579581.31

S8

3149148.88

39579750.14

S4

3149098.731

39579581.31

S9

3149168.968

39579765.74

S5

3149058.219

39579661.45

S10

3149098.731

39579748.27

S6

3149058.219

39579745.79

S11

3149227.908

39579714.48

C地块

S12

3149534.223

39579673.82

S42

3149588.443

39579646.88

S13

3149506.45

39579225.2

S43

3149582.451

39579631.15

S14

3149507.442

39579222.78

S44

3149580.12

39579620.32

S15

3149509.508

39579220.78

S45

3149576.525

39579599.11

S16

3149513.674

39579220.56

S46

3149573.603

39579579.18

S17

3149518.827

39579221.21

S47

3149570.902

39579558.3

S18

3149526.079

39579224.51

S48

3149567.007

39579535.14

S19

3149541.011

39579234.52

S49

3149564.311

39579516.63

S20

3149541.664

39579238.13

S50

3149563.187

39579503.9

S21

3149548.892

39579280.76

S51

3149562.513

39579465.33

S22

3149554.431

39579314.14

S52

3149562.663

39579434.53

S23

3149555.962

39579328.35

S53

3149561.914

39579391.26

S24

3149556.472

39579340.94

S54

3149562.888

39579380.24

S25

3149556.897

39579363.57

S55

3149563.936

39579373.12

S26

3149556.388

39579386.08

S56

3149564.985

39579366.9

S27

3149556.643

39579430.07

S57

3149566.033

39579362.71

S28

3149556.985

39579478.45

S58

3149567.981

39579358.89

S29

3149557.581

39579511.2

S59

3149570.452

39579355.29

S30

3149559.451

39579526.35

S60

3149573.224

39579352.67

S31

3149561.322

39579535.28

S61

3149575.246

39579351.32

S32

3149567.118

39579574.73

S62

3149577.537

39579350.04

S33

3149571.965

39579610.21

S63

3149582.472

39579359.41

S34

3149577.166

39579633.83

S64

3149635.417

39579584.55

S35

3149583.629

39579651.78

S65

3149639.667

39579592.43

S36

3149594.883

39579673.7

S66

3149644.417

39579597.66

S37

3149534.223

39579673.82

S67

3149650.197

39579601.31

S38

3149677.723

39579599.54

S68

3149657.523

39579602.31

S39

3149677.717

39579673.53

S69

3149677.673

39579599.53

S40

3149602.597

39579673.68

S70

3149677.723

39579599.54

S41

3149595.858

39579660.6

S71

3149534.223

39579673.82

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土壤修复方量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A地块超出致癌风险和危害商最大深度为1m,C地块超出致癌风险和危害商最大深度为0.5m,故A地块修复深度为1m,C地块修复深度为0.5m。A地块和C地块的土壤修复方量分别如下表所示。

10-5  修复面积及修复方量

地块

关注污染物

修复面积(m2

深度(m

修复方量(m3

A

33234

1

33234

26350

1

26350

合计

33234

1

33234

C

35494

0.5

17747

35494

0.5

17747

合计

35494

/

17747

共计

68728

50981

本次评估应用反距离加权插值法进行软件插值,获得地块土壤中砷和铅的污染分布情况,再根据对应的修复目标值计算出污染土壤的修复范围和方量。计算结果表明:砷的修复方量分别为:A地块33234m3,C地块17747m3。铅的修复方量分别为:A地块26350m3,C地块17747m3。总共需治理的污染土方量为50981m3,其中A地块33234m3,C地块17747m3。

根据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规划,A地块和C地块目前暂无开发计划,故拟对A地块和C地块中需要修复区域进行管控管理,A地块管控面积为33234m2,C地块管控面积为17747m2,若后期需要进行开发,需要对污染地块进行修复达标后方可进行开发。

10.3 管控技术建议

根据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规划,A地块和C地块目前暂无开发计划,故拟对A地块和C地块中污染区域进行管控管理,A地块管控面积为33234m2,C地块管控面积为17747m2。

10.3.1 风险管控技术筛查

针对地块的关注污染物适用性、风险管控效果、可操作性和相对成本四方面,初步确定可能的风险管控技术。本项目可能采用风险管控技术包括原/异位固化稳定化技术、原位阻隔技术。

