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再通报“高三学生溺亡事件”:系因个人情感纠葛跳河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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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1月19日,江苏连云港灌云警方就一名高三学生溺亡事件发布通报,称其因个人情感纠葛跳河自杀,未发现其曾遭受校园霸凌。以下为通报全文: 据此前报道,1月14日,灌云县委县政府联合工作组曾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2023年12月9日凌晨,灌云县某中学学生张某离家出走。接报警后,县公安部门调取监控,确认张某于4时01分在县城东方红大桥上跳河失联。事件发生后,县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省内外40余支专业救援队(含公益专业救援队)持续开展搜救、搜寻工作,同时邀请省水上搜救专家实地指导。2024年1月14日上午11时56分,张某遗体在距跳河处下游1.5公里左右被打捞上岸。 编辑 刘佳妮 编辑 江苏连云港灌云县公安局 值班编辑 康嘻嘻 星标“新京报” 及时接收最新最热的推文 点击“在看”,分享热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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