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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和王老吉的关系是什么?

2023-05-28 14: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983年2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商业部联合发文规定:公私合营资产已属国家所有,不应退还本人。按现时的概念,即一夜之间股民股票归公,房奴房产归公。违宪的政策构成了广药集团拥有王老吉药厂实体资产的全部依据。

“王老吉”商标甚至于“王老吉”凉茶的品牌,在1968年至1992年期间,亦在市场上消失。

公司上市和商标争议

1986年6月,王老吉商标重新注册。1992年,广药集团推出盒装“王老吉”和罐装“王老吉”凉茶,重新启用了这一商标。

1992年11月26日宣告成立转制成为以国家股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改名“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后来被当局在大陆注册商标,商标持有人实际是控制广药集团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不属于羊城药业(现王老吉药业),只是允许羊城药业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王老吉冲剂等药品、饮料。羊城药业的母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1997年重组资产,羊城药业和广药集团的其他几家企业与机构共同成立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H股(港交所:0874)上市,并于2001年增发A股(上交所:600332)在上海上市。

1990年,香港王老吉传人王健仪与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经过协商后达成合作协议,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凉茶的秘方与商标生产饮料。1992年,陈鸿道开始在广东东莞设厂生产王老吉并在大陆销售。但由于早在大陆商标法正式实施的1983年,广药集团前身羊城制药厂就已注册了王老吉商标生产药品,所以陈鸿道生产的凉茶只能以“清凉茶”命名。1994年,陈鸿道找到广药集团要求许可使用王老吉商标。翌年3月,双方签订了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香港和大陆两支“王老吉”通过鸿道集团,在分割80余年后第一次建立起联系,三方达成“瓜分”市场的协议: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批准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在大陆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易拉罐装凉茶饮料权,由香港王老吉后人王健仪提供配方。根据双方合同,广药集团许可鸿道集团从即日起到2003年1月期间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不得使用对方产品的任何包装装潢。鸿道集团第一年向广药集团交付商标使用费6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因商标关系,香港王老吉后人持有的香港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产品也不能在内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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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当时,羊城药业从未生产过红罐包装的王老吉。广药自己在后来则生产绿色

利乐包装

的王老吉,以示区别。自此,鸿道集团旗下的广东

东莞

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开始生产红罐王老吉,并扩展至整个内地。

1997年2月13日,双方重新签订协议,鸿道集团1997年支付商标使用费200万元,1998年起每年支付250万元。

2000年双方再次签署合同,规定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权利有效期至2010年5月2日截止。

2002和2003年,鸿道和广药又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分别延长至2013和2020年。

在2000年以前,王老吉在广州以外并不出名,绿盒包装的口味较现在偏苦,产量很低,销量甚至不及现广药旗下的陈李济、潘高寿。王老吉药业市场总监贺庆曾对媒体表示,当时整个广药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在药品,饮料方面倾注精力比较少,“既然有人愿意做饮料,我们的资源自己也使用不上,不如出租算了。”

2002年11月,广药亦从王泽邦传人、香港及海外的“王老吉”商标所有者王健仪手中获得10年的王老吉“海外商标使用权”。

2004年3月4日羊城药业更名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新“王老吉”里已经没有王家后人的任何股份。同年8月,广州市政府响应中央提出的加强粤港合作号召,在香港举行招商会。招商团成员广药集团向同兴药业董事李祖泽、黄宜弘等发出入股邀请,任同兴药业董事长的王健仪随后入股王老吉药业,双方各占48%的股份,与广州医药并列为第一大股东,其余的3.907%为自然人持有,合作期至2014年结束。两个“王老吉”就此开始“统一经营”的努力,约定由同兴药业和广药合资成立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把海内外的王老吉商标转入到合资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统一,打造一个世界性的民族品牌。

2010年,王老吉药业内部资料显示,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了一系列重大调整,李祖泽、黄宜弘、周娟娟辞任公司董事职务,由王健仪、景雨淮和李达民接任。景雨淮曾一直担任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授权发言人;李达民是恒基兆业地产董事、香港大亨李兆基胞弟。

