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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出炉 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2023-05-25 11: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5月23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出炉。明确省级统考科目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办法只适用于省级统考科目

  我省明确,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陕西省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据悉,省级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市级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办法只适用于省级统考科目,市级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办法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制定。省教育考试院专门成立成绩复核组,负责省级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工作。

  省级统考科目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表》。其中,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在校生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提交《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其他考生向报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表》。各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通过高中学考考务考籍管理平台逐级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由复核组进行复核。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成绩复核事项范围有这些

  复核的具体内容为: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考籍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等级转换是否准确。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评卷结果是否准确无误,不提供成绩总分和各小题得分情况,不提供答题卡及答题卡扫描图片、评卷信息等。

  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完成后,通过高中学考管理平台下发复核结果,由县级教育考试机构下载后通知考生;考生也可自行登录高中学考管理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经成绩复核,如发现考生成绩有误,确需变更成绩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程序予以变更,并通过市、县级教育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可登录高中学考管理平台重新查阅成绩和打印成绩证明。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可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陕西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下载。 记者 任娜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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