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史名词解释(原始社会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紫式部的名词解释 日本史名词解释(原始社会

日本史名词解释(原始社会

2024-07-16 06:10: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岩宿遗址(文化)

1946年相泽忠洋发现于群马县岩宿的赤土层,后由明治大发掘,发现人类加工的黑曜石碎片、手斧、刮削器等旧石器,为陶器时代以前的文化,揭开日本旧石器时代的序幕。

 

 

2绳纹文化

日本新石器时期文化。因绳纹陶器而得名,年代约为前8000—前3世纪。根据陶器发展阶段共分为早前中后晚五期,分布于日本全境。生产工具以打制、磨制石器为主,生产活动主要以狩猎、捕鱼、采集为主,随着绳文时代晚期水稻从中国传入北九州,出现稻作农业。陶器采用泥条盘筑法制造,不同时期的陶器特点不同,后期盛行磨消绳纹陶器,晚期龟冈式陶器为典型。房屋为竖穴式。属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发现有带着乳房和妊辰纹特征的女性土偶,婚姻形态为早期对偶婚。衣着由兽皮和植物纤维编织而成,并且发现手镯、项链等装饰品,有拔齿习俗。墓葬一般为曲肢葬,后期出现石制棺椁,并有公共墓地。宗教为较为原始的“自然崇拜及万物有灵论”。

 

 

3弥生文化

日本金石并用时代。年代大约为前3世纪-3世纪。因弥生式陶器发现于东京都弥生町而得名。共分为前中后三期。生产工具为石刀、木锹、铜铁镞,种植水稻。陶器制作水平较高,器身细薄,坚固耐用,饰纹简素,讲究实用,器型多样,多呈灰褐色。纺织技术有所发展。铁、铜器直接传入日本,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但金属器尚不发达,没有掌握制铁技术,仍以磨制石器为主。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作为稻作生产工具的木制器具大量出土。以“登吕水田遗址”为代表,水田稻作农业大量出现,水利设施、农田规划形成一定规模。原始公社解体,父权制、一夫一妻制逐步出现,私有制发展,贫富不均阶级分化产生,出现部落联盟首领,社会逐渐进入军事民主制阶段。同时中日关系逐步发展。

 

 

4登吕遗址

弥生时代遗址。位于静冈市南部,发现多种木制生产工具及弥生时代后期土器,且有竖穴式居住遗迹及水田遗址。水田排列整齐,之间以木板或木桩互相隔离,有良好的水利设施,展现了当时较高的水田耕作技术。

 

 

附加1古坟时代

3世纪末至7世纪的史前时代,为考古学称谓。以当时贵族所建造的古坟为特点,故名。古坟特征为前方后圆坟为主流。随葬品装饰物、武器、马具等。周围配套房屋、侍从等,此外还发现中国汉魏铜镜。分前中后三期。水田耕作灌溉技术不断发展,铁器普及,产量增加。氏族首领占有大量财富,开始产生阶级分化,近畿地区豪族逐步征服周边地区,确立统治地位。古坟以大和地区为中心向周围辐射,表明大和朝廷逐步建立对地方豪族的统制。故古坟时代为日本古代国家形成时期。

5三角缘神兽镜

古镜。雕刻有神人兽形图案,边缘呈三角形,故名。多出土于近畿地区古坟。日本学者多认为为中国传入的魏镜,并以此论证《魏志倭人传》中记载魏王赐予卑弥呼“铜镜百枚”。近来有中国学者考证为东渡日本的吴国工匠综合吴国神兽镜特点制作而成。此镜对于研究古代邪马台国位置及大和政权与各地区关系具有重要价值。

 

 

6天照大神

日本神话中最高神。由创世神伊奘诺尊与伊奘冉尊所生,统治高天原,为天岩户神话主人公。古代日本各地盛行太阳神崇拜,随着天皇统制的确立,遂统一于天照大神崇拜。即是天界主宰,亦为天皇家血缘起点的皇祖神,具有强烈国家神色彩。也是伊势神宫的祭神。

 

 

7神武天皇

传说中日本第一代天皇,传说率军从日向地方经海路东征,征服大和地方。前660年在橿原宫即位。处于人代与神代相结合的位置,是人们根据后代天皇形象而虚构的人物。

 

 

8三神器

日本皇位象征,即天丛云剑(草薙剑),八坂琼曲玉,八咫镜。相传天孙降临之际,天照大神将其授之。历代天皇以此标榜正统。垂仁朝,将其移至伊势神宫。日本武宗东征归途将剑留在尾张国,系热田神宫之起源。亦为古代地方豪族传家宝物,在古坟中屡屡出土。

 

 

 

9山海经

中国古籍。共18篇。《海内北经》记载“盖国中巨燕南倭北,倭属燕”。其中倭与日本列岛方位相同,为中国典籍最早所记述日本之材料。

 

 

 

10汉书地理志

东汉班固所著。其中燕地条目之下记载“夫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

 

 

 

11后汉书东夷传

南朝宋范晔所著。(57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

12徐福东渡

反应古代中日交往的传说,经过后期不断增补而缔造出来。《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28年,徐福上书出海求仙。37年,无果而反,谎称蛟鱼当道,希望得到武装随行,再度入海。《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记载,徐福与海神问答、索要童男童女之事。自东南陆地出发,最终徐福得平原广泽,滞留不归。《史记封禅书》记载仙山位于渤海之中。《三国志孙权传》记载:止亶(dan3)州不还。《后汉书》增补部分细节:徐福滞留亶州,世世相承,有数万家。常与会稽人往来。《释氏六帖》记载徐福滞留日本,倭国一如长安,东北方有一山曰富士山,徐福称其蓬莱山,后代自称秦人。宋代欧阳修《日本刀歌》记载“徐福行时书未焚,逸书百篇今尚存”。黄遵宪《日本国志》提出徐福即神武天皇。此外今日本还有建于室町时代的徐福墓、徐福祠。近年来在江苏发现徐福村,并于1985年立徐福碑。(史记入海说、三国志后汉书亶州说、释氏六帖渡日说、欧阳修焚书说)。《古事记日本书纪》记载早期秦人东渡,但没有关于徐福的记载。《神皇正统记》是日本最早记载徐福东渡的文献。第一,史记最先记载徐福东渡,其后三国志、后汉书等“信史”也同样存在相关记载,并更加明确提出滞留亶州,故其事本身并无异议。第二,徐福滞留亶州,位于会稽以东,大致可推测为日本。第三,从动机来看,徐福东渡是一次想法成熟精心准备的行动,如果其只是避秦苛政,则不必冒险渡海。(徐福为琅琊郡人熟悉海事、得到秦始皇支持、自古已有渡海先民、古时渡海距离较小)第四,要将徐福东渡放在秦民东渡的大背景中考察。勾践灭吴、楚威王灭越后大量难民东渡,秦朝苛政及秦末战乱又导致一次大规模移民潮。而徐福东渡只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而已。

