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民政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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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防办《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切实强化洪涝干旱台风灾害防范应对防御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汛期和台风季节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民政领域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经研究同意,现将《温州市民政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民政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民政部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温州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民政力量,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抗旱总目标,坚持早研究、早分析、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充分发挥全局工作力量,全面提升民政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应急能力。 三、编制依据 《温州市防汛抗台抗旱应急预案》及市民政局“三定”职责。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以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合作的原则。在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救灾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逐级启动原则。根据灾害的级别,果断启动与灾情相适应的救助等级,确保救援救助有序有效。 (三)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采取各种强有力措施,确保民政所主管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和下属单位不出现亡人事故,确保全市民政领域大局稳定。 六、防御重点 (一)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救助站、殡仪馆、福彩中心,尤其是处于近海、靠山、低洼的民政服务机构; (二)局机关大楼、工程建设工地。 七、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成立防汛抗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防灾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 组长: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局分管领导 成 员: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 (一)审定应急预案; (二)落实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三)全面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四)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五)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六)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防汛抗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法规处)主任兼任。领导小组下设社会组织引导组、养老机构保障组、福利机构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4个小组: 社会组织引导组:组长由社管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支持培育社会救援组织,引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有序参与防灾、救灾、减灾行动。 养老机构保障组:组长由养老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提前做好暴雨台风等灾害预警,指导督促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辖区养老机构的防灾、救灾、减灾行动。 福利机构保障组:组长由社会福利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提前做好暴雨台风等灾害预警,指导督促市本级和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防灾、救灾、减灾行动。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人事处、规财处协同。主要职责:制定值班计划,通知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按指令开通防台救灾视频。负责全局机关的后勤保障,联系落实全局救灾物资储备和派送工作。做好防汛防台期间宣传报道工作,汇总各小组统计的灾情。综合协调全局的人、财、物等应急引导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处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单位高效组织防灾自救工作。 八、预警与防御 (一)预警发布 紧密关注气象具体变化情况,提前向各单位、各机构发布防汛抗台预警信息。待市防汛办启动应急响应,各单位和机构立即响应,全面动员,积极备战。 (二)组织防御 1.密切关注气象。加强与气象局的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台风动态走向,实时向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推送天气变化信息,引导服务机构主动应对极端天气。 2.充分准备物资。充分准备抗灾物资,沙袋、手电、铁锹、抽水机、雨衣、帐篷及食物饮用水等生活物资和必要的常规医疗物资。 3.做好战前动员。全面动员干部职工做好防汛抗台思想准备,全面加固房屋、设备,疏浚水路,保护服务对象和重要档案并做好人员转移准备。 九、应急响应 根据市防汛办的应急响应等级,我局将同步启动本预案,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工作将全面展开。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共分四级:Ⅳ、Ⅲ、Ⅱ、Ⅰ级,Ⅳ级为最低响应等级,Ⅰ级为最高响应等级。 (一)Ⅳ级响应(一般灾害) 1.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商会议,部署防汛抗台工作。 2.及时转发市里关于防汛防台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各处室、所属各单位做好防御准备工作。 3.各业务处室、所属各单位及时将防灾信息和防范重点内容发布告知各自所负责的领域,指导做好相关预防工作。 (二)Ⅲ级响应(较大灾害) 1.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商会议,部署防汛抗台工作。 2.人员到岗: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落实值守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3.根据平时掌握的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及时通知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地势低洼区域及老旧房屋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做好人员及重要资料物资转移准备,做好房屋加固和设备设施保护。通知全市救援类社会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准备。 4.值班人员每日15时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 (三)Ⅱ级响应(重大灾害) 市民政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领导小组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全局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进岗待命。局主要领导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温外出。带班领导坚守岗位,组织指挥各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1.全体人员到岗,各小组带队,局长在岗指挥,做好人员物资调处和应急处置。 2.指导并参与人员转移,尤其是地势低洼区域和老旧房屋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的人员转移安置。局属各单位全力做好单位人、财、物的保护与抢险工作。 3.安排24小时应急值守,其他工作小组成员和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每日 7 时、17 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等。 (四)Ⅰ级响应(特大灾害) 局主要领导协助市领导组织防御工作。全局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和停止一切外出,实行联合办公,共同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1.人员到岗:由局长带队到岗,各组由副局长组织人员到岗应对,局机关、所属各单位保障值守力量,并做好信息记录、汇总和报告。 2.防御措施:3个小组时刻关注各服务机构的险情发展情况,随时与县(市、区)及服务机构保持联络,共同指导做好救灾工作。所属各单位要全力组织防御、抢险、疏散、救人,确保人员不受伤、财产少损失。社会组织引导组要全力对接各种民间抢险突击队投入到抢险救灾中去,确保联络和信息不中断。 3.报告制度:继续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其他工作小组成员和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每日 7 时、13时、17 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市防指报告报告险情及工作动态。 十、后期处置 (一)“突发情况”处置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各小组深入县市区指导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开展防汛抗台工作情况评估,评估报告上报市防汛办。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也适用于寒潮防御、暴雪等其他极端天气的应对和处置。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相互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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