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镇江市“十佳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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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镇江市教育局下发了《中共镇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各学段“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镇教工委发〔2023〕9号)(见附件),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对照条件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总名额为1人,各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候选人。 二.参评对象 根据文件要求:高校处级及以上领导,不参加评选。已获得此荣誉或高于此荣誉的人员不再予以推荐。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文件(镇教工委发〔2023〕9号),请申报人员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3份,附件1)、推荐人选名册(附件2)、二级学院推荐情况说明表(附件3)、部门民意测评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申报表和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徐云 电话:87290605 2023年镇江十佳教师申报附件材料.zip 组织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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