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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面试!2024年青岛市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选聘120人

2024-06-03 23: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3.大学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奖励。

报考镇所属事业单位的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现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4年3月底前能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

2.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报名当月)且大学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奖励。

具体专业类别要求详见附件2。

2.青岛西海岸新区2024年“优选计划”选聘计划表.pdf

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网上报名、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信息(2024年3月22日9:00-3月26日16:00)。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登陆青岛西海岸新区2024年“优选计划”选聘网址(http://url.jiuyejie.cn/xha/yxjh.php),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2024年“优选计划”选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上传审核资料(2024年3月22日9:00-3月26日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海外高校毕业生如无法由学校审核盖章,可由本人签字承诺并按手印),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报名”,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提交报名前多次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初审结果(2024年3月22日9:00-3月27日16:00)。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核的,在3月26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二)初选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网络远程视频或现场初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初选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毕业院校、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和初选表现等因素,分职位类别按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入党时间早晚、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时间早晚、奖学金层次高低确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等额进行考察体检,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进入综合测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聘人员,拟在报名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聘问题的拟选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对发现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安排到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选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管理培养

1.选聘人员由青岛西海岸新区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全区内统筹调配使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定级。建立选聘人员跟踪管理制度,根据选聘人员个人情况和专业特长,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实践历练、建立导师制等方式,定期组织主题论坛、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和系统培养。

相关待遇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首次来青就业创业并且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发放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的,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对于新引进的研究生,在发放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同时,新区按硕士研究生2400元/年、博士研究生3600元/年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有关说明

1.本次选聘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不包括:班级委员、学生会干事、第二课堂中心主任、心理咨询室主任、记者团团长,编辑部、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单位管理成员,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类协会、艺术团、研究小组、学习小组、党小组等组织负责人及成员,以及其他不被认定为主要学生干部的职务。

2.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可根据新区国有企业需求情况和个人意愿,参加新区国有企业双选会。

3.就业协议签订后,未经青岛西海岸新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解约。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不按时报到视为违约,可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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