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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再学习之事件的互斥(互不相容)和独立的关系

2024-06-28 02: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前言

事件的互不相容性和独立性,在学习的时候突然觉得这两者之间总是存在是若即若离的关系,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去归纳总结好。一直找了很多信息来看,那么究竟应该怎么去区别或者什么时候使用比较好呢?

问题

互不相容:事件A与事件B不可能同时发生。即在同一样本空间内,A与B没有交集,P(AUB)=P(A+B)=P(A)+P(B)-P(AB),因为P(AB)=0,所以P(A+B)=P(A)+P(B)

独立:事件A发生的可能性,不影响事件B发生的可能性。根据条件概率可知有P(AB)=P(A)P(B|A),因为A不影响B,所以有P(AB)=P(A)P(B),那么也可以在同一样本空间里有P(AUB)=P(A+B)=P(A)+P(B)-P(AB)=P(A+B)=P(A)+P(B)-P(A)P(B)

所以,我的疑惑有,互不相容实在同一样本空间,是不是独立其实也可以在同一样本空间内,只要A事件不影响B事件的发生即可。

分析

举例分析:

以掷骰子为例,掷1次骰子,事件A 得到点数为2,事件B 得到点数6,那么A与B,有你没我。即互不相容。以掷骰子为例,掷2次骰子,事件A 第一次得到点数为2,事件B第二次 得到点数6,那么A发生不影响B也发生。即独立。

在这里问题来了,我就在想例1和例2,掷骰子次数不一样,例2相当于重复了例1两次,感觉这样对比没什么意义。那么在例1的样本空间里面,会不会有独立事件,可以同时解释互不相容和独立。

以掷骰子为例,掷1次骰子,事件的内容定义应该会影响到两者的关系。如事件A得到点数2,事件B得到点数为6。那么A发生概率为1/6,B发生概率1/6,但是A发生,B就不可能发生,两者互不相容。接上,事件A得到点数为2,事件B得到点数为10,A的发生概率为1/6,但是B为不可能事件,永远也不会发生,那么A就不影响B,两者即独立。同样的B事件可定义为数字在1-6之间,成为必然事件,两者也独立。当然这是极端情况。接上。假设A得到点数为2,B的到点数为偶数,两者是A包含于B的关系。A发生时,B就发生了;A不发生,B也有可能发生。所以既不是互不相容,也不是独立。P(AB)=P(A)。接上。假设A得到点数2,B是骰子落在桌子右侧。事件A与事件B明显互不影响。因为A与B是同一次试验中两个不同维度的事件问题,在各自的维度上有各自的概率模型。那么两者可称独立事件。如同直角坐标系的X与Y两者范围相交。有P(A∩B)/P(B)=P(A)/Ω。最后,翻阅陈希孺院士著作《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其对于独立事件的判断说,公式P(B)=P(A)P(B)概率的乘法定理,虽未定义,但不常用于判断是否为独立事件。判断两个事件是否独立,仍然要从事件的实际角度去分析判断其不应有关联,才可是独立,可应用概率的乘法公式计算。我思考了一下,觉得有道理,与其纠结,不如在实际问题中思考,公式的含义一般都来源与现实的时间,不然P(AB)=P(A)P(B|A) 到 P(AB)=P(A)P(B)的转化是如何而来的呢,就是因为人为判断了A事件不影响B事件的发生。现实的主观性判断带来了独立事件的概念和定义。 结论

到最后也恍然大悟,在探索的过程中,确实有收获,希望能帮助一些不太理解的朋友。本人也是一知半解,希望读者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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