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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减持到5%以下就安全了?做梦吧 关于股东减持到5%以下 今年1月12日沪深交易所的问答里面有明确如果低于5%以后还是控股股东(股权比例极其分散的情况下)... 

2024-07-14 21: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来源:雪球App,作者: 董秘圈,(https://xueqiu.com/3410678413/112018322)

关于股东减持到5%以下

今年1月12日沪深交易所的问答里面有明确

如果低于5%以后还是控股股东(股权比例极其分散的情况下),只要还是控股股东,就还要遵照大股东的要求来。

如果还是特定股东,就还要遵照特定股东的要求来。

如果既不是控股股东,也不是特定股东,但是还想马上继续减持,在低于5%之后的90天里面还是需要遵守减持新规的要求。

如果既不是控股股东,也不是特定股东,在低于5%之后也熬过90天了,就可以随便减了。

整理汇总表格如下所示:

大股东减持股份至低于5%

是否为控股股东

是否持有特定股份

减持要求

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继续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告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不能超过1%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能超过2%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告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不能超过1%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能超过2%

目前乾景园林已经根据1.12的问答修订了内部制度:

是否及时修订制度,这个监管层面并没有强制,其实只要你家制度里面最后有一句兜底条款就还可以凑合着用哈:

那么上文中提到的表里面的要求,有没有案例说明一下?

不是特别的好找,尽量找一下哈,举几个例子各位看官凑合着看~

1、非控股股东、非特定股东低于5%继续减持

新大洲A000571家的股东浩洲公司是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承接的股份,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6.11%),不是IPO原始股东,也不是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成为的股东,但属于股改限售股。司法拍卖还是2001年的事情,公告都是txt格式的:

2017年12月18日,浩洲公司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后所持股份低于5%,因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所以无需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

根据《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权分置改革限售流通股比例达1%的公告》:

即5%以下,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哪怕是近期马上减持,也不需要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且大宗交易减持的比例符合规定。

如果浩洲公司减持至持股比例低于5%的90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进行预披露并披露减持进展,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该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很可惜浩洲公司没有采取集中竞价减持的方式。所以减持到5%以下90天内希望继续减持的公告我没有找到,如果你知道请你告诉我啦,非常感谢~

另外如果大股东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至5%以下的,那么限制期间为6个月(减持新规),即低于5%之后6个月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还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下面这个案例东海基金是2017年8月3日减持低于5%的,2017年12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并没有超过6个月的限制:

2、控股股东减持到5%以下,遵守减持新规

目前暂无案例,因为第一大股东低于5%的情况很少很少(数据为2017年5月27日的数据,几个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形成控制还合计低于5%的就更没有了),这几家的第一大股东自去年新规颁布后至今尚未有减持意向:

3、特定股东减持到5%以下,减持比例遵守减持新规

减持新规并没有强制要求5%以下的股东在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前必须公告减持计划(大股东除外),但是这家公司公告了(同样的还有汇金科技300561),我们不去纠结他家为啥要公告,我们只是看下减持的节奏:

4、随便减持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包括本文所说的既不是控股股东,也不是特定股东,在低于5%之后也熬过90天的情形。这个因为没有要求了,所以也无从考证。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减持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因为减持新规提到:

所以很多之前通过二级市场的举牌方,你只能看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低于5%的时候)之后就再也看不见啥了(之前也看不到预披露公告)。比如安纳达002135二股东康盛投资2017年7月10日减持公司2.15万股,减持比例0.01%,减持均价18.19元。本次减持后,康盛投资持股比例降至4.99%,其称后续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安纳达股份。

但是对比2017年中报和三季报的股东情况,可以发现康盛投资几乎在7月11日至9月30日之间完成了约等于清仓式的减持。

因为人家所持有的股份全部为二级市场买入的哈,类似的还有宁波富邦600768、中迪投资000609等。

最最后提醒下还有其他需要发布减持预披露信息的环节:

上交所

深主板

深中小板

深创业板

对于2014年后的新上市公司,证监会要求发行人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须提前3个交易日预披露,建议该类股东在减持前,查阅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或者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二次以上通报批评处分,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或者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的情形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或者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后导致其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低于5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后导致其持有、控制上公司股份低于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后导致其与第二大股东持有、控制的股份比例差额少于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的情形

减持前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同比下降50%以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的情形

减持当年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显示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同比下降50%以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的情形

好了,今天关于减持的细节问题就总结到这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转自信披一点通(ID:xinpi2016)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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