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牌专项作业车是否涉嫌超载?听听官方怎么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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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原文 网民朋友: 您在红网“问政湖南”中反映“湖南省蓝牌专项作业车超载问题何时查处”,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行业标准,专项作业车车型分类依据总轴数(含悬浮轴)以及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其中, 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两轴专项作业车(蓝牌照)为1类,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吨的专项作业车为2类,三轴专项作业车为3类,四轴专项作业车为4类,五轴专项作业车为5类,六轴及大于六轴专项作业车为6类。根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以及清理规范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复函》(湘政办函〔2019〕77号),我省高速公路专项作业车参照执行货车按车型收费标准(专项作业车收费车型分类与货车基本一致)。2020年1月1日起,各类型专项作业车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按对应的各类型货车收费标准收费。 根据国家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相关部署,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切实维护公路货运企业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9〕117号),就全国统一违法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统一两轴货车通行管理、规范“超限”认定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根据该文件, 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治理之前,各地对于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超限”特指车货总质量违法超限行为, 目前重点对车货总质量进行称重检测,对车货外廓尺寸超限行为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有步骤推进,高速公路入口暂不对车货外廓尺寸进行检测。 综上所述, 目前两轴蓝牌专项作业车按1类货车收费标准收费,个别车辆如其车厢长度超长,按交公路明电〔2019〕117号规定,现仍可通行高速公路。 感谢您对高速公路事业的支持!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 回复有点长 下面小编就来帮你画重点 ↓↓↓ 01 首先,蓝牌专项作业(清障)车是否应按一类车收费? 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行业标准, 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两轴专项作业车(蓝牌照)为1类,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吨的专项作业车为2类,三轴专项作业车为3类,四轴专项作业车为4类,五轴专项作业车为5类,六轴及大于六轴专项作业车为6类。而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以及清理规范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复函》规定, 专项作业车参照执行货车按车型收费标准。 因此,该网友在提问中点名的 “蓝牌专项作业(清障)车”其车型分类应为一类车,按一类车 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是合乎规定的。 02 其次,蓝牌专项作业(清障)车是否超长?是否应禁入高速? 关于全国统一违法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已给出明确认定规范。《通知》中指出, 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治理之前,各地对于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 目前重点对车货总质量进行称重检测 , 高速公路入口暂不对车货外廓尺寸进行检测。 因此,目前总质量不超过18吨两轴蓝牌专项作业车,若个别车辆车厢长度超长,现仍可通行高速公路。 (文 | 集团公司收费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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