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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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公报(第二号)
——县(市)区、开发区人口情况 长春市统计局 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分县(市)区、开发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县(市)区、开发区人口 17个县(市)区、开发区中,人口超过50万人以上的有11个,在50万人至20万人(不含)之间的有4个,少于20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28.30%。 分区域[3]看,市辖区人口为5809671人,占总人口64.08%;四县市人口为3257235人,占总人口35.92%。 表2-1 各县(市)区、开发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 2020年 2010年 全市 9066906 100.00 100.00 南关区 657682 7.25 6.09 宽城区 669148 7.38 5.22 朝阳区 614021 6.77 7.70 二道区 522453 5.76 4.23 绿园区 714919 7.88 6.86 双阳区 335723 3.70 4.31 九台区 569976 6.29 8.42 农安县 867274 9.57 11.74 经济技术开发区 429387 4.74 2.76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08740 4.51 2.70 长春新区 502165 5.54 1.96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317978 3.51 2.38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37513 0.41 0.35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29966 0.33 -- 榆树市 836098 9.22 13.24 德惠市 691550 7.63 9.58 公主岭市 862313 9.51 12.47
二、县(市)区、开发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相比,17个县(市)区、开发区中,10个常住人口有所增加,十年间净增加1436138人,其他7个常住人口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市辖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增加了11.10个百分点;四县市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减少了11.1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市辖区包括:南关区、宽城区、朝阳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新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四县市包括:农安县、榆树市、德惠市、公主岭市。 [4]本公报涉及的长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按可比口径均包含公主岭市人口数据。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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