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西汉三遗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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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西汉三遗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经汉中市规划委员会和汉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住建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汉中市西汉三遗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5年3月24日
联系单位:汉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毛先生 黄先生 黄女士 联系电话:0916-2626533
后附:《汉中市西汉三遗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摘要
汉中市西汉三遗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摘要
一、规划背景 1994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汉中市成为第三批37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随后由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汉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994——2010)》。在此期间,《汉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保护汉中市的历史文化遗产起到了巨大的指导作用。三遗址片区作为汉中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载体,对其保护和开发也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但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其他因素限制,三遗址片区在保护和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方面区域更新建设缓慢,市政建设落后,成为城市的“棚户区”;另一方面,违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不断呈现,严重破坏了三遗址片区原有的空间形态。区域开发思路不明确,缺乏有效控制。鉴于此,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汉中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开始编制新一轮的《汉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更加有效保护三遗址历史文化街区,汉中市人民政府同时提出了编制《汉中市西汉三遗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具体保护提供进一步的指导与控制。 二、规划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 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 8、《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2011年第7号令) 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2014年第20号令) 1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3年第119号令) 11、《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2002年); 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1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1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1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1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7、《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1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19、《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20、《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2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2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23、《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 24、国家、省、市相关其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 (二)相关规划依据 1、《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汉中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版); 3、《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4、《汉中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1-2020年)》; 5、《汉中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2-2020年)》; 6、《汉中市道路竖向及排水规划(2011-2020年)》; 7、《西汉三遗址景区概念规划设计》; 8、《陕西省汉中市东关正街修建性详细规划》(2007年版)。 三、规划指导思想 以《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汉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版)等上层次规划为指导,进行深化、完善和提升,充分利用汉中市城市转型的契机和丰富而厚重的西汉历史文化,结合文化展示、旅游休闲、商业娱乐、餐饮住宿等功能,做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再利用,塑造具有城市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历史文化街区。同时结合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带动周边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逐步完善社区配套设施、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制定控制指标,建设具有活力、宜居宜游、环境优美的综合性街区。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以东大街为界,东至南团结街,南至南一环路,西以规划南大街为界,围合范围规划面积约为70.12公顷。