 

13乐浪郡

西汉在卫氏朝鲜故地所置四郡之一。前108年汉武帝灭朝鲜后建立,治朝鲜,下辖25县。前30年废东部督尉下辖岭东七县。汉末,辽东公孙氏分南部七县设带方郡,后属魏、西晋。313年,高句丽吞并乐浪郡。

 

 

14邪马台国

日本古代国名。建国年代约为2世纪初。最早载于《三国志魏志倭人传》“其国本亦以男子为王,住七八十年,倭国乱,相攻伐,历年乃共立一女子为王,名曰卑弥呼。”其地理位置比较可信的是九州说(史学界有白鸟库吉九州说与内藤湖南畿内说的争论)。当时有30余国,在相互攻伐中,各国推该国女王卑弥呼为盟主,由此平息混战。最高统治者为女王,下设大率、大倭、大夫。国内尊卑各有差叙,分大人、下户、生口、奴婢等阶级。遣使赴魏,被魏明帝封为亲魏倭王。此后双方多次互访,魏国曾支持邪马台与狗奴国的战争。死后国家大乱,立壹与为王,得以安定。此后又向魏、晋遣使。

 

 

15卑弥呼

3世纪,邪马台国女王。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载,“倭国乱,相攻伐,历年乃共立一女子为王,名曰卑弥呼。”其用宗教式的“鬼道”,统治国内百姓,居处防卫森严。无丈夫,由男弟辅佐政务。曾四次遣使曹魏,献土特产及生口,魏帝赐其“亲魏倭王”称号。死后墓径百余步,殉葬奴婢百余人。

16三国志魏志倭人传

西晋陈寿所著,为3世纪记载日本历史唯一资料。全面系统地记载了邪马台国为中心的倭人国家的地理位置、社会制度、国家政治经济结构,居民生产生活风俗习惯,以及倭与魏之间使节往来与朝献、馈赠情况,是研究日本古代史的重要文献。此后成书的《晋书》《宋书》记事皆以此为依据。

 

17汉委奴国王印

汉光武帝授予倭奴国王的金印。1784年发现于九州志贺岛,呈正方形,边长2.3cm,高2.2cm,重约108g,蛇钮,隶体白文“汉委倭国王”三行五字。与《后汉书倭传》“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相吻合,为证明古代中日友好关系的重要资料,也从侧面佐证了中国正史的可靠性。现为日本一级文物,存于福冈市立美术馆。另,其蛇钮金印虽与汉制略有不同,但随着滇王金印出土,佐证汉朝赐予蛮夷印章并非严格遵守汉制。

 

 

18五倭王时代

5世纪统治大和国的五位大王。据《宋书倭国传》载,五王为赞、珍、济、兴、武。由学者认为分别为《日本书纪》中仁德、反正、允恭、安康、雄略五位天皇。其统治期间确立了贵族阶级的氏姓等级制。整顿完善各级统治机构。治理水利。开垦土地,扩大中央直辖地范围。积极开展外交活动,曾九次遣使南朝,以对抗高句丽,提高日本在半岛的国际地位。

 

 

19广开土王碑

亦称好太王碑,全称“国冈上广开土境平安好太王陵碑”。建于414年,为赞颂高句丽国王广开土王的功绩,立于吉林辑安县。高6.39m,宽2m,共1755字。记录其扩张领土,建立强大国家的事件,尤其是两次打败日本百济联军,占领朝鲜半岛大部的事迹。为研究日朝关系史及5世纪前日本经济状况的重要史料。因碑文残缺,学者对其内容存在不同解释。

 

 

20推古天皇

钦明大王之女,母为苏我氏,苏我马子为其母舅,名额田部,或称丰御食炊屋。后为敏达大王皇后。592年崇峻大王遭苏我马子杀害,被拥立为天皇。次年立圣德为皇太子,总摄朝政。在位期间以圣德为中心推行一系列政治改革。马子曾要求朝廷割让直辖地葛城县,被其拒。曾数次出兵半岛新罗。

 

 

 

21县主国造制

县主为大化改新以前地方行政组织长官。在大和国统一过程中,朝廷在臣服地方设置行政县,委任地方贵族首长为县主,掌管本地事务。朝廷授与县主首、连、直等姓,地位明显低于国造。根据下辖土地不同又可分为大小县主,大化改新时期废除。

国造为7世纪初大和朝廷地方行政组织“国”的长官,被授予臣、君、公、直等姓,且姓的区别反映了国造独立性的差别。臣多为有实力的地方豪族。君、公多在九州及关东北部,有较强的独立性。直姓多为朝廷派遣的治理畿内及周边地区的长官。律令制确立以后,国造制废除,实行国郡制,多数国造转任郡司。

 

 

22部

大化改新前皇室与豪族所有的生产集团。由农民、渔民及手工业者组成。每个集团冠以豪族名、地名、职业名,为模仿百济的部制而来。5世纪起,首先用于皇室固有的“伴”(皇室随从)和有技术专长的大陆移民组成的集团中,以提供贡物及劳力。属于朝廷的称品部、子代、名代,由伴造率领。属于豪族的称部曲。大化改新后废除,但仍有部分在律令制下存在。

 

 

23田部

大化改新前在皇室之下的屯田、屯仓耕作的农业部民。由集体移居的被征服者、大陆移民、原住民组成。在贵族统治下从事生产。分为缴纳贡物和每年服一定时间徭役两种经营形式。身份近似于劳动奴隶。大化改新后称为国家公民。

 

 

24子代名代

子代是大化改新前皇室私有民,天皇为皇子而设。分为壬生部(由诸国国造之民组成,负责供养皇子女)、舍人部(由国造家族成员组成,轮流担任警卫及杂务)等。大化改新后称为公民。

