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钓起来的鱼还带价格标,这是钓鱼还是赌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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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已经“余额不足” 这个小长假 旅游、探亲积压需求加速释放 大家出行需求大幅回升 多地都处于“人从众模式”! 而对于钓鱼爱好者来说 约上三俩好友临水垂钓 似乎是假期最佳选择 钓鱼是不少人喜欢的娱乐项目 但是最近 这一项目变了味 广西南宁就有多人沉迷于钓“标鱼塘” 尽管钓位费用高昂 仍吸引不少人参与其中 甚至有钓友输光积蓄 刷爆了信用卡 那么 何为“标鱼塘”? 钓鱼活动为何变了味? 这是钓鱼还是赌博? 鱼塘垂钓变了味 近日,广西南宁市大丰钓鱼场罗非“标鱼塘”开钓的消息刷爆了南宁钓友圈。尽管第一场4小时费用高达550元,但仍有不少人打算去抢个钓位,希望能钓上标价高的鱼。 那么,何为“标鱼塘”?为何钓位高昂? ![]() (图片来源:南国早报) 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保护以及禁渔政策的实施,很多天然水域里已经不允许垂钓了,有偿的钓鱼场就成了钓鱼爱好者的好去处。 然而,越来越多的有偿钓鱼场如雨后春笋出现后,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各钓鱼场之间纷纷玩出了新花样,“标鱼”就是其中的一种。 ![]()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标鱼塘”作为商业性鱼塘的一种,主要特点是以标鱼吸引钓友。开钓前,老板通常会展示绑在鱼身上的现金或实物“标”,代替鱼的价值。 大丰钓鱼场的老板介绍,这个鱼塘大概有3200斤罗非鱼,其中480条绑了标,标金最低50元,最高1000元。 换句话说,就是钓友所钓的鱼已非鱼本身,更多的是鱼身上标签所具有的“附加”价值。一般“标鱼”标金越高,入场费也就越高。 ![]() (图片来源:南国早报) 钓友李先生介绍,以“标鱼”为诱饵的商业性鱼塘在南宁市周边有几百处,每场价钱从两三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平丹村平庄坡的青龙国际垂钓园的老板介绍,每场5个小时,入场费有600元和1200元两种,只要再加200元,就有机会钓到价值万元的“标鱼”。但记者发现,当天在钓场的十几名钓友无人挣回本钱。 商业鱼塘套路深 钓友高价进入“标鱼塘”垂钓,无非是想钓得高价“标鱼”。可是,鱼塘想要挣钱,就少不了玩些套路,比如有的鱼塘规定,竿长不能超过3.9米,子线不能长过鱼竿50厘米。现场不少钓友尽力把手伸往塘中间,因为经验表明,中间的鱼更多。 ![]() (图片来源:南国早报) 为何如此规定?鱼塘老板说,这是各塘的套路,“鱼塘中间挖个深坑,撒些饵料,鱼就不靠边了,鱼竿不够长,钓得就不多。” 不仅有套路,有的商业塘还存在“狠招”。 知情人透露,即便在同一个钓场,不同时间、场次的收获也大不相同。最常见的情况是: 如若老板观察钓友钓得“标鱼”多了,就会偷偷往鱼塘中间注冷水。鱼对水温很敏感,稍有改变就会暂停进食。 老板会在水中加入食盐、高锰酸钾、樟脑丸等刺激性物品,干扰鱼儿进食。 最隐蔽的招数是在水下安装放电设备,把电压设定好,偷偷开一阵,鱼儿便会立刻逃走。 当然,这些套路也不是天天用,老板隔三差五也会让钓友尝点甜头,以此不断吸引钓友前来。 钓友去钓商业塘,究竟胜算几何? 钓友李先生表示:去钓商业性鱼塘十有九输,这是大部分钓友的状态,要不钓场怎么开得下去。 钓“标鱼”是否涉嫌赌博? 为了吸引钓客,在鱼塘中放一些“标鱼”,钓友钓获以后便能获得相应的奖励,这本是一种激励手段,但却被一些塘主玩坏了。 动辄几万元、十几万元一条的高价鱼,这样的操作很显然已经超越了垂钓的范畴。对于“标鱼塘”的行业边界在哪里?这种钓“标鱼”行为到底违不违法呢? ![]() (图片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 小编梳理发现,此前在安徽、江西、山东等地,已有“标鱼塘”被公安机关定性为赌博的案例。 2022年9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宣判了一起案例。 2017年10月,被告人霍某彬租赁被告人陈某立承包的鱼塘经营垂钓。2020年6月开始,霍某彬、吴某等人经预谋,在霍某彬租赁的鱼塘开设宝马竞技塘,各占股50%。霍某彬、吴某等人在宝马竞技塘投放200元至218000元不等的标鱼,钓中标鱼可以获取相应价码的奖金,向赌客收取1188元/5小时、1782元/7.5小时、3564元/包天的高价钓鱼入场费,并设置缴纳11880元参与会员标、缴纳200元参与幸运标、济民标等多种玩法,利用钓到标鱼高额返还现金的方式,招揽赌客通过“竞技钓”以小搏大进行赌博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霍某彬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鱼塘开设“竞技钓”赌场,假借钓鱼的形式,收取高价入场费、押注费等,设置高价的标鱼和相应的“博彩”规则,钓到标鱼即高额返还现金,招揽赌客通过“竞技钓”以小博大进行赌博活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赌资数额累计达人民币1108504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赌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 此前,虽有多地发生类似案例,钓场负责人被以开设赌场罪立案,但对于钓鱼场钓“标鱼”这种做法到底是否涉嫌赌博,业界还存在一定的争论。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俏丹 钓鱼场吸引钓客过来交高额入场费来博取标鱼,这种行为涉嫌赌博。对于钓场经营者来说,现在有相关案例以开设赌场罪来定罪的,这个罪名一经认定,可以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严重的话,可以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南国早报法律援助律师 黄辅崇 钓鱼场的做法目前可能还不便于直接认定为赌博,“标鱼”作为一种新型的模式,到底属于竞技比赛还是赌博,需要在相关部门调查之后才能下定论。 南国早报法律援助律师 向俞霖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标鱼”为赌博的法律条款。但每个案例都具有差异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垂钓本是为了怡情养性 可“创新”后的垂钓 却在逐渐变了味 脱离了垂钓活动本质的高价鱼 最终的赢家只能是钓场经营者 抱着赢钱心态的垂钓者 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奉劝大家 钓鱼归钓鱼 别钓着钓着自己成了那条“鱼” 来源|南国早报、广东广播电视台、澎湃新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编辑 | 王会苹 主编 | 蒋琳 监审 | 钟倩 原标题:《警惕!钓起来的鱼还带价格标,这是钓鱼还是赌博?》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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