(1)原/异位固化稳定化技术 技术原理:固化稳定化技术是指将污染土壤与粘结剂或稳定剂混合,使污染物实现物理封存或发生化学反应形成固体沉淀物(如氢氧化物或硫化物沉淀等),从而达到降低污染物迁移性和生物有效性的目的。固化稳定化技术包括固化和稳定化两个概念,固化是指将污染物包裹起来,使之呈颗粒状或者板块状形态,进而使污染物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稳定化是指利用氧化、还原、吸附、脱附、溶解、沉淀、生成络合物中的一种或多种机理改变污染物存在的形态,从而降低其迁移性和生物有效性。

技术特点:固化稳定化技术可以用作原位或异位,是一种常用的风险管控技术。多种物质可作为粘结剂或稳定剂,常用的粘结剂有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酯、沥青以及各种多聚物,常用的稳定剂有硫化物、磷酸盐、铁盐、石灰等单一化学品或复合配方产品。技术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地块特性选用单一或混合的粘结剂或稳定剂。固化稳定化技术在原位应用是必须控制好粘结剂和稳定剂的注射和混合过程,防止污染物扩散进入清洁土壤区域,在处理前需要对污染土壤的颗粒分布、水分含量、渗透性和pH值等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物的浓度进行详细的分析。固化稳定化的效果一般采用浸出试验来评估,固化稳定化后的污染土壤可以进行填埋或合理综合利用。固化稳定化技术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其他处理和处置方法结合使用,该技术的成本和运行费用较低,适用性较强,修复时间一般为中短期。

适用性:固化稳定化技术主要用于处理重金属等无机物污染的土壤,对于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农药杀虫剂等污染物的处理也有一定效果。

局限性:环境条件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固化体的长期稳定性;污染物所处深度的增加可能增大原位固化稳定化的操作难度;有机物质的存在可能会影响粘结剂的固化作用;原位处理时,粘结剂和固化剂等药剂的传输和有效混合可能存在一定难度;处理过程可能导致污染物体积的大幅增加;某些污染物的处理需要进行可行性实验。

(2)原位阻隔技术

技术原理:采用阻隔、堵截、覆盖等工程措施,控制污染物迁移或阻断污染物暴露途径,使污染介质与周围环境隔离,避免污染物与人体接触和随降水或地下水迁移进而对人体和周围环境造成危害,降低和消除地块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风险的技术

技术特点:原位阻隔技术主要包括垂直阻隔技术和水平阻隔技术。垂直阻隔通常采用竖向布置的形式,阻断污染介质向周边环境的迁移输送的阻隔技术。包括土-膨润土隔离墙、高压喷射灌浆墙、搅拌桩墙、旋喷桩墙、水泥帷幕灌注浆墙、土工膜墙、渗透反应墙等技术。水平阻隔通常采用水平敷设布置的形式,阻断污染介质向周边环境的迁移输送的阻隔技术。包括混凝土水平阻隔、粘土水平阻隔、柔性水平阻隔等技术。

适用性:适用于重金属、有机物及重金属有机物复合污染土壤的阻隔填埋。

局限性:不宜用于污染物水溶性强或渗透率高的污染土壤,不适用于地质活动频繁和地下水水位较高的地区。

10.3.2 风险管控技术比选

土壤风险管控技术的比选需要考虑多种因素,鉴于污染地块的情况不尽相同,因此对各项技术进行评分。在修复技术的选择上需要确保污染地块的修复效果满足土地利用方式的要求,在技术可行、时间充足、经济允许等条件下,选择可以降低污染物毒性、迁移性和含量的较为成熟的修复技术,避免二次污染,全面保护人体健康与环境。具体评分如下:

表10-6 风险管控技术比选表

序号

评估指标

分值(无量纲)

