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一)研究提出全市年度土地储备、出让计划;研究提出使用储备土地意见,承担全市土地储备、出让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二)承担调查、测算全市国有划拨土地征缴土地租金的各类情况,建立地租征缴档案;承担办理全市国有划拨土地的租赁业务;承担全市国有划拨土地租金的征缴,完成土地租金征缴任务;承担全市水资源调查及相关业务。 (三)参与制定全市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承担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预审工作;承担协调、检查全市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承担制定全市基准地价工作,承担征地补偿、国有土地征迁等工作。(四)承担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编制开发整理规划等工作;承担作为国家及省、市投资项目的承担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招投标、工程资料管护、权属调整等工作;承担使用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工作;承担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做好基本农田和特色农业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承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五)参与编制自然资源信息工作规划、计划;承担制定并实施信息上网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信息网络和自然资源数据建设及维护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信息网络连接工作,逐步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动态监测信息网络;根据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和信息科技发展的动态,承担对自然资源信息发展趋势和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动态分析和信息采集入库等工作;参与全市自然资源数字信息的接收、整理、建立数据库和服务;承担全市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量和其他重大项目测绘等工作,为全市征用土地、权籍变更、土地出让、自然资源稽查、不动产登记、矿业权管理等工作提供数字图件。(六)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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