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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雄安质量杯” (雄安精品工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4 来源:雄安建筑协会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雄安质量杯” (雄安精品工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雄县、容城、安新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雄安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激励新区各参建企业和建设者打造精品工程,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雄安质量杯”(雄安精品工程)认定管理办法》,即日起启动雄安新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雄安质量杯”(雄安精品工程)认定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雄安质量杯”(雄安精品工程)认定 1.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雄安质量杯”(雄安精品工程)认定管理办法》关于规模的要求,已纳入2023年度“雄安质量杯”创建计划,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工的项目,均可申报2023年度“雄安质量杯”(雄安精品工程)认定。已认定项目不再参加认定。 2.工作安排:采用电子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和认定。 (1)请各意向申报项目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完成申报资料整理和汇报PPT准备工作; (2)2023年11月27日—29日在电子系统进行集中申报和统一审核。 (3)2023年11月30日进行集中PPT汇报展示和打分。 (4)2023年12月2日前完成申报信息集中审核。 (5)12月底前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2023年度“雄安质量杯”(雄安精品工程)项目,履行报审程序。 (二)“雄安质量”杰出贡献企业(单位)、班组(团队)和建设者认定 1.符合《雄安新区建设工程“雄安质量杯”(雄安精品工程)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单位)和人员均可以申报2023年度“雄安质量”杰出贡献企业(单位)、班组(团队)和建设者。采取自主申报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新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集中认定后开展。 2.11月29日前,各参建单位自主申报,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根据参建企业在产业人才疏解发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情况推荐,由新区建筑业协会统一汇总; 3.12月2日前,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完成2023年度“雄安质量杯”(雄安精品工程)杰出贡献企业(单位)、班组(团队)和建设者认定,对外征求意见后履行报审程序。 二、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申报事迹材料(300字),可另附具体情况报告,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 优先考虑在新区建筑产业人才引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向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领域取得突出科技创新成果人才和一线建设者倾斜。 3. 2023年在雄安新区引起负面舆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单位)不得申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联系人:齐锁善,联系电话:15848393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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