名代是大化改新前皇室私有民,冠以天皇、皇后、皇子名称。与子代相同,分割国造之民设立,由中央伴造通过国造管辖,向皇室提供劳役及产品,是皇室财政的支柱,大化改新后称为公民。

 

 

25部曲

部曲即民部,与中国原意不同,指大化改新之前中央与地方豪族所有的私有民集团,冠以豪族名。向贵族提供劳役与租税,以自然村落为单位进行生产活动,身份高于奴婢,大化改新后成为公民。

 

 

26品部

律令制国家形成以前冠以各种职业名称,从事手工业生产的部名集团,其种类繁杂,按照专长组织而成,由朝廷官吏伴造管理。分为提供劳动力的番上型、缴纳特殊物资的贡纳型。也存在隶属于豪族的私有品部。大化改新后成为律令国家的公民,部分特殊技能的品部在继续存在。

 

 

 

 

27部民制

大和国社会基层组织。4世纪起,开始将被征服部落、大陆移民编成集团,分别隶属于皇室或贵族,从事某一固定职业。分田部、子代、名代、部曲、品部等形式。一般由下级贵族伴造统治,自称氏上,将其视为氏人。部民是大和国主要生产者,定期向朝廷和贵族纳贡并承担劳役,大化改新后部分解体,但仍保留部分手工业者,置于政府管理之下,成产手工业品,对其性质存在奴隶、农奴、隶农等不同观点。

 

 

28大伴氏

古代中央豪族,连姓,后改称宿  ,掌握兵权而成为强大氏族之一。早期该氏族成员历任五朝大连,为全盛时代。6世纪因对朝鲜半岛政策失误,遭到弹劾而失势,壬申之乱中支持大海人皇子而十分活跃。此后大伴旅人等人相继继任大纳言职位,大伴家持为中纳言。后受藤原氏势力排挤日渐衰落。821年为避讳淳和天皇而改为伴宿  。866年受应天门事件影响,大纳言伴善男被流放伊豆,自此完全衰落。

 

 

29物部氏

古代豪族之一。连姓,任物部的伴造,掌管朝廷军事及刑狱。5世纪后世袭大连,参与朝政。其祖先镇压磐井之乱有功。6世纪有物部尾舆、物部守屋,势力强大,在是否接受佛教问题上与主张接受佛教的苏我氏发生对立并开战,因战败而势力衰弱。587年,苏我马子杀守屋,自此衰落,壬申之乱后复兴,赐姓朝臣,后改为石上氏。

 

30苏我氏

古代中央豪族,臣姓,掌管朝廷财务,在外交上比较活跃,曾率军远征新罗。钦明大王时期苏我稻目与物部尾舆并立,控制朝廷。积极吸收大陆移民,主张吸收大陆文化,信仰佛教。587年,马子杀守屋,掌握朝廷实权。圣德太子摄政时期实行不冲突的政策,死后重新掌权,成为改革阻力。645年大化政变中虾夷、入鹿被杀,石川麻吕成为新政府大臣,后因诬告而自杀,此后改苏我为石川,赐朝臣。

 

31小野妹子

推古朝遣隋使,在隋称苏因高。607年首次入隋,所携国书《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天子》。608年隋使裴世清陪送回国。同年再度入隋,高向玄理、僧旻、南渊请安等人跟随。609年东归。

 

32裴世清

隋朝派往日本的使节。其经历载于《日本书纪》,而《隋书》、新旧《唐书》中均无传。据考,其出身于河东望族,见于唐初《民族志》,入唐后为驾部郎中、江州刺史。607年,小野妹子使隋。隋炀帝虽因国书措词而不悦,608年仍派文林郎裴世清赴日,递交国书。同年归国,小野妹子同行使隋。据推测,为现山西闻喜县人。

35圣德太子

推古朝改革推行者,亦称厩户皇子,父用明大王。593年被推古女皇立为皇太子,摄行朝政,推行改革。603年出台《冠位十二阶》、604年《宪法十七条》,抑制豪强、强化王权。607年派遣隋使留学生,建立邦交,学习先进文物制度。致力于推行佛教,建造法隆寺、四天王寺,著有《三经义疏》,被尊为日本佛教始祖。采取新历法,编纂《国记》、《天皇记》等史书,业绩颇多。

 

 

34苏我稻目

朝臣。苏我高丽之子。为宣化、钦明朝大臣,与物部氏对立。积极经营朝廷屯仓,主张遵奉佛教,与物部氏存在崇佛排佛之争。与皇室联姻,其女分别嫁予钦明、用明天皇。

 

 

35物部尾舆

6世纪大连,因弹劾大伴金村外交失误,而巩固地位。后因苏我氏势力抬头,与稻目发生对立,与中臣廉子一同利用瘟疫反对佛教。

 

 

36物部守屋

敏达朝大连。物部尾舆之子。时苏我马子信仰佛教,585年,发生疾疫,守屋及中臣胜海上奏敏达,此与崇佛有关,得到默许后率人捣毁苏我氏建造的佛塔佛像。587年,敏达死后围绕继承问题双方对立。守屋欲立穴穗部皇子,苏我马子杀之,此后衰落。

 

 

37宪法十七条

日本最早的成文法。据《日本书纪》载,604年,圣德太子制定。内容受中国法、儒、佛等诸多思想影响。详细规定了官吏、贵族的政治道德。特别强调“国无二君、民无二主”,主张君权至上,为臣者必须“背私向公”,提出“以和为贵、笃敬三宝”,这种以君主为中心的国家意识,为后来律令制国家的政治原则。并对奈良时代法典有较大影响。

 

 

38冠位十二阶

603年圣德太子制定的位阶制度。将德、仁、礼、信、义、智各分大小,组成十二阶,又以紫、青、赤、黄、白、黑各色,按浓淡分别为冠,表示位阶和在朝中的位次。冠位不能世袭,只能根据个人功绩和才能晋升。此举旨在打破世袭门阀制度。据考证,该制度参考了汉代印授制、汉晋古缁布冠制和百济官带制。大化改新后不断增改,称为律令制下的位阶制度。

 