五、保护目标 1. 完整、有效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肌理、街巷空间、院落格局和历史建筑。 2. 合理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风貌协调区,制定科学的保护控制要求。 3. 对历史街巷、院落和建筑提出明确的保护要求,并确定有效地保护修缮措施,再显历史文化街区昔日的风采。 六、保护原则 (一)整体协调原则 西汉三遗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首先要从汉中城市总体风貌格局下予以整体考虑,充分体现其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其次应和南关正街、东关正街以及古城墙格局联系起来考虑,确定西汉三遗址与东关正街和南关正街的差异化;最后应强调历史文化街区整体格局的保护,不要因点失去面上的考虑。 (二)原真保护原则 保护城市肌理、空间格局、街巷尺度、绿化、文物与优秀历史建筑等真实的历史信息,保持城市丰富的文化内涵。保护要做到实事求是,保护一切原真有价值、确实需要保护的东西,反对过度保护,把已经不复存在的东西再造进行保护和修建假古董。 (一)保护从严原则 在多重保护要求重叠的区域,应从严保护,以该区域最严的保护要求进行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二)永续利用原则 考虑社会发展、完善功能、整治景观、改善居住环境,运用多种保护和利用方式,使历史建筑及其环境既保持传统地方风貌特色又符合现代生活需求,不仅满足现在需要,同时也要考虑长远需求,在满足多重需求的推动下提升整体品质。 (三)分类保护原则 依据建筑不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建筑的完好程度、城市空间类型和环境特征,采用分类保护的方法,制订相应的保护规定和整治措施,保持历史风貌的多样化并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四)综合平衡原则 在保护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在传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过程中的综合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体现多元要求,进行综合平衡。 七、保护框架 西汉三遗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针对保护对象空间特点不同分为四个层次,从而形成“点、线、面”结合的保护框架。 城市肌理:主要针对城市空间格局,街巷与院落、建筑的空间布局特征等。 街巷空间:主要针对街巷空间尺度,沿街建筑布局形式等。 院落空间:主要针对院落尺度、空间大小、建筑围合布局形式以及彼此关系特征等。 历史建筑:主要针对建筑高度、尺寸、风貌样式及细部特征等。 八、保护重点 重点保护体现明清及民国时期街区格局、风貌及建筑特征。 城市肌理:重点保护明、清及民国时期形成的城市错落紧密的空间格局。 街巷空间:重点保护明、清及民国时期形成的街巷空间尺度,材质色彩、沿街建筑样式等。 院落空间:重点保护明、清及民国时期形成的院落空间尺度及彼此布局形式。 历史建筑:重点保护明、清及民国时期形成的建筑的外观风貌、结构特征和细部特征。 九、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分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现状分析和汉中市已有规划和办法,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分三级进行保护: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 1.保护区 北以东大街南侧现状路缘石为界,向东经东大街道路中线以南约40米处,再经东大街道路中线以南约90米处,直到东面饮马池巷一线,包括全部饮马池文物保护范围,东侧以饮马池东侧围栏向东扩20米处为界,南以饮马池南侧围栏向南扩16米处到现状饮马池小学北侧,再到饮马池西巷、将坛小区北围墙一线为界,西以汉台街和古汉台西侧围墙为界,包括全部古汉台文物文物保护范围的区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面积约6.78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 北以古汉台北侧建设控制地带边界和东大街南侧现状路缘石为界,东以南团结街西侧现状路缘石为界,南以将坛路南侧道路红线南扩10米,建国路东侧道路红线东扩20米,南一环路北侧道路红线一线为界,西以现状将坛西巷、将坛路北侧道路红线北扩10米、伞铺街、周公巷道路中线一线为界,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31.64公顷。 3.环境协调区 北以东大街北侧道路红线北扩20米为界,东以南团结街东侧道路红线东扩20米和南团结街道路中线为界,南以南一环路道路中线和南侧道路红线南扩20米为界,西以规划南大街道路中线为界,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协调区面积约为40.44公顷。
十、建筑高度控制
十一、风貌保护
十二、历史肌理保护
十三、传统街巷空间保护
十四、传统院落空间保护
十五、保护建筑 (一)建筑保护分类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将规划范围内建筑分为四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历史建筑和一般建筑。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主要以修缮为主;保护建筑的保护措施以修缮为主,辅以维修;历史建筑保护措施以维修和改善为主。 对于一般建筑,根据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影响、建筑质量等因素采取保留、整修、改造、拆除、远景拆除等措施。 (二)保护建构筑物一览表
