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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包含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包含生育保险);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的缴费额由相应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根据相应的征收要求、上一年度缴费基数、上一年度教职工收入增长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事业编制教职工的“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如下: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基本医疗 生育保险 个人 8% 4% 0.5% 0 1.5% 12% 单位 16% 8% 0.5% 0.2% 8.3%+100 12% 备注:1.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比例从2019年5月起,由20%调整至16%; 2.从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个人比例不变,单位缴存比例由8%调整至8.3%; 3.缴费额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实行“托底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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