王健仪曾对外宣称,广药违背了将商标拥有权转移至王老吉药业的承诺,药厂自1949年失去商标至今已60多年。广药集团目前授权后者生产凉茶,即同样可以在拥有商标的期限内收回授权,也可以授权其他企业生产王老吉,例如陈李济等。2011年初,广药宣布由王老吉药业代售白云山制药生产的“白云山凉茶”,并将该产品整合入王老吉销售渠道,再次激怒王健仪。王在3月首次公开表示支持加多宝,肯定其对王老吉品牌的贡献。

广药后来更加授权广粮集团生产王老吉固元粥、王老吉莲子绿豆爽等产品,见下一段落。

2005年,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而入狱,他于两次补充协议签订前收受了鸿道集团总裁陈鸿道总共300万港币的贿赂。

鸿道旗下加多宝公司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对王老吉在大陆的推广做出了很大贡献。加多宝在2003年投入1亿多元广告后,红罐王老吉销量突然激增,年销售额增长近400%,从1亿多元猛增至6亿元人民币,2004年则突破10亿元,同年广药的绿盒装销售额仅为8000万元。在红罐拉动之下,2007年绿盒王老吉销售额达到7.1亿(此时已为合资公司)。2008年,红罐装销售突破100亿元。

2002至2009连续8年间,王老吉凉茶的年均增长率达到96%。

2007年至2009年,红罐王老吉连续三年在中国大陆罐装饮料市场销量第一。

到2010年王老吉销售额增加到150亿元,几乎是2002年的十倍。随着红罐王老吉年销量跳跃式增长,广州王老吉药业自产的绿盒王老吉借着加多宝重金铺就的美誉和渠道轻松取得市场份额。2011年绿盒王老吉的销售额已接近20亿元。

王老吉的品牌,在2006年的“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中排行第五,品牌价值达22.44亿元人民币。

同年,包括王老吉在内的18个凉茶品牌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加多宝捐款1亿元。

2009年2月18日,加多宝的王老吉成为2010年

广州亚运会

的高级合作伙伴,知情人士估计赞助费至少达2亿元人民币。

2011年4月11日,加多宝集团在北京发布声明称广药集团(非广州王老吉药业)并没有取得王老吉粥类产品的商标许可。由于其外形为红色包装,与红罐王老吉包装相似。加多宝认为,广药集团授权广粮集团生产王老吉固元粥、王老吉莲子绿豆爽等产品的举措是侵权了其包装及装潢权。加多宝也谴责广药集团借王老吉商标跨越饮料行业甚至是跨越食品行业进行盲目多元化发展,是不符合百年沉淀的王老吉专注凉茶生产的品牌内涵,也背离了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权威性指导。

广药也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关于“王老吉”商标的仲裁申请,主张2002和2003年的补充协议因当事人行贿受贿而无效。2011年12月,该案进入仲裁程序。2012年5月9日,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结果,认为两份补充协议均无效,之前有效的合同于2010年5月2日过期,因而鸿道旗下加多宝公司在此日期后已无权使用“王老吉”商标。

加多宝则声称有协议指双方到2013年才到期。

自2011年起,加多宝公司出品的红罐已逐步改名,2011年至2012年5月的红罐产品印着“加多宝出品王老吉”,2012年5月之后其红罐产品以“加多宝”为名。加多宝公司还在各种广告中中宣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已改名加多宝”,“不再使用过去十七年沿用的商标”

,“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2012年5月,广药集团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商标争议的仲裁结果出来几天之后,广药通过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非绿盒王老吉药业)也发布了他们自己的红罐王老吉,装潢几乎完全沿用加多宝时期的包装风格,例如写上“凉茶始祖王老吉”,字体和原来加多宝使用多年的几乎一样。电视广告语也使用加多宝之前广泛宣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

在平面广告上也使用了加多宝时期的风格,并宣传“红罐王老吉从未更名”,“任何宣传红罐更名均属虚假信息”。因生产线不足,广药的红罐已授权实达轩(佛山)饮料有限公司、广西宏邦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市西部天元食品公司、深圳市深晖企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代工生产,并声称不排除授权更多企业代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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