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最新征地公告!涉及姑苏、园区、吴中、吴江…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苏州郭巷街道规划图最新 苏州最新征地公告!涉及姑苏、园区、吴中、吴江…

苏州最新征地公告!涉及姑苏、园区、吴中、吴江…

2024-07-12 13:28: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最近苏州又有一批

征地公告发出

看看有没有你家~

吴中区

01>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24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甪直镇淞港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2>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23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吴中区甪直镇甫港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征地告[2023]17号)征地事项稳评公示

■ 征收目的:

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 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地块位于郭巷街道徐浜社区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22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甪直镇、甪直镇前港村、甪直镇湖浜村、甪直镇澄墩村、甪直镇瑶盛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5>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21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城南街道南石湖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6>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20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甪直镇、甪直镇淞港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7>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19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甪直镇淞港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8>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18号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香山街道郁舍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9>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17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郭巷街道徐浜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0>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16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甪直镇、甪直镇淞浦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1>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15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甪直镇淞港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吴江区

01>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拟征告〔2023〕SZ-6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坝里村七组农民集体、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2>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拟征告〔2023〕QD-3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的土地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拟征告〔2023〕KFQ-6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吴江区江陵街道办事处的土地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拟征告〔2023〕FH-1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黎里镇东秋村农民集体、黎里镇人民政府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5>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拟征告〔2023〕19号)

■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办事处、联兴村、同里镇人民政府、北联村、九里湖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6>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补安置〔2023〕20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盛泽镇人民政府、盛泽镇坛丘村农民集体、十组、十五组、十九组、二十组、二十二组、二十三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7>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补安置〔2023〕ZZ-1号)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大船港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8>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补安置〔2023〕QD-2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七都镇隐读村三十组、三十一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9>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补安置〔2023〕PW-4号)

■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吴江区平望镇平西村十四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工业园区

01>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苏工园征补安置[2023]004号

■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唯亭街道怡邻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姑苏区

姑苏区万丰里地块

拆迁补偿方案公布,涉及1000多户

具体如下:

01>房屋征收范围

■ 万丰里地块综合改造(五十六间北部)

五十六间2号、五十六间2号1幢整幢 (五十六间2号 11幢整幢)、五十六间2号2幢整幢、 五十六间2-3 号楼整幢、五十六间3号、五十六间3号1幢整幢 、五十六间3号3幢整幢 、车库(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约140户,面积约0.8万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 万丰里地块综合改造(保兴里北部)

保兴里10号、保兴里28号、盘门路22号、盘门路28号、盘门路30号(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约68户,面积约0.28万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万丰里地块综合改造(保兴里30号1至5幢)

保兴里30号1幢至5幢及车库 (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约138户,面积约0.84万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 万丰里地块综合改造(盘门新村西部)

盘门新村2幢、盘门新村4幢、盘门新村6幢、盘门新村8幢、盘门新村9幢、盘门新村10幢、盘门路81号至83号、盘门路1477号、盘门路1479号、南门路1493号、南门路1501、南门路1509号、清河浜98号、车库(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该项目共计征收约325户,其中住宅约311户,非住宅14户,面积约2.5万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 万丰里地块综合改造(清河浜口(清河浜)成套房

清河浜口 7号1幢至3 幢整幢、清河口 7号4幢整幢(清河浜 1号整幢 )、车库 (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约74户,面积约0.47万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 万丰里地块综合改造(摇船头)

摇船头1号至10号(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约20户,面积约0.15 万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 万丰里地块综合改造(保兴里30号6至14幢)

保兴里30号6幢至14幢及车库(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约311户,面积约1.8万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02>补偿方案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补偿金额:

经评估机构评估,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

(1)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0193元;

(2)商业用房 (沿一般道路)一层每平方米20553元;商业用房(南门路 1477-1479 号、盘门路81-83号)一层每平方米32885元;

(3)综合用房每平方米9822元。

☆其他补偿费用:

1、搬迁补偿费

(1)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700元发放;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计算),增加200元搬迁补偿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400元。对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一次性发放二次搬迁补偿费。

(2)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700元发放;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40平方米(不足40平方米按40平方米计算),增加700元搬迁补偿费。

对于整厂迁移的征收补偿费,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设备、设施搬迁补偿费难以协商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确定。

2、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按每平方米每月24元发放。发放中每户每月不足2100元的,按2100元发放。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发放至以书面通知的入户安置时间为止。延长过渡期限的,仍按原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补偿费。

3、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1)征收商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2)征收非商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3)若被征收人不选择上述(1)、 ( 2)标准补偿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三年的年平均效益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不满三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折算年平均效益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计算年平均效益应当结合纳税情况,以会计核算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期限为半年。

4、改变房屋用途的补偿

按照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住建规〔20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5、移装固定设施补助费

被征收人的电话移机费﹑宽带上网初装费和原水、电增容费、管道煤气气源建设费及安装费、有线电视原装费用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予以补偿。太阳能热水器移装按每台75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空调移机费用按每台65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

6、搬迁奖励费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约并搬迁完毕的给予5万元奖励。

7、其他各类补助费

关于大病、残疾、贫困、高龄等的补助标准详见公告原文。

☆产权调换用房:

1、提供长江花园、金秋花园等小区作为产权调换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和被征收房屋价值在同一评估时点分别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

另外据消息称

姑苏区核心过云楼、铁瓶巷任宅项目

包括新仁里、新民里、

怡园里、干将路约107户即将搬迁

具体公告尚未发出

可在姑苏网后台回复“征地”

获取最新相关信息

来源: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点击排行

实验室常用的仪器、试剂和
说到实验室常用到的东西,主要就分为仪器、试剂和耗
不用再找了,全球10大实验
01、赛默飞世尔科技(热电)Thermo Fisher Scientif
三代水柜的量产巅峰T-72坦
作者:寞寒最近,西边闹腾挺大,本来小寞以为忙完这
通风柜跟实验室通风系统有
说到通风柜跟实验室通风,不少人都纠结二者到底是不
集消毒杀菌、烘干收纳为一
厨房是家里细菌较多的地方,潮湿的环境、没有完全密
实验室设备之全钢实验台如
全钢实验台是实验室家具中较为重要的家具之一,很多

推荐新闻


图片新闻

实验室药品柜的特性有哪些
实验室药品柜是实验室家具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
小学科学实验中有哪些教学
计算机 计算器 一般 打孔器 打气筒 仪器车 显微镜
实验室各种仪器原理动图讲
1.紫外分光光谱UV分析原理:吸收紫外光能量,引起分
高中化学常见仪器及实验装
1、可加热仪器:2、计量仪器:(1)仪器A的名称:量
微生物操作主要设备和器具
今天盘点一下微生物操作主要设备和器具,别嫌我啰嗦
浅谈通风柜使用基本常识
 众所周知,通风柜功能中最主要的就是排气功能。在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win10的实时保护怎么永久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