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内销:海关技贸措施指南(调味品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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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跨越壁垒 扩大出口 目前境外各国未针对调味品单独制定准入要求,调味品准入均按照食品进行管理。 泰国 泰国《国家食品安全法》将所有食品分为三大类: 特别控制类食品、标准类食品和标签类食品。同时通过许可证制度实现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规定进口食品在上市前须取得进口许可证。 (1)特别控制类食品:须经注册,标准质量、参数规范说明、包装、标签要求及生产活动的其他方面均应依照法律规定。 (2)标准类食品:无需注册,但要申请生产通知单,其质量和标签必须达到卫生部通告中说明的标准要求。 (3)其他类食品:生食或烹饪后的食品、未经加工的和加工过的食品,如果没有列入特别控制类食品和标准类食品这两类食品中,将被视为通用食品。虽然无需注册,但此类食品的卫生、安全、标签和广告都受到控制和监测。 美国 美国食品按照《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简称FSMA)进行管理,该法律由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制执行。 (1)FDA预先申报: 食品进入美国前需向FDA进行预先申报,预先申报涵盖所有进口到美国用于人和动物食用、存储或销售的食品,包括作为礼品和贸易用的食品、品质保证所用样品、用于转运的食品、通过邮寄和特快专递寄送的食品。 (2)入境审查: 食品进入美国境内时需进行入境审查,FDA的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行为取决于产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的记录,是否有过其他违规行为,生产商所在的国家,货物的风险等级等。 (3)扣留标准:如果在检验、检查或调查中,FDA的官员或是被授权的雇员认为生产的食品掺假或使用错误标识, 将采取行政扣留措施。 韩国 韩国食品按照《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食品法典》进行管理,该法律涉及食品、食品添加剂、器具、容器及包装、进口保健食品、进口畜产品等,要求对进口食品贸易商和供应商进行分级。 (1)强制申报制度:韩国食药厅对所有进口食农产品及相关产品均实施通关强制申报制度,对食品检测的各个限量指标、标签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 (2)注册登记: 《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要求所有输韩生产企业须提前向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进行注册登记,韩国指定“海外食品卫生评价机关”或派考察团对输韩食品贸易国家管理体系进行实地考察。 (3)技术标准:《食品法典》规定了食品的通用标准、各类食品的产品标准以及农兽药残留限量等,对食品及畜产品的标准进行了统一管理。 欧盟 欧盟食品按照 《通用食品法》(法规(EC)No 178/2002)构建了一套食品安全法规体系,见下图。 备注:欧盟法规查询网址: https://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1)检验检疫要求: 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凡涉及欧盟指令的,必须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通过认定,才允许在欧盟市场流通。 (2)注册登记:欧盟官方对含禽肉、偶蹄肉、水产、肠衣、蛋制品等的调味品境外生产企业要进行注册并现场核查。 (3)HACCP认证:根据欧盟食品法规,所有食品业经营者必须全面推行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的整体安全并符合相应的欧洲标准。 03 了解准入 增加内销 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国内调味品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许可证有效期5年。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②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③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④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样本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①发证检验 发证检验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时,由检验机构对企业生产的食品进行的质量安全检验。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发证的必备证明材料,检验合格是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②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企业应当承担的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要求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在产品出厂前依据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逐项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 ③监督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属于强制性的监督检验。监督检验通常采取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与产品标准要求相比较得出检验结论。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制度 ①表明本产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②表明本产品经过出厂检验。 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更换为新标志 新标志解读 2.调味品相关标准及要求 04 知己知彼 高质量发展 ---------------- 国内外主要质量安全指标对比 05 国内外调味品标签对比表 海关将聚力“六稳”“六保”,统筹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工作, 全力做好稳外贸、稳外资的“ 双稳 ”工作, 以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为重要抓手,优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努力服务外贸企业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形成贡献海关智慧和力量。 海关小贴士(提请企业关注事项) 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调味品,其安全指标需符合我国的国家标准,如食品添加剂需符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毒素类应符合《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重金属应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兽药残留需符合《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在我国“最严食安法”的大背景下,即使是欧美日韩等国家,也并非所有食品安全指标都严于中国标准,换言之,并非凡是出口的调味品都可以直接转内销,弄清规则,是“出口转内销”的基础和前提。 END 注: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免责条款:本文部分图片和技术法规来自网络、新闻媒体、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如涉及更新变化,以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外官方发布、解释为准。 供稿单位:重庆海关、成都海关、12360海关热线。 实操资讯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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