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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行政执法员是什么级别,与科员的区别是什么?

2023-05-06 12: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再回到本文讨论的行政执法类。

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职级序列分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一级行政执法员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属于一线执法岗位。其实就是刚刚入门的“执法兵”。比如,在税务稽查、市场监管督查等一线岗位,相关佩戴执法证件的人员,大多就是行政执法序列人员。他们工作的主要地点是赴各类现场,依据法律法规履行行政执法行为。

而一级科员则主要处理有关组织、协调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工作地点主要为机关办公室。

二是晋升的天花板是督办。在行政执法类职级序列里,包括行政执法员、主办、高级主办和督办。其中,督办对应的是综合管理类的二级巡视员,也就是享受(小副厅级)待遇。

设置如此的出发点是:行政执法类更突出一线,设置等同于一级巡视员的更高级别督办意义不大,所以限定行政执法类职级序列的天花板是对应二级巡视员的督办。

三是可以与一级科员转换。在职级层次上,一级行政执法员与一级科员是相同的。对于具备相关条件的一级执法员,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可以转换为一级科员,走上综合管理类职级序列。将来如果有机会借助职级条件晋升职务,可以晋升副科级领导职务,也可以晋升四级主办,还可以跨职级序列晋升四级主任科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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