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一天收费30元,宝能太古城小区业主好心塞……这到底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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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小区:停车一天收费30元 日前,记者在宝能太古城地下停车场入口处看到了停车收费公示牌,上面显示的收费标准为半小时内免费,半小时以上至4小时以内收费5元,后面每增加4小时,收费相应增加5元,20小时至24小时内则收30元,也就是停车一天收费是30元钱。对此,很多业主认为停车费收取过高。业主们告诉记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曾明确约定“小车室内车位停放车位服务费为150元/月”,现在物业公司却不按合同约定来收取停车费。 业主们说,物业公司11月1日张贴收费标准后就开始按新标准收费,并没有征求过业主的意见。有几名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将意见反映给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但是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对方没有任何回应。记者随后来到宝能太古城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宝能太古城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正在制定相关处理措施,如果有进展的话会在第一时间向业主公示。 开发商:谁的车位谁定价 据开发商工作人员介绍,从2015年1月起,按照省发改委相关规定,对于住宅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政府不再出具指导价,也不需要物价部门发放批文。但是,停车费定价的放开并不表示停车费由物业公司说了算,而是要由业委会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建议,向业主大会递交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议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按新标准进行收费。目前,该小区在协商的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次审议稿中要求小区停车费实施政府指导价,或者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定价。此规定有悖《物权法》,并与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此前的文件精神背道而驰,严重侵犯业主的利益。 该工作人员说,住宅小区停车位一开始产权就是明确的,产权人的产权归属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直接关系,政府没有必要制定新的议价规则。他说,广州目前大部分住宅小区车位都已卖给业主,个人购买的停车泊位,难道让政府来决定出租的价格?如果这样,那么商铺、住房的出租是否也由政府定价?这显然是不合情不合理,更是不合法的。国家从来都没有将小汽车列为居民生活必需品,停车位应该是作为商品,而不是当做生活必需品来看待。有车的家庭只占了一部分,如果作为生活必需品,从指导思想上是有偏差的。所以,政府对停车收费标准不应该进行过多干预,应让市场自行调节。 市民:望恢复政府指导价 对于该开发商的说法,很多市民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 市民张先生认为,由于历史欠账,赣州中心城区部分住宅区停车位严重不足,由此出现的停车难、停车贵、停车乱等问题比较突出。2015年之前,停车费一直都是执行政府指导价,以往住宅小区停车虽有矛盾,但远远没有目前放开价格后矛盾突出。2015年8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发文,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因开发商急于套现投资收益,物业公司纷纷提高停车费。由于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况,车主只能选择就近停车,没有替代选择,不存在充分竞争条件,不具备议价能力,因而引发了业主们的不满。 住宅小区停车是老百姓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的落脚点,更是刚性需求。他建议恢复政府指导价,以平抑社区矛盾。 部门:已不再是漫天要价 针对小区业主提出的问题,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规范新的价格管理形式下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市今年10月18日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通知》第三条明确表示,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收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除保障性住房外的其他物业(含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也就是说,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不能随意定价,应根据一定的程序来制定收费标准,并且需要得到使用者的同意才能执行。 看完这些, 赶紧留言告诉晚妹你们的看法吧~ 咱们交流交流! 来源:赣州晚报 作者:记者刘思扬 编辑:晚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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