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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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通〔2022〕244号),在各普通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决定授予辽宁大学曲直等12942名毕业生“2023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学子树立远大理想,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争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今年是辽宁振兴发展新突破首战之年,各单位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振奋精神、鼓足干劲,谱写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展现辽宁干事创业的广阔空间和美好前景,引导和鼓励更多毕业生主动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全局,激发广大毕业生扎根辽宁、服务辽宁、振兴辽宁的家国情怀,把青春谱写在辽宁大地上。 希望受到表彰的毕业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不断进步,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为党、为人民建功立业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也希望广大在校生以他们为榜样,树立远大理想,发奋学习,勇于进取,努力成为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附件:2023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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