原位固化稳定化

异位固化稳定化

原位阻隔

1

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程度好

6.00

6.00

4.00

2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度

9.75

8.75

9.75

2.1

满足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

10.00

9.00

10.00

2.2

满足敏感区域的施工管理规定

10.00

9.00

10.00

2.3

满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10.00

9.00

10.00

2.4

符合其他方面管理规定

9.00

8.00

9.00

3

长期有效性高

7.00

5.00

6.00

3.1

残留风险小

5.00

5.00

3.00

3.2

残余风险控制措施的可获得性高

9.00

5.00

9.00

4

污染物毒性、移动性和总量的减少程度高

3.75

3.75

2.00

4.1

可永久降低污染物毒性、迁移性或总量

5.00

5.00

1.00

4.2

有害物质去除或处理的量大

2.00

2.00

1.00

4.3

污染物毒性、迁移性或体积的减少程度高

5.00

5.00

3.00

4.4

修复方法的不可逆性高

3.00

3.00

3.00

5

短期有效性高

8.00

7.00

8.00

5.1

施工时对社区影响是否小

9.00

9.00

9.00

5.2

施工时对工人影响是否小

7.00

6.00

7.00

5.3

对二次污染控制措施的要求低

8.00

6.00

8.00

6

可实施性高

7.57

7.00

7.71

6.1

技术可获得性

8.00

8.00

9.00

6.2

建设和运行能力

7.00

7.00

7.00

6.3

技术可靠程度

8.00

8.00

7.00

6.4

易追加额外的修复工艺

6.00

6.00

6.00

6.5

修复有效性可监测

8.00

7.00

8.00

6.6

不需要异地处理、贮存和处置服务

9.00

6.00

9.00

6.7

必要的设备和专家易得

7.00

7.00

8.00

7

修复成本低

7.50

6.50

9.00

7.1

投资小

6.00

4.00

9.00

7.2

运行维护成本低

9.00

9.00

9.00

8

项目工期短

6.00

5.00

8.00

9

与地块后续规划的匹配性高

6.00

7.00

9.00

10

符合业主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

6.00

8.00

6.00

总分

67.57

64.00

69.46

说明:

1、总分100分,每一大项及其子项满分均为10分,子项的平均分为本大项分数; 2、分值越高表示越符合评估指标的描述,即分数越高的技术越适用于本项目。

由上表可知,原位阻隔技术更适用于本项目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原位固化稳定化及异位固化稳定化可作为备选技术。

同时根据场地现状及开发利用规划,建议当地政府加强周边企业管理,严格根据要求控制污染排放;地块目前为荒地,可采取绿化等措施,降低污染物扩散;为进一步加强管控效果,建议定期对污染范围内及其边界进行监测,并建立相关档案管理制度,以便了解管控地块污染变化趋势。

11 风险评估结论及建议 11.1 结论

本报告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导则,依据环境监测方案及样品分析检测报告,对样品分析数据进行分析,筛选地块关注污染物,确定相关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分布和可能来源;根据地块未来用途计算人体健康风险,确定地块风险是否可接受;提出地块修复目标值及风险控制目标值,初步确定修复范围和工作量。

经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定地块土壤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砷、铅和锌。根据地块未来用地规划和多种暴露情景,对地块关注污染物开展了风险评估,发现地块A和地块C土壤中砷的致癌风险超出了1.0E-06的限制值,风险不可接受。地块A和地块C中计算出的成人血铅浓度平均目标值为7.9g/dL,A地块和C地块成人血铅水平大于美国环保总署确定的土壤风险临界水平5%,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分析比较风险控制值与地块所在地区关注污染物背景含量和国家相关标准中的规定的限值,在既要保证环境健康风险合理可控,又要满足地区的技术经济状况,确定了地块土壤治理修复目标值,即最终确定土壤中重金属铅的修复目标值分别800mg/kg,砷的目标值定为60mg/kg。

根据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规划,A地块和C地块目前暂无开发计划,故拟对A地块和C地块中污染区域进行管控管理,A地块管控面积为33234m2,C地块管控面积为17747m2。若后期需要进行开发,需要对污染地块进行修复达标后方可进行开发。

11.2 建议

(1)建议地块责任主体委托具有资质和经验的单位编制地块管控方案,并在地块再开发利用前实施修复工程,以保障地块安全利用。

(2)编制修复方案前,地块责任主体应明确污染土壤治理后的排放去向;在编制修复方案时,考虑修复工程与地块未来开发紧密结合,在保障地块安全的情况下,最大程度降低工程投资。

(3)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前应系统识别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切实防范二次污染,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切实做好先存污染源统计及管理工作,制定相关事故应急预案。

(5)建议采取必要的手段切断经口摄入土壤的途径,如设置告示牌,污染场地绿化等措施。

(6)建议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的管理,避免外环境对该项目场地造成新的污染

(7)建议制定相关监测计划,定期对污染范围及其边界进行监测,建立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及时了解污染场地及其边界外污染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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