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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

2023-03-16 04: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院内聚集及交叉感染,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文件要求,现将我院近期就诊要求公告如下:

门诊就诊

1.预约诊疗:推行非急诊患者预约诊疗,推荐使用“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预约诊疗。

2.诊前程序:提前申报或更新“健康码”(携带智能手机的老年患者请提前由家人协助完成,无法提供“健康码”人员,须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就诊当日提前30分钟到院,到院后主动配合完成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流行病学史调查、预检分诊等工作。

3.就诊时限制陪同人数,原则上仅限1人陪同,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社交距离,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引导至相应区域就诊:

(1)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涉外货物接触史;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接触史;

(4)14天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5)健康码非绿码者;

(6)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7)14天内周围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出现过2例及以上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病例者。

5.发热患者均需进行血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需行胸部影像学检查。

6.核酸检测

(1)采样时间:

核酸采样点:8:00-21:00

普通发热患者核酸采样点:24小时

特殊患者核酸采样点:24小时

(2)检测结果查询及打印

采样24小时后可在我院公众号上查询检测结果,48小时后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查询结果。需打印检测报告者凭打印条码至发热门诊自助打印。

(3)愿检尽检人员(即本人自主要求检测):请先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并进行线上预约,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住院及陪护管理

1.所有住院患者均需完成新冠肺炎初筛情况调查,进行血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否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经治医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住院期间患者严禁离开医院,擅自离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3.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者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并进行新冠肺炎初筛情况调查、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合格者方可到护士站办理陪护手续。陪护人员进入住院部需主动出示陪护证供工作人员核验。重症监护病区取消探视。

4.下列人员谢绝来院陪护:

(1)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者;

(2)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涉外货物接触史;

(3)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接触史;

(5)14天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6)健康码非绿码者;

(7)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8)14天内周围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过2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病例者。

5.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须严格遵守医院防控管理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串访他人,不聚集,主动配合医院做好排查工作,每日监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第一时间报告医护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及其他不良后果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事关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康,敬请各位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携手,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赢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而共同努力!

来源 |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本期编辑 | 覃惠惠

本期责编 | 池 秋

值班主任 | 李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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