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上海贵金属交易公司排名 贵金属

贵金属

2023-09-25 01: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十、您了解贵金属的投资风险吗? 1、特别提示

a) 贵金属延期交收交易是以保证金方式进行的杠杆式交易,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也可能发生较大的损失,损失的金额有可能超过您的全部保证金。

b) 保证金风险:当履约担保比例低于100%时,说明账户保证金不足,会进行追保通知并在约定条件下启动强行平仓;当平仓担保比例低于100%时,说明账户保证金严重不足,将会启动强行平仓。

c) 开仓限制风险:我公司按照交易所规则对您账户的开仓数量进行前端控制,包括同一合约标的持仓限额、总持仓限额、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买入限额,持仓超限可能面临强行平仓风险。

d) 判定交割资金违约的标准:我公司以贵金属交割日日终,您的贵金属资金账户内是否留有足额的可用资金作为判断是否符合交割结算资金交收违约的标准。在符合上述违约条件时,我公司将根据账户违约金额*1.2的标准对客户贵金属账户的资金进行冻结,同时限制客户的贵金属转移、买入的权限。若客户收到资金追缴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缴清保证金账户中的违约资金,公司将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缴。

e) 通知方式:我公司对投资者发送的风险预警通知、追加保证金通知、强平通知、业务参数调整通知、业务规则变更通知等,将通过营业场所公告、网站公告、贵金属交易客户端、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等方式中至少两种对您进行提醒和通告。请您保证开户时所留取的用于接收贵金属业务相关通知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正确、并且在出现变更时及时到营业部进行信息变更。

2、一般风险事项

a) 您应当充分理解贵金属投资者应当具备的经济能力、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投资经历、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贵金属业务。

b) 您应当了解贵金属的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业务规则和各类公告信息和各类公告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文件。

c) 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是具有杠杆性、跨期性、联动性、高风险性等特征的金融衍生工具。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全部保证金。

d) 您应充分了解贵金属业务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您应当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交所及我公司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您的各项要求以及依据制度规定对您的综合评价结果,不构成对您的投资建议,也不构成对您投资获利的保证。您应根据自身判断做出投资决定,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贵金属交易结果和履约责任。

e) 在应充分了解我公司对个人客户参与贵金属交易类型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交易类型分为现货实盘合约交易、现货即期合约交易和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易。个人客户开通贵金属交易后,其贵金属交易权限将根据分级结果确定。我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调低个人客户的交易权限级别,个人客户只能根据调整后的交易权限参与贵金属交易。

f) 您在与我公司的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如提供给我公司的身份证明文件过期、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我公司提供新的相关材料。否则,我公司有权拒绝您开仓和出金指令,并有权进一步限制您的交易权限。您在开户时提供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时,也应及时向我公司进行更新。如因您未能及时提供更新信息而导致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您承担。

3、交易风险事项

a) 您在进行贵金属交易时,应关注合约标的价格波动、贵金属价格波动及其他市场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

b) 在同一交易日内不同交易场次之间,市场价格可能会有剧烈波动,您的交易指令可能因通讯网络速度等原因无法及时下达或撤销,可能由此对您的交易造成影响或带来损失。

c) 您应关注贵金属的涨跌幅限制,贵金属现货实盘的涨跌幅限制的计算方式与现货延期交收的涨跌幅计算方式不同,您应当关注贵金属合约的每日涨跌停价格。当某个交易品种达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会出现买入或卖出无法成交的可能,您的所有保证金可能损失殆尽且不足以弥补交易亏损,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您承担。

d) 您在进行贵金属交易时,应当严格遵守金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市场公告中有关限仓、限购、限开仓的规定,并在金交所要求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您的持仓量超过规定限额的,将导致其面临被限制卖出开仓、买入开仓以及强行平仓的风险。

e) 贵金属合约可能难以或无法平仓的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当市场交易量不足或者连续出现单边涨跌停价格时,贵金属合约持有者可能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平仓机会。

f) 当按照我公司与您的贵金属经纪合同约定进入我公司强平流程后,您同时采取自行平仓措施,而导致平仓结果产生重叠,面临实际平仓量高于预期的风险,上述风险及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g) 投资贵金属应考虑税收、交易成本以及保证金要求,这些因素将可能影响您的收益或损失,可能减少某些交易策略的获利机会和收益率甚至变为损失。

