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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对应省级统考科类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25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关于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对应省级统考科类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所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依据高考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等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依据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二、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 专业 省级统考科类 备注 音乐学(含声乐、钢琴、器乐方向) 音乐类(音乐表演) 招收声乐、钢琴、二胡、古筝、琵琶、笛子考生 舞蹈学 舞蹈类 招收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考生 美术学 美术与设计类 艺术设计学 美术与设计类 数字媒体艺术 美术与设计类 书法学 书法类 三、其他 该说明用于考生了解艺术类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各省份实际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当年公布招生计划及详细要求为准。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调整,将及时进行公布,以届时公布信息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10月 上一篇:【转载】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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