39三经义疏

佛教经典注释书。相传为圣德太子所著,615年成书,其有选择地吸收当时中国人对佛经的解释。日本学界对其作者存在争议。

40磐井之乱

古代日本九州地方豪族反抗中央政权的武装叛乱。随着土地私有化发展,豪强贵族凭借地位和权力不断扩张自己的势力,大量侵占国有土地,严重威胁中央。磐井,筑紫国造,凭借有利地形和自然条件扩充势力,得到新罗暗中支持,阻止入侵半岛。527年,大和政府军队准备经筑紫渡海征讨新罗,磐井乘机发动叛乱,占领筑前、丰后。继体天皇命物部麁鹿火征讨。528年被杀,叛乱平息。

 

41氏姓制

氏姓制是在部民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统治体制。氏是由有力族长的直系、旁系血缘家族和非血缘家族组成的社会集团,冠有居住地名、职业名、祖先名。(氏上、氏人)姓是氏人对氏上的尊称,后来天皇通过其统治贵族,成为氏上身份尊卑的象征。由天皇赐予姓的氏上称为氏姓贵族。臣、连贵族地位最高,有势力者可成为大臣、大连,辅佐天皇处理朝政(伴造、国造、县主)。此时官僚体制尚不完备,故其实质是以身份序列维持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政治体制。

 

 

42隋书倭国传

唐,魏征著。倭国传共1293字,总序约占五分之一,摘录《魏志倭人传》而成。总序之后,以断代史方法记述中日交通史。

 

 

43天智天皇

668—671年在位。父舒明天皇,母皇极(齐明)天皇,亦称葛城皇子、中大兄皇子。645年,与中臣镰足发动政变,以皇太子身份推行大化改新。其间,依百济之请,出兵朝鲜,但在白村江之战败于唐新联军。660年,齐明天皇死后,实行内政整顿,迁都近江。668年即位天皇。在位期间,编制庚午年籍,制定《近江令》。

 

 

44长屋王事件

长屋王,天武天皇之孙。721年藤原不比等死后,充任右大臣。724年圣武天皇即位后改任左大臣,成为反藤原氏势力。729年,被人诬告,宅邸被围,天皇赐其自杀,称长屋王之变,一般认为是藤原氏阴谋所致。

 

 

45大化改新

日本古代历史上一次政治经济重大变革。推古朝改革失败后以苏我氏为首的中央豪族势力膨胀。经济上兼并公地公田,侵蚀皇室屯仓及部民,政治上排斥异己,专擅朝政,国内矛盾日趋尖锐。以中大兄皇子为首的皇室政治集团决定仿效唐代中央集权封建体制,实行政治经济改革。645年,中大兄皇子、中臣镰足等人利用三朝国使向天皇赠送礼物的机会发动宫廷政变,铲除苏我氏一族。此后,皇极天皇退位,轻皇子即位孝德天皇,中大兄为太子,阿倍内麻吕为左大臣,苏我石川麻吕为右大臣,中臣镰足为内大臣,僧旻、高向玄理为国博士,改年号为大化,实施稳定政局的措施。派国司前往东国及大和六县,编制户籍,校订田亩,禁止豪族侵占国有土地,禁止私自租赁土地。设钟匮便于上告,防止官吏玩忽职守。颁布男女之法,明确良贱身份,清查寺院僧尼、奴婢、田亩。收缴全国兵器,防止豪族反抗,简化丧葬仪式,禁止殉葬,实行新的冠位制。646年,宣布改新诏书。第一,废除世袭氏姓贵族制度,确立中央集权官僚政治体制。中央设二官八省一台,地方设国、郡、里。第二,废除贵族私有土地私有制及部民制,实行公地公民制。第三,实行班田收授法,推行租庸调制。第四,修定京畿,置国司、郡司、关塞、斥候、防人之制。学界对诏书可信性存在不同意见。有人认为诏书内容是后人根据《大宝律令》修饰而成。有的认为基本上当时的原诏文。有的认为纯属虚构。关于改革后社会性质,存在封建及奴隶两种看法。但普遍看法是改革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天皇制国家。

 

 

46二官

神袛官,律令制国家机关之一。执掌祭祀、官社、祝部、神户名籍,以及大尝、镇魂、龟卜等。与太政官并称二官。官员有伯一人、大少副各一人。明治初期最高国家机关太政官所属七官之一,执掌神袛祭祀诸事。1869年,改置于太政官之上,执掌祭典、陵寝、宣教、神户等。1872年设置教部省,废神袛官,祭典改由宫内省、宣教改由教部省执掌。1877年,废除教部省,事务转归内务省。

太政官,律令制国家最高政权机关。统帅百官,总理国政。长官为太政大臣和左右大臣(合成三公)。太政大臣可缺员,由左大臣代行。以《大宝律令》载,下设议政官、左右辩官局、少纳言局等机构。议政官参划国政,由三公与大纳言组成。少纳言局为秘书机构,掌管诏敕、上奏、文书、玺印等。左右辩官局为主体机构,下辖八省(中式治民、兵刑大宫)。8世纪初增设内大臣、中纳言、参议等令外官,与三公、大纳言等三位以上朝官并称公卿。平安初期曾改称乾政官,后恢复。摄关院政时代职能衰落,幕政时代失去实权,形式上保存至幕末。明治初年最高行政机关。1868年设立,下辖七科/官(议政、行政、神袛、会计、军务、外国、刑法)。1869年,设神袛、太政二官与民部、大藏、兵部、刑部、宫内、外务六省。1871年,分设正左右三院,设置太政大臣、左右大臣、参议。1875年,废左右院,1877年,废正院。1880年,改设法制、会计、军事、内务、司法、外务六部。1885年改行内阁制时废除。

 

 

47京职

掌管京师民政事务的官署。律令制下仿效中国京师制定各种制度,赋予京师以特殊地位。京师分左右两京,设左右两京职,掌管行政司法。长官为大夫。京下设坊,每坊设四保,每坊设一坊长,每四坊设一坊令。京职掌管户籍、田宅、杂徭、诉讼、市场、道路桥梁等。平安时代这些职权逐步为弹正台及检非违使控制,形同虚设。

 

 

48摄津职

律令制下统辖摄津的官职,701年设置,有大夫等官职,管理祠社、户籍、征税、水上交通、舟具等事务。迁都平安后,废难波宫,改该职为国司。

49大宰府

奈良、平安时代,统辖九州(九国二岛)政务及国防外交的中央派出机关。536年,朝廷在博多设府治,储备军粮,为大宰府治的开始。推古朝开始使用大宰府之名。白村江之战后,迁至太宰府。667年,设筑紫都督府,掌管国防外交。藤原广嗣之乱后一度废弃,不久恢复。10世纪时,赴日商人增多,逐步成为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镰仓时代开始称大宰府守护所,成为武家政权的派出机关。主要官职有帅(多遥任)、贰(掌握实权)等。

