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翻译究竟用不用韵,怎样用韵?这大概是每个《诗经》译者都要思考的问题。就诗歌理论与翻译实践两方面来说,多数译者都是主张用韵的,因为韵律本身是诗歌审美价值的一部分。许渊冲认为,翻译诗歌“要在传达原文‘意美’的前提下,尽可能传达原文的‘音美’;还要在传达原文‘意美’和‘音美’的前提下,尽可能传达原文的‘形美’;努力做到三美齐备”。(许渊冲,1983:68~75)我国老一辈诗歌翻译家如徐志摩、戴望舒、何其芳、卞之琳、飞白、屠岸、孙大雨、李文俊、曹葆华等,他们翻译的诗歌都是用韵的,其韵律之美,不亚于创作。《诗经》翻译用韵,当然也是再现其艺术美不可或缺的手段。那么,究竟如何在译诗中用韵呢?从诗歌的性质和特点、韵律的性质以及英汉两种诗歌的文化共性来看,《诗经》翻译用韵不外乎两种方式:一是沿袭原诗的韵律,二是根据译入语民族的审美情趣,对原诗的韵律进行变通。但是,无论是哪一种用韵方式,都有可行和不可行之处,即有的韵律形式可以在译诗中模仿,有的则会因各种限制而不能模仿。就押韵方面来说,《诗经》的隔行韵、交叉韵、偶行韵、双行韵、连续韵、抱韵、遥韵、尾声,在本质上来讲是可以翻译的,也就是说,韵式具有可译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语义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在与原诗相同的位置上原韵式翻译出来。恰恰相反,因为两种语言在语音、词汇、句法方面的差异,原诗的韵律往往不是在译诗的同一局部位置上反映出来,而是在整个诗篇中做到韵律大致相等。译诗即使能够用和原诗同样的韵式结构,其韵也不一定是由相同的声母和韵母组成的,也就是说,韵律的翻译大多不能直接体现在具体音素上,而是只能体现在韵律结构上,如原诗是abab韵式,译诗则多是cdcd韵式,即a和c、b和d分别是不同的两种音节结构。除此以外,《诗经》中还有双声和叠韵。双声指的是相邻的两个字的声母相同,叠韵是指相邻的两个字的韵母相同。双声类似于英语诗歌中的押头韵,但英语诗歌的头韵则是指同一行中有两个以上开头辅音相同的单词前后相呼应。叠韵在英语诗歌中找不到对应的韵律形式。那么,这两种韵式在局部更是几乎不能翻译的,多数情况下只能在整篇诗中得以体现。从韵律的节奏方面来说,《诗经》用的是顿,两字一顿,或者三字一顿;而英语的节奏只能靠音步来体现。这在本质上就是完全不能翻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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