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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丝与革命

2024-06-29 21: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十七世纪于欧洲而言是个极为动荡的时代,政治的变革、宗教的冲击、阶级的碰撞……在这个男性大展身手的时代里,以男性为中心的强有力的艺术风格也应运而生。

巴罗克风格不同于文艺复兴时期的细腻浪漫,气势雄伟、生机勃勃,富于动态感与紧张感,光与光的运用使其更擅长各种感情色彩与无穷感的表现,虽然有装饰过多之嫌,但是也别具一格。

巴罗克时期的服装风格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历史阶段——“荷兰风时代”和“法国风时代”

荷兰风时代

荷兰风时代又被称为“三L”时代,即Longlook(长发)、Lace(蕾丝)、Leather(皮革)三者流行的时代。

​从1600年前后开始,人们逐渐将西班牙风时代盛行的华丽刻板磨平转而形成了更柔和更宽松的服装风格。大量的蕾丝装饰取代了需要耗费大量布料和淀粉的拉夫,利用宽松的衣褶和重叠穿衣营造出的蓬松感也取代了僵硬的法尔盖勤,提倡节约的思想让荷兰风服装更具实用性,可以说是现代服装的直接始祖。

在这一时期的男装中,因为受到战争的影响,便于活动的骑士服称为一种时尚。

​17世纪30年代后,细腿的半截裤——克由罗特称为时尚的宠儿,及膝的裤长,在膝盖上用吊带袜或缎带扎口,以蝴蝶结作为装饰是当时上流社会的主流,直到1640年,出现了长及腿肚子的筒形长裤——托拉吾扎兹,这是西洋服装史上首次出现的长裤。

​在当时,水桶型的长靴是男装的另一大特色。向外翻或者朝上堆着的宽大靴口装饰着大量的蕾丝,花哨而富有装饰性。

不仅如此,为了追求“骑士风度”,贵族的男性们热衷在右肩斜挎佩刀,头戴装饰有羽毛的宽檐帽子。

法国风时代

十七世纪中叶,随着制造业生产方式的普及,荷兰旁落,随之崛起的法国波旁王朝取代了荷兰欧洲商业中心的地位。从路易十三世时代起,不断加强的中央集权与大力的经济扶持并驾齐驱,为帝国的崛起打下了夯实的基础,而路易十四更是以推崇极尽奢华的物质享受,将巴黎打造成为了欧洲及全世界时尚的发源地。

​在这一时期,男装的变化十分显著。衣长及腰或者更短的普尔波万,袖子变成短袖或者无袖,小立领和门襟上密密麻麻的扣子,以及下摆垂着的窄布条以及自右肩斜挎垂在身前的身份绶带,还有在过去不曾出现过的裙裤“朗格拉布”……被过分装饰的男装一发不可收拾的向着女性向的方向发展,直至60年代后才重新回归。

​从17世纪80年代起,鸠斯特科尔成为了男装的主流,由原本作为军服的卡扎克衍生而来,是19世纪中叶以前男装的基本造型。

​鸠斯特科尔的用料豪华,常以天鹅绒或织锦缎再加上金银线刺绣,门襟保留了普尔波万式的密密麻麻的扣子,但仅起到装饰作用,衣身装饰有金缏子丝绸扣,袖口宽大装饰有翻折上来的袖克夫。

由于是无领且开襟的设计,领间的装饰十分重要,克拉巴特由此流行开来。

​贝斯特,作为室内服和家庭装,在正式场合中作为必要的内搭配合鸠斯特科尔穿着。贝斯特主要流行于17世纪后半叶到十八世纪初,后变为无袖背心,被称为“莱基”。衣身逐渐变短,趋向于现代西式背心发展。

​与鸠斯特科尔和贝斯特配合的下装克由罗特,与外衣下摆平齐或长出下摆,用料与上衣相同,膝下以缎带装饰,搭配有刺绣纹饰的长筒袜巴·德·肖斯。

十七世纪的男装风格华丽多样,作为现代服装的先驱对后世的男装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在当时盛行的蕾丝与缎带的设计也向我们证明了——美与时尚,从来都不局限于性别。

资料来源:《西洋服装史》(第二版),李当岐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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