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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紧急通知:排查医疗机构、涉医场所22处隐患!严查民营医院两项问题!

2024-07-11 03: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五要查消防车道,重点查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

六要查私搭乱建,重点查外墙有没有违规安装铁栅栏、堆放可燃物;

七要查电器线路,重点查有没有老化、破损或私拉乱接等情形;

八要查值班巡查,重点查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要求;

九要查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是否通过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要查高层建筑是否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比如围闭天井、将通风井变成内井,封闭连廊、将外连廊变成内走廊等容易形成“烟囱效应”的情形;

十一要查是否规范使用液氧储罐、锅炉等特种设备和危化品,有没有违规动火;

十二要查是否逐楼层逐病区实景化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是否发放住院安全告知书,让住院患者、陪护家属都了解所在建筑物的功能布局、安全出口和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

而关于“医养结合机构”和涉医等“九小场所”,《通知》则表示要关注如下10个问题:

✦ 医养结合机构火灾隐患

一要查行政许可,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是否通过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要查用火用电,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动火作业,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三要查疏散通道,是否在疏散通道中堆放影响逃生的障碍物;

四要查装饰装修,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五要查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开展常态化自查和疏散逃生演练。

✦ 涉医等“九小场所”火灾隐患

县(市、区)卫健委要协调当地政府,与镇街专业力量共同抓好涉医“九小场所”检查。

重点查有没有做到“五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燃气用具等;

二是严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

三是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是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五是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医疗消防安全管理,曾在2023年一度引爆热议。

2023年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突发火情,共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31.82万元。

经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北京长峰医院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违规进行自流平地面施工和门框安装切割交叉作业,环氧树脂底涂材料中的易燃易爆成分挥发、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角磨机切割金属净化板产生的火花发生爆燃;引燃现场附近可燃物,产生的明火及高温烟气引燃楼内木质装修材料,部分防火分隔未发挥作用,固定消防设施失效,致使火势扩大、大量烟气蔓延;加之初期处置不力,未能有效组织高楼层患者疏散转移,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

此后,不少地区均开展了医疗机构消费安全整治工作,一批存在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规定、杂物占据疏散通道、疏散标志不合格、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员工院内施工地点抽烟等问题的民营医院被通报查处。

但另一方面,各地突击检查很多,但引导医院对消防安全问题进行自纠自查的规范文件却很少,很多民营医院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消防管理并不规范。

这次江苏省发布的紧急通知,其作用或许不仅仅是对江苏省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火灾隐患检查告知,它也可以成为其他省市医疗机构自查消防安全问题的重要参考。

↕滑动查看《通知》更加完整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

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隐患

一要查消防设施,重点查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管是否完好有效;

二要查疏散通道,重点查楼道、楼梯间有没有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有没有违规占用、堵塞;

三要查违规充电,重点查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有没有“进楼入户”或“飞线充电”;

四要查管道竖井,重点查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到位,以及外墙保温材料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五要查消防车道,重点查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

六要查私搭乱建,重点查外墙有没有违规安装铁栅栏、堆放可燃物;

七要查电器线路,重点查有没有老化、破损或私拉乱接等情形;

八要查值班巡查,重点查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要求;

九要查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是否通过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要查高层建筑是否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比如围闭天井、将通风井变成内井,封闭连廊、将外连廊变成内走廊等容易形成“烟囱效应”的情形;

十一要查是否规范使用液氧储罐、锅炉等特种设备和危化品,有没有违规动火;

十二要查是否逐楼层逐病区实景化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是否发放住院安全告知书,让住院患者、陪护家属都了解所在建筑物的功能布局、安全出口和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

2

医养结合机构火灾隐患

一要查行政许可,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是否通过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要查用火用电,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动火作业,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三要查疏散通道,是否在疏散通道中堆放影响逃生的障碍物;

四要查装饰装修,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五要查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开展常态化自查和疏散逃生演练。

3

托育机构火灾隐患

一是查《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查领导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明确专兼职安全员;

三是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性能良好;

四是查消防通道是否堵塞,有无影响疏散的铁栅栏等;

五是查是否使用燃气,有无安装燃气防泄漏报警器和自动灭火装置;

六是查是否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安全员、老师员工和安保人员是否会组织幼儿学生疏散逃生,是否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4

所属院校火灾隐患

一是检查宿舍外窗是否设置铁栅栏、有没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住宿人数有没有超标;

二是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联动一体;

三是检查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否集中规范管理,充电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是否配备安装监控、消防设施设备;

四是检查院校实验室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管理是否严格规范,实验操作人员对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知识是否掌握;

五是检查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是否全员培训,是否掌握了解 ;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是否开展,师生是否会应急处置。

5

建筑工地火灾隐患

对自管在建工程,要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起组织检查排查。

一要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重点排查消防设施设备过期或失效,未及时维护和更换;工人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限流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电动车未设置专用停放区域,电动车未集中统一停放和充电;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危险化学品未分类妥善存放,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二要查安全疏散和逃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排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缺失、损坏;工人集中住宿区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铁栅栏。

三要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施工作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未及时清理可燃包装纸、包装盒、可燃编织袋,工人在从事施工作业时违规抽烟行为。

四要查本单位在建小工程、小装修,是否严格规范管理,是否与工作区域隔离处置,是否安排人员现场全程监督,是否严格动火、动电、动焊审批等。

6

涉医等“九小场所”火灾隐患

县(市、区)卫健委要协调当地政府,与镇街专业力量共同抓好涉医“九小场所”检查。

重点查有没有做到“五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燃气用具等;

二是严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

三是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是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五是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7

其他场所火灾隐患

疾控中心要检查生物实验室、危化品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健全完好、应急力量是否健全;

血液中心要检查血浆存储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信息中心要检查机房有无专人管理,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健全完好,UPS电源是否检验合格,老旧电源是否更新;

其他公共卫生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本通知相关内容查找问题隐患。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单位全面整治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级卫健部门要加大跟踪督导力度,推动问题整改,形成闭环。

《通知》明确即日起至2月29日各单位自查;3月1日至10日全覆盖联动检查,省卫生健康委派出16个常态检查组对全系统开展大检查,各市、县卫健部门联动开展检查;即日起至3月31日全面整治整改。

不止消防安全,民营医院

也需关注这些安全管理重点!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营医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安全应急能力,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具体而言,民营医院应当注意以下6个方面: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及时消除消防隐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火灾报警、扑救和疏散工作。

2、加强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电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用电用气安全制度和预案,配备用电用气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开展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及时消除用电用气隐患,做好用电用气事故报警、处置和疏散工作。

3、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度和预案,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并定期检查维护,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及时消除医疗质量与安全隐患,做好医疗质量与安全事故报告、分析、整改和预防工作。

4、加强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管理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制度和预案,配备必要的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开展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教育培训和演练,及时消除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隐患,做好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事件报告、处置和防范工作。

5、加强安全应急管理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应急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开展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和演练,及时发现、处置和上报安全应急事件,做好安全应急事件的善后处理和恢复工作。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我们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安全应急能力,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我们应当从消防、用电用气、医疗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等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来源:健康江苏、华夏医界、民营院长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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