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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9: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9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精神,加快构建我省“一网、一门、一次”优质高效网上政务服务体系,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一优两高”战略,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优化服务流程,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使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三级全面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选择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公共服务事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市(州)、县(市、区、行委)先行试点,重点突破。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企业和群众需到政府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分批公布,逐步实施。

统筹推进,上下联动。省级部门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加大对行业的业务指导;基层政府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整合共享,优化流程。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通过流程再造,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初见成效。在“一网通办”方面,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省、市(州)、县(市、区、行委)确定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19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在“一网通办”方面,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省、市(州)、县(市、区、行委)确定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20年底,在“一网通办”方面,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除特殊事项外,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凡是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以整合促便捷,推行线上“一网通办”

(一)构建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以青海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统一整合省、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各级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做到“应接尽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互联互通、协同联动,使用全省统一入口,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按照“统一认证、统一受理”要求,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一网通办”。2019年底前,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三级覆盖;2020年底前,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责任单位: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在实现“三级四同”(即:同一事项省、市州、县三级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的基础上,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青海政务服务网办理,并依据国家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基础数据共享标准和青海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实施。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梳理成熟一批,上线运行一批,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邮寄等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2018年底前,省编办完成“三级四同”编制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完成相对应基础数据共享;2020年底前,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网上拓展运行工作。(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政府)

(三)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向数字化新媒体延伸拓展,不断提升移动端政务服务能力,结合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五、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一)大力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实现“多门”变“一门”。立足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快捷、高效原则,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积极推动省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责任单位: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编办、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二)拓展市(州)、县(市、区、行委)公共服务事项领域。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要因地制宜规范和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推动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保、医保、就业、税务、不动产交易登记、公安户籍、车管、出入境、住房公积金、水电气暖、网络通信等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服务。大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通办”,切实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功能。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基础设施建设,着眼基层群众需求,将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法律调解、扶贫济困、惠民资金及涉农补贴等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民生事项纳入服务范围,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推行帮办、代办、领办的“一门式”便民服务模式,确保群众就近便捷办事。(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四)推进实体大厅与青海政务服务网集成融合。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依托青海政务服务网,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互结合、相互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六、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一)规范“最多跑一次”办理标准。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制定“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地方标准,全面梳理符合省情实际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2018年12月底前公布第一批,2019年6月底前公布第二批,2020年底前在陆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完成编制涉及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事项信息要素,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一标准办理,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二)优化“最多跑一次”办理流程。大力推进审批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加强信息交互、数据共享,推行网上办理,逐步精简、取消申请所需纸质材料,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拓展“最多跑一次”覆盖面。按照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青海政务服务网、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村(社区)基本覆盖。(责任单位: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编办、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七、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

(一)建立完善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充分利用已有的政务云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构建全省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各部门以数据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将政务信息数据推送到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强化平台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按照“统一受理、平台授权”的原则,建立数据共享授权机制和限期反馈机制,对于数据需求申请,平台管理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规范性审查,并予以反馈;由平台直接提供的数据,应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由部门受理的数据,数据提供部门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快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遵循“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原则,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动态更新政务数据资源,强化归集分类加工,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提高服务可用性。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共享责任,加强数据共享服务运行监测,全面清理并制止仅向特定企业、社会组织开放公共数据的行为。(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改造自有的业务信息系统,特别是跨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积极主动完成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加快推进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全省网上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各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运维经费审批部门要联合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依托“信用中国”和“信用青海”等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与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数据共享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系统长效运行保障机制,依法加强隐私等信息保护。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制度,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提高青海省电子政务外网、省政务云平台、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重点改革任务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改革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攻坚克难,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运转保障。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省编办会同相关单位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并根据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建设进展情况,推动简化优化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电子政务办、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筹负责全省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问题,以完善的技术手段和路径精准高效支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完善评价体系,对全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情况开展评估。各地区、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

(三)加强督查监督。将全省推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作为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问责,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依托各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畅通互动渠道,方便企业和群众咨询办事或投诉举报,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建立政务服务举报投诉平台,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未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开展核查处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梳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急需的以及与开展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推动制定较为完善的政务服务运行制度,以保障政务服务方便快捷合法合规。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落实本实施方案,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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