 

 

 

51镇守府

古代为征服虾夷而在陆奥国设置的军政府。设置将军一人,军监、军曹各一人。初设于陆奥国多贺城,将军兼任陆奥国守,后移至胆泽城,成为独立政厅。平安中期后由武士充任,镰仓幕府建立后废除,后恢复,为室町幕府所灭。明治初年在各海军区设立的海军官厅,战后废除。

 

 

51国司

大和时代朝廷为了经营屯仓、监督国造而派往地方的官员,系临时官职,不常驻地方。

律令制国家地方行政区划国的官吏总称,亦仅指国守。大化改新时始作规定,至大宝律令时期制度化。官吏有守、介、掾yuan4、目。由朝廷从中央贵族中选任,执掌诸国行政、司法、财政、军事、治安、民政等事务,并监督郡司执行政务。行政官署称国衙。国司享有职分田、公廨稻等特殊待遇。中央贵族为谋求收入而兼任职务,但不赴任,故存在有权国司、遥任国司,因其制度紊乱,权力日衰。镰仓幕府于诸国设守护、地头,国司权力衰落。建武新政时期有短暂恢复,后仅存虚名,至明治维新时期废除。

 

 

52郡司

律令制下的地方行政官,管理郡内政务,郡分三至五等,官吏分大领、少领、主政、主帐四等,多由地方豪族中选任,授职分田。郡司有初审权、轻罪裁判及执行权、祭祀权、劝农权等。其衙门称郡家或郡院。平安时代以后,郡司冗官增多,衍生出各类职务不明确的郡官。随着庄园经济发展,郡司逐步有名无实。

 

 

53国郡里制

律令制时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及各级组织的制度。大化改新后,为便于统治,将全国分为国、郡、里三级地方行政区划。国的长官为国司,由中央派遣,任期四年,掌握行政、审判、军事、警察等职权。郡的长官为郡司,从地方贵族中选任,职务终身世袭。国分四等,奈良时期分58国,后有增减,郡分五等,全国约500余郡。郡内居民每50户编为1 v里,由其中有势力者任里长。里是国家权力最基本的组织,担任征税、警察、编制户籍等事务。该制度在平安初期基本完善,是中央集权国家机构的基础。平安末年庄园制产生,逐步失去作用。

54八色姓

684年制定的姓氏制度。大化改新后标志旧的社会统治序列的公、臣、连登氏姓制度已经不适应当时统治的要求。天武天皇对旧氏姓制重新调整,按新的阶级关系制定真人、朝臣、宿祢mi2、忌寸、道师、臣、连、稻置,以示身份地位尊卑。前三为皇亲贵族,后五为地方豪族之姓。此举有利于天皇专制制度的确立。

 

 

 

55班田收授法

7-10世纪初,记口分配土地的制度。为大化改新的内容之一,仿唐代均田制而制定,亦为律令制土地制度的根本法。规定凡六岁以上公民,由政府班给口分田,男子二段,女子为男子的2/3,官户及官奴婢与公民相同,家人及私奴婢为公民的1/3,另给园地宅地。另有位田、职分田、功田等。六年一班,口分田不可买卖,园地宅地可买卖。后因户籍虚报,土地大量兼并隐匿,使口分田日渐缺乏,实施间隔年份极为混乱,最终崩溃。

 

 

 

56三世一身法

奈良时代朝廷发布的奖励开垦土地的法令。当时人口增多,土地匮乏,为鼓励开垦,朝廷于723年公布此法。规定,凡新修沟池开垦的土地,多少不限允许开垦者三代占有,凡利用原有沟池开垦的土地,只准一代占有。但是因“农夫倦怠、开地复荒”收效不大。而该法实施却成为国有土地私有化的契机。

 

 

 

 

 

57永世私财法

奈良时代颁布的土地开垦法,制定于743年,规定,按照位阶限定开垦土地面积(500—10町),开垦者申请获准后,需在三年内完成开垦,所垦土地归开发者永世私有。由此有势力的寺社、贵族、地方豪族利用此法令大肆垦殖,扩大领地,促进了庄园制的发展。

 

 

 

 

 

59和铜开弥

和同开弥,最古的货币,皇朝十二钱之一。708年(和铜元年)以中国唐朝开元通宝为模式铸造。圆形方廓,表面刻有和同开弥四字。材料分银、铜两种。银钱于709年废止。银币于唐代时传入中国,在东北地区及西安等地有发现。

 

 

58律令制

以律令为基础进行统治的中央官僚集权的国家体制。从大化改新开始学习唐制起,相继制定《近江令》、《净御原令》、《大宝律令》、《养老律令》,日渐成为法式完备国家。经奈良时代与平安时代,此制由极盛走向衰落,至12世纪武家政权形成时,名存实亡。按律令制,统治机构以土地国有和中央官僚集权体制为基础,天皇是体现神权的最高统治者。其下设中央和地方的官僚统治机构。中央设二官(神袛、太政)、八省(中务、式部、治部、民部、兵部、刑部、大藏、官内)及所属寮司以及弹正台、五卫府等机构;地方实行国、郡、里(乡)制。另设京职、摄津职、大宰府。其阶级结构,全国按统一身份制度划分为良民与贱民。良民为官人、公民、品部与杂户。官人即皇族、贵族、地方豪族等统治阶级,按身份(位阶)授予相应的中央与地方的官职,有荫位与世袭的特权。国司以上官职由中央选派,郡司以下在地方豪族中任命。里设保,实行治安与纳税连坐制。公民、品部、杂户是被统治阶级,无姓,是农业、手工业生产者。贱民为陵户、官户、公奴婢、家人、私奴婢,是奴隶阶级。公私奴婢与家人,可以继承、转让、抵押、买卖。又规定土地赋役制,田地为公地,山川沼泽为公私共利之地,宅地为私地。按户籍以班田收授法班给田地。官人按官职和位阶,赐与职田、位田、位录、封户等,免除切课役。律令国家的财政基础是租、庸、调和徭役。租,不论官人良贱,课自一切口分田。公民按年龄划分为黄(1-3岁)、(4-6岁)、中(或少)17-20岁),(正T21- 60岁)、 老(次丁81-85岁、耆(66岁以上)六等级,中、丁、老三等级中的男子负担庸、调与徭役。征发正丁的三分之一服军役。8世纪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不敷班授。723年实施《三世一身法》,鼓励开垦。743年实施《垦田永代私财法》,承认田地私有,班田制日渐遭到破坏。至平安朝的823年以后推行敕旨田、公营田、官田、诸司田等办法,谋求解决财政危机。私有地扩大,出现拥有不输不入权的庄园。到902年以后班田收授法废止,庸、调从人头税形式演变为田地赋课,良贱的区别也被废除。9 世纪末,律令制渐趋崩溃,为武家政权的建立造成条件。

