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政府 市房产服务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莱阳市房产管理中心电话 › 邹城市人民政府 市房产服务中心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济宁市关于房产、物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房产发展、物业管理工作规划。 (二)承担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及各保障房小区配建商业用房的制度建设、房源管理、租赁管理、租金收缴、后期管理及房屋维修养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及各保障房小区配建商业用房的信息系统管理及合同档案的归档、查询、保存工作。 (四)负责全市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及清退。 (五)负责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建设,承担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 (六)负责网签服务平台及房屋楼盘表的建设,承担测绘信息数据记载工作。 (七)承担房屋交易网签信息的查询等服务工作。 (八)承担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及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技术支撑工作。 (十)承担全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录入、归档、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开展物业服务业务培训,承担物业服务企业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等业务指导工作。 (十二)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今日新闻 |
点击排行 |
|
推荐新闻 |
图片新闻 |
|
专题文章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win10的实时保护怎么永久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