h) 金交所以我公司为单位,对我公司结算的衍生品合约账户的卖出开仓、买入开仓等申报进行前端控制。无论客户的保证金是否足额,由于结算银行系统等原因导致我公司日间保证金余额小于卖出开仓申报对应的开仓保证金额度的,相应卖出开仓或者买入开仓申报无效。

i) 您应充分了解金交所对我公司的资金划出处理时间。由于上述因素导致您日间无法实时划出资金的风险,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结算、交割风险事项

a) 您交纳的保证金将用以承担相应的交收及违约责任,我公司、贵金属经营机构代其承担相应责任的,将取得相应追偿权。

b) 贵金属交易二级结算中存在以下风险:客户未履行资金、合约标的交收义务,将面临被限制开新仓、未平仓合约被强行平仓、无法获得应收合约标的的风险;您履行资金交收义务而我公司未向金交所履行资金交收义务将导致客户面临被限制开新仓、未平仓合约被强行平仓、无法获得应收合约标的的风险;我公司(或贵金属经营机构)对您交收违约而导致您未能取得应收合约标的及应收资金的风险。

c) 贵金属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在进行贵金属卖出开仓交易时,您应当保证各类保证金符合相关标准;当保证金余额不足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否则,您将面临被限制开新仓以及未平仓合约被强行平仓等风险,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强行平仓的费用、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市场原因无法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

d) 如果其保证金不足且未能在我公司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自行平仓的,我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贵金属经纪合同的约定对其采取强行平仓措施。如果由此导致我公司出现保证金不足的,金交所将根据业务规则的规定对我公司实施强行平仓,由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将由您承担。

e) 无论其保证金是否足额,如果我公司客户保证金账户内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自行平仓的,金交所将按照业务规则规定对我公司采取强行平仓措施,有可能导致该客户持有的合约被实施强行平仓。

f) 在贵金属交易时,如果出现交割资金交收违约,我公司有权按照业务规则规定及贵金属经纪合同约定的标准向您收取违约金等。

g) 实物交割环节也可能存在风险,例如,用于交割的实物无法按时运达指定仓库、实物质量与交割标准不符、数量不足等。

h) 您应当熟悉贵金属交割的规则和程序,在贵金属交易交割时,贵金属合约数量、交割资金及合约标的不足等原因将可能导致不足部分对应的交割为无效申报。

5、其他风险事项

a) 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重大差错、市场操纵等异常情况影响贵金属业务正常进行,或者您违反贵金属业务规则并且对市场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的,金交所可以按照相关规则决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保证金、调整涨跌停比例、调整持仓限额、限制交易、取消交易、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的保证金将用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公司代您承担违约责任的,将拥有相应追偿权并向您追偿。

b)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或者重大差错等原因,导致金交所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或者重大差错等原因,致使贵金属合约条款、结算价格、涨跌停价格、保证金标准以及与贵金属交易相关的其他重要数据发生错误时,金交所可以决定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告。

c) 贵金属业务可能面临各种操作风险、技术系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金属经营机构、我公司、金交所因电力、通讯失效、技术系统故障或重大差错等原因而不能及时完成相关业务或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等情形。

d) 利用互联网进行贵金属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受到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网上交易及行情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由于您未充分了解贵金属交易及行情软件的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导致对软件使用不当,造成决策和操作失误;您网络终端设备及软件系统与贵金属经营机构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兼容,可能导致无法下达委托指令或委托失败;您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您的密码失密或被盗用。

e) 您应关注金交所以及我公司发布的公告、通知以及其他形式的提醒,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贵金属交易相关业务规则、保证金标准、实物金范围及折算率、持仓限额等方面的调整和变化。

f) 您应充分了解贵金属业务中面临的各种政策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须做出重大调整或者终止该业务。

g) 贵金属交易时,发生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可以根据相关规则视情况采取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h) 您应充分了解并遵循"买卖自负"的金融市场原则,充分认识贵金属交易的风险,根据相关市场信息理性判断、自主决策,并自行承担交易后果。

i) 您应当注意密码的保护。任何使用您的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您本人有效委托。您自行承担由于密码遗失给您造成的损失。

j) 您应妥善保管您的交易编码、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给您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当您遗失交易编码、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我公司办理挂失,挂失生效前已发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