 

 

60近江令

近江令,全称《近江朝廷令》。668年颁布的法典。22 卷。为律令政治的基本法典。亦是689年制定的《飞鸟净御原朝廷律令》的主要依据。编纂这两部法典的核心人物是中臣镰足。参考了大化以来的诏敕、官符和唐令等,并考虑到日本古代情况。此典已失传,内容难考。从《日本书纪》中残存的片断记载看,701年颁布的《大宝令》,大体上反映了该令的原貌。史学界对该令有不同见解,一说认为《近江令》和《净御原律令》同指一部法典;另一说认为不存在《近江令》。

 

 

61飞鸟净御原令

飞鸟净御原律令,天武天皇时制定的律令。亦称“天武律令”。681年开始编纂,689 年施行。编纂者有粟田真人,伊吉博德等人。《令》22卷,《律》的卷数不清。据大化改新以来公布的法令和唐《永徽令》等比照,其内容与《大宝律令》相近,是《大宝律令》的基础。

 

 

62大宝律令

大宝律令,8世纪前实施的法典。在《近江令》和《净御原律令》的基础上,由藤原不比等等人,于701年(大宝元年)完成,次年实施,故名。共计律6卷,令11卷。律,规定犯罪的种类和刑罚,分答、杖、徒、流、死五种。令,对官制、兵制、税制、商业买卖等皆有详尽规定。以唐制为范本,参照日本情况而制定。此典已散佚,但从《续日本纪》、《令集解》中可恢复其部分原文。其主要内容为《养老律令》所继承。奠定了奈良时期天皇专制政治制度的基础,在日本政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63养老律令

养老律令,奈良时代的法典。718年(养老二年),藤原不比等等人根据《大宝律令》重新修订。律、令各10卷。757年(天平宝字元年)实施。令的部分,参考了唐的《永徽令》。除仓库令、医疾令外,大部分尚存,收录在《令义解》、《令集解》中。律散失颇多仅存名例上、卫禁、职制、贼盗,共3卷4编,江户时代石原正明收集逸文,编有《律逸》。10世纪后,此律令流于形式。

 

 

64公地公民制

公地公民制,律令国家基本制度之一。 大化改新引进中国的律令制度,废除皇族和豪族的私有地、私有民,所有的土地和人民归国家所有,在公地公民基础上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体制。公地公民在律令的法典中,形式上属天皇所有,但事实上归中央豪族全体所有。公地的中心是口分田,此外还有官田、位田、职分田、功田、赐田、诸司田、寺田、神田。公民按国、郡、里的地区划分,登入户籍,获得分配的口分田,承担贡纳租庸调、杂役等义务。良民、品部、杂户均被包括其中,但贵族、贱民不在此列。

 

65庚午年籍

庚午年籍670年(天智朝九年),即庚午年作成的户籍。日本的户籍在大化改新前已经出现,但形成制度是在大化改革时期。因实行班田法和全国税制,制定户籍计帐制度,于646年(大化元年)和652年(白雉三年)两次编造户籍。在此基础上,作成庚午年籍。制定该年籍的目的是为杜绝盗贼和农民的逃亡。作为户籍总帐和辨别氏姓的依据,在平安时代受到重视,并被永久保存。是日本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比较完备的户籍。

 

 

66五色贱

律令制下五种贱民。陵户、官户、家人、公奴婢、私奴婢的通称。大化前即为奴隶,隶属于皇亲、贵族、豪族、寺社等。律令制下其身份由法律予以确认,形成制度。婚姻被严格限定在同等身份之间,奴婢则由主人择配,不准结成家庭。按户令,其与良民间所生子女不得成为良民,承袭父母身份最低一方的地位。从事农耕、手工业和各种杂役的沉重劳动,与班田农民形成律令社会财富的主要生产者。陵户、官户,在一定条件下可释放为良民,但很少实现。家人、官私奴婢则完全依主人的意志予以继承、赠予、买卖、行刑、释放。平安时期以后渐趋消失。

67藤原清河

藤原清河,奈良时代的公卿。(北家)藤原房前之子。749年任参议。翌年,派任遣唐大使。752年,同吉备真备、大伴古麻吕等人赴唐。在唐时,曾与新罗使节有席次之争。归国途中,遇暴风,漂至安南,再次回府,和阿倍仲麻吕等同仕于唐,特进秘书监。759 年,日本派使催其回国,因遭安禄山之乱,未能成行。在国外期间,官任文部卿、民部卿兼常陆守。777年,再次派遣遣唐使时,已在唐客死,只有女儿回国。

 

 

68吉备真备

奈良时代学者。717年作为遣唐留学生到中国,学习儒学、律令、礼仪等。735年回国,携带并献上《唐礼》13卷和历书、兵书、音乐书、武器、乐器、测量器具等。任大学助、东官学士,为阿倍皇子(孝谦天皇)讲授《礼记》、《汉书》等。藤原仲麻吕得势时,被挤至地方任职。752年又以遣唐副使与藤原清河(正使)等到中国,754年归国。任大宰大贰。藤原仲麻吕失势后,在称德朝升右大臣,发挥才略,支持道镜。称德天皇死后,光仁天皇即位,于771 年(宝龟二年)退隐。著有《私教类聚》50卷。

 

69阿倍仲麻吕

阿倍内麻吕,又名阿部仓梯麻吕。大化改新后政府的左大臣。推古天皇时,曾受苏我马子之命,请求天皇将葛城县割让给苏我氏,遭拒绝。推古天皇死后,在继嗣问题上站在苏我氏一边。因其女为轻皇子(孝德天皇)宠妃,故支持中大兄等人的宫廷政变。大化改新中出任朝廷重臣,但对废除世袭官职,推行新冠位制有抵触情绪。晚年笃信佛教。