状况 类别 序号 名称或地址 建筑 时代 结构 材料 建筑 层数 使用 功能 建筑面积(m2) 用地面积(m2) 保护 措施 备注 文物 保护 单位 WW-01 古汉台 清 砖木 1-3 博物馆 794 11218 修缮 省文保 WW-02 拜将坛 汉 土 1 博物馆 —— 7062 修缮 省文保 WW-03 饮马池 清 砖 1 闲置 —— 52337 修缮 市文保 保 护 建 筑 BH-01 明代琉璃照壁 明 砖 1 —— —— 99 修缮
BH-02 丁字街60号 清 砖木 1 居住 200 550 修缮 改善
BH-03 丁字街80号 清 砖木 1、2 闲置 125 174 修缮
BH-04 丁字街29号 民国 砖木 3 居住 400 243 修缮
BH-05 中山街137号 民国 明清 砖木 1、2 居住 426 1163 修缮
BH-06 丁字街18号 清 木 1 商住 236 645 修缮
BH-07 中山街141号 清 砖木 1 居住 443 668 修缮
BH-08 丁字街10号 清 木 1 商住 237 320 修缮
BH-09 中山街151号 清 砖木 1 居住 81 113 修缮
BH-10 李家大院-中山街133号 清 砖木 1 居住 410 1101 修缮
BH-11 中山街139号 清 砖木 1、2 居住 277 745 修缮
BH-12 中山街144号 清 砖木 1 居住 659 1561 修缮 维修
BH-13 门楼 清 砖木 1 居住 —— —— 改善
BH-14 王家大院—饮马池巷31号 清 砖木 1 居住 157 536 修缮
BH-15 饮马池巷67号 清 砖木 1 居住 209 815 修缮
BH-16 饮马池巷方形院落 清 砖木 1 居住 240 797 修缮
历 史 建 筑 LS-01 丁字街北端西侧 清 砖木 1 居住 204 846 改善
LS-02 丁字街北端西侧 清 砖木 1 居住 249 669 改善
LS-03 丁字街北端西侧 清 砖木 1 居住 205 589 改善
LS-04 汉台街北端东侧 清 砖木 1 居住 224 378 改善
LS-05 丁字街60号 清 砖木 1 居住 142 550 改善
LS-06 丁字街中段西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07 284 维修 改善
LS-07 丁字街中段西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20 290 维修 改善
LS-08 丁字街中段西侧 清 砖木 1 居住 75 389 改善
LS-09 丁字街中段西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60 349 改善
LS-10 中山街东端北侧 清 砖木 1 居住 132 456 改善
LS-11 中山街东端北侧 清 砖木 1 居住 156 306 改善
LS-12 中山街东端北侧 清 砖木 1 居住 186 268 改善
LS-13 中山街东端南侧 民国 砖木 1 居住 115 1748 改善
LS-14 中山街东端南侧 民国 砖木 1 商住 110 653 改善
LS-15 中山街东端南侧 民国 砖木 1 商住 120 714 改善
LS-16 中山街东端南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76 711 改善
LS-17 中山街东端南侧 清 砖木 1 商住 309 639 改善
LS-18 中山街东端南侧 清 砖木 1 商住 285 435 维修
LS-19 丁字街南端东侧 清 砖木 1 居住 253 398 维修
LS-20 丁字街南端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32 253 维修
LS-21 丁字街南端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72 247 维修
LS-22 丁字街南段东侧 清 砖木 1 居住 90 208 维修
LS-23 丁字街南端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63 252 维修
LS-24 丁字街中段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62 244 维修
LS-25 丁字街中段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58 250 维修
LS-26 丁字街21号 清 砖木 1、3 居住 420 1246 维修 改善
LS-27 丁字街中段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318 503 维修
LS-28 丁字街街坊内部 清 砖木 1 居住 190 446 改善
LS-29 丁字街中段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72 339 维修
LS-30 丁字街中段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57 300 维修 改善
LS-31 丁字街中段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276 637 维修
LS-32 丁字街中段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59 355 维修
LS-33 丁字街北端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52 344 维修
LS-34 丁字街北端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272 597 维修
LS-35 丁字街北端东侧 清 砖木 1 商住 109 284 维修
LS-36 丁字街北端东侧 清 砖木 1 居住 138 350 维修
LS-37 饮马池巷南段东侧 民国 砖木 1 居住 150 657 改善
LS-38 建国路南段西侧 民国 木 1 商住 80 141 维修
LS-39 建国路南段西侧 民国 木 1 商住 60 86 维修
LS-40 建国路南段西侧 民国 木 1 商住 90 150 维修
LS-41 建国路南段东侧 民国 木 1 商住 80 129 维修
十六、城垣遗址保护 规划范围内,沿将坛路北侧和南团结街西侧是明清古城城墙遗址所在位置,根据《汉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总体设计和要求,本次规划考虑恢复汉中古城墙整体格局。城垣遗址保护在本次规划范围内主要分为整体阐释保护、局部阐释保护、意向保护和格局保护四类。 十七、传统文化和非物质遗产保护 保护汉中历史发展演变、建制沿革以及优秀的、特有的传统戏曲、传统工艺、传统产业、民风民俗、餐饮等口述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十八、保护规划效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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