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关于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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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一、受理范围
(一)可以向西安市人社局举报的情形
1.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管理和经办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的;
2.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涉嫌组织或协助他人提供虚假档案、证明材料等资料在西安市人社局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
3.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
4.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安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
5.其他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二)可以向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人社行政部门举报的情形
1.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人社行政部门所属经办机构经办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的;
2.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涉嫌组织或协助他人提供虚假档案、证明材料等资料在本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工伤认定的;
3.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人社行政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
4.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人社行政部门,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
5.其他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通信地址以及现场举报等方式举报。
(一)西安市人社局
电话:029-12333 029-86786859 029-86786876 通信地址(工作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邮政编号:710007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三、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举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未提供的视为匿名举报。
(二)举报内容应包括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线索;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地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信息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依法应当通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行政争议处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信访等途径解决或者以举报形式进行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活动,以及社保经办业务咨询、投诉和信访的,应当依法依规通过有关途径解决。
(四)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情形的,将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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