 

 

70空海

平安初期僧侣,日本真言宗始祖,谥号弘法大师,瓒岐国人。15岁从舅父学《论语》、《孝经》和史传。18岁进京上大学,不久皈依佛教。804年,同最澄等人一起随遣唐使到中国,在长安青龙寺,随惠果学密教。806年归国。812年在高雄山寺筑灌顶坛,此即日本两部灌顶的开始。816年在高野山建金刚峰寺,开辟了真言道场。823年,朝廷赐以东寺作为镇护国家的道场,真言密教进一步得到发展。同年为发展庶民教育,建立了综艺种智院。擅书法,和嵯峨天皇、橘逸势并称为“三笔”。著有《三教指归》、《显密二教论》、《文镜秘府论》等。

 

71鉴真

唐代高僧,扬州人。16岁出家,至长安实际寺受戒,后回到扬州,在江淮一带宣讲戒律,颇具名望。自743年受日本学问僧荣睿邀请,东渡日本传道。五次渡海,俱告失败,以至双目失明。754年第六次东渡,历尽艰险,终达日本。颇受孝谦天皇器重,被任命为大僧都,委以授戒传律大权,成为日本律宗的始祖。先在东大寺设立戒坛,后又兴建唐招提寺,并建立了正规的授戒制度。在日本十年,对传布中国文化作用极大。对日本奈良时代的雕塑、建筑、医学、美术、书法、文学等影响很深。死后,弟子忍基所制干漆遗像,今定为日本国宝,安放于唐招提寺。1980年,此像曾运到中国,在扬州、北京两地展出。

72遣唐使

从公元七世纪初至九世纪末约264年的时间里,日本为了学习中国文化,先后向唐朝派出十几次遣唐使团。其次数之多、规模之大、时间之久、内容之丰富,可谓中日文化交流史上的空前盛举。遣唐使对推动日本社会的发展和促进中日友好交流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元630年,舒明天皇终于派出了第一次遣唐使,从630-895年的二百六十多年间,日本正处于社会变革时期,奈良时代和平安时代的日本朝廷一共任命了十九次遣唐使,其中尤以阿倍仲麻吕、吉备真备随行的第八次遣唐使最为著名。日本政府不断派人到中国学习,每次派出的遣唐使团多达百人以上,有时多至五百余人。中国的许多律令制度、文化艺术、科学技术以及风俗习惯等,通过他们传入日本,对日本的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直到894年由菅原道真建议废止后再没有继续。中间时间长达200多年。使唐文化及佛教文化在日本的广泛传播作出重大贡献。

 

 

73渤海使

7—8世纪日本向渤海国派遣的使节。渤海国建于7世纪末,713年,唐封其首领大祚荣为渤海郡王,此后称渤海国,称为日唐交通的中继站。自728—919年,渤海国向日派遣使者34次,日本向渤海国派遣使者13次。通过往来渤海文化传入日本,两国间贸易发展。渤海国输出熊皮、人参、蜂蜜;日本输出丝绢织物、漆器等。

 

 

74白村江之战

白村江之战,亦称白江口之战。新罗与唐朝联合击败百济与日本联军的战役。7世纪中期,新罗与唐朝结盟,以牵制高句丽、百济。660 年,新罗、唐朝联军大败百济。百济遗臣鬼室福信等遣使向日本求援,并要求送还在日本作人质的扶余璋王子。662 年春,王子归国。663年百济内讧,新罗乘机进攻,日本急派27000人赴援。新罗、唐朝联军同日军于锦江下游白村江口激战,日军惨败。扶余璋只身逃往高句丽,百济人大量流亡日本。

 

 

75中臣镰足

通称藤原镰足。古代中央的豪族,藤原氏的祖先。本为中臣御食子之子,初称中臣镰子。与轻皇子、中大兄皇子等人参划大化改新。后推翻苏我氏。孝德天皇即位,改任内大臣,与皇太子中大兄皇子同为改新政府之重镇,为律令体制奠定了基础。临终时,天智天皇赐予大织冠冠位,赐姓藤原朝臣。

 

 

76藤原不比等

藤原不比等,奈良初期的公卿,右大臣。中臣镰足次子。参与撰修《大宝律令》。历任大纳言、右大臣,尽力于律令政治的实施。718年,被推为太政大臣,固辞未就。嗣修改《大宝律令》,完成《养老律令》。迁都平城京之际,乃将氏寺山阶寺移于新都,并改称兴福寺。加深与皇室的关系,将女儿分别嫁予文武天皇、(光明子)圣武天皇,开人臣皇后之初例,为藤原氏荣华奠定基础。死后封淡海公,赠太政大臣,谥号文忠公。

77藤原仲麻吕

奈良晚期公卿,藤原武智麻吕之子。藤原广嗣之乱后,进入政界。743年,任参议。得光明皇后信任而有权势,但与左大臣橘诸兄不和。圣武天皇退位,孝谦女帝继位后,官职名称改为唐式,仲麻吕改称紫微中台内相。排斥皇太子道祖王,立女婿大炊王(淳仁天皇)为太子。757年,镇压橘奈良麻吕的反叛阴谋。淳仁天皇即位后,赐名惠美押胜。孝谦上皇宠信道镜,仲麻吕有心除之,764年遂举叛旗。后被捕于近江,与妻子同时被斩。

 

 

78苏我入鹿

苏我入鹿,古代的中央豪族。苏我虾夷之子。皇被天皇时代,和父亲同秉国政。舒明天皇死后,山背大兄皇子欲即皇位,入鹿用兵攻击,并消灭了上宫王家。645年,中大兄皇子与中臣镰足等,在三韩朝贡仪式上,刺杀苏我入鹿。

 

 

79苏我马子

苏我马子,敏达朝至推古朝间的大臣。苏我稻目之子,又称岛大臣。据《日本书纪》载,其有武略,辩才。与 物部氏矛盾颇深,但因与皇室有姻戚关系,势力超过物部氏。587 年围绕天皇继嗣问题,与大连物部守屋发生冲突,杀守屋。拥立崇峻大王。因过于专断,与大王产生间隙,遂派东汉驹杀害崇峻大王。圣德太子总摄朝政期间,忍让太子,按太子之命行使政务,但太子死后,再度控制朝政。

 

80苏我石川麻吕

苏我石川麻吕,亦名苏我仓山田石川麻吕。苏我马子之孙,苏我入鹿之兄。由于苏我一族的内部矛盾,遂脱离宗家苏我虾夷、苏我入鹿父子,参加大化改新。后被任为改新政府的右大臣。嗣因改新政府内部权力之争,逃至大和自杀。

 

 

81道镜

道镜,奈良时代僧人,河内国人。师从义渊,学法相宗,后住东大寺。752年,应孝谦女帝招入宫中道场。761年以看病禅师身份为女帝治病,受宠幸。764 年,受任大臣禅师,参与政事。765年,又升任太政大臣禅师。766 年,受赐法王位。后因觊觎皇位,发生“宇佐神托事件”。光仁天皇即位,被贬为下野药师寺别当,卒于此地。

82壬申之乱

以皇位继承为核心的皇子贵族间的争权斗争。668年,天智天皇立其胞弟大海人皇子为皇太子。671年,又立其子大友皇子为太政大臣,掌握朝廷实权。不久大海人出家,隐居吉野。同年天智天皇死,大友即位为弘文天皇,672年,大海人在吉野举兵,受到反朝廷势力支持,最终迫使大友皇子自尽,大海人即位天武天皇。

 

 

 

83藤原广嗣事件

藤原广嗣之乱,奈良中期上层贵族之间争夺权势的内讧。727年,把持朝政的藤原四兄弟,染疫身亡。圣武天皇重用皇族橘诸兄与留唐归朝的玄肪、吉备真备等。740年,任大宰少贰的藤原广嗣为恢复藤原氏势力,上书弹劾,论难时政,要求罢黜玄肪和吉备真备。9月,广嗣在九州以清君侧为名举兵叛乱,不满朝廷的豪族及农民亦卷入叛乱。朝廷发兵征讨,叛乱被平息,广嗣被处死。大宰府一度被废止。但乱后橘诸兄统治集团的地位动摇,藤原氏南家仲麻吕乘机抬头,贵族间鱼夺权势日益激化。

 

 

84藤原仲麻吕事件

奈良晚期公卿,藤原武智麻吕之子。藤原广嗣之乱后,进入政界。743年,任参议。得光明皇后信任而有权势,但与左大臣橘诸兄不和。圣武天皇退位,孝谦女帝继位后,官职名称改为唐式,仲麻吕改称紫微中台内相。排斥皇太子道祖王,立女婿大炊王(淳仁天皇)为太子。757年,镇压橘奈良麻吕的反叛阴谋。淳仁天皇即位后,赐名惠美押胜。孝谦上皇宠信道镜,仲麻吕有心除之,764年遂举叛旗。后被捕于近江,与妻子同时被斩。

 

 

85条里制

条里制,古代划分耕地的一种方法。约自7世纪末出现。主要盛行于水田地带。以六町(町=60步)见方为里。南北走向为条,东西走向为里。诸里相连,故有一条、二条、三条,一里、二里、三里之分。里之内,又以一时见方为单位划分为三十六坪(面积约109平方米),分别注明一至三十六坪, 形成棋盘状小格。坪又共划分为十段。其分布以大和、近江为中心波及全国,表明其实行与律令制政府有密切联系。11世纪庄园制发展,土地开发深及山谷地带,条里制衰落,但条、里、坪的称谓一直延续到15世纪。太 阁检地后,称谓亦废,但划分地区的痕迹有的还保留至今。

 

 

86五畿七道

五畿七道,古代律令制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划。大化改新时初定,以临近首都的大和、山城、河内、摄津、和泉等五国为畿内,称五畿。其他诸国分别划定为东海、东山、北陆、山阴、山阳、南海、西海七道,合称五畿七道。据《大宝令》规定,五畿居民的租赋负担稍轻于七道诸国,调征课半数,庸全免,盖因临时徭役负担较多之故。七道无常设行政长官,由朝廷临时派遣巡察使、按察使、观察使监督国司。奈良时代仅有数年因军事需要设节度使。自首都至各道的国府所在地均辟有陆上交通道,路次分置若干宿驿,备有马匹、人员,以供官方行旅往来使用。

 

 

87三关

伊势国铃鹿关、美浓国不破关、越前国爱发关。可隔绝朝廷与东国联系。

 

88虾夷地

虾夷地,古代虾夷人居住区。德仓末期以后指津轻海峡以北地方,江户时代指北海道北半部和库页岛、干岛群岛。古代大和朝廷称其居民为毛人,后依华夷思想称为夷,大化改新后称虾夷。大化年间置陆奥国,令阿倍比罗夫征虾夷。712 年,置出羽国,以多贺城为基地继征之。724 年,在多贺城设镇守府,后进至胆泽城。780年,坂上田村麻吕镇压虾夷人起义后,东北地方纳入律令国家版图。其后成为安倍氏、奥羽藤原氏领地。镰仓幕府在津轻设虾夷管领,亦称虾夷代官,专司征贡与镇压反抗,虾夷人称之为日本将军。镰仓幕府灭亡后废。嗣后本州居民向北海道南部移殖,形成许多由独立小领主管辖的占领区。室盯时代,武田信广镇压虾夷人起义。其五世孙庆广统一诸小领主,成为岛主,并得丰臣秀吉、德川家康承认,改称松前氏,设松前藩,管辖渡岛半岛周边地区。1669年镇压起义后统辖全岛。后更扩及南千岛。1799 年,江户幕府划东虾夷为直辖领。1802年,置虾夷奉行。1807年移封松前氏,将全岛划归幕府直辖领。1821年 复松前藩。1854年 恢复直辖,设箱馆奉行。1869年 更名为北海道。

 

 

89飞鸟文化

飞鸟文化指6世纪中叶佛教传入至大化改新之间100年的文化,即古坟时代至白凤文化之间,以圣德太子改革为中心德文化,因都城位于奈良南部的飞鸟地方而得名。是日本最早的佛教文化,受北魏、南朝文化影响。寺庙有飞鸟寺,法隆寺、四天王寺。雕刻技术较高,如飞鸟寺的本尊丈六释迦像,法隆寺的释迦三尊像、四天王像、金铜药师如来像等。绘画主要为法隆寺玉虫厨子须弥座上的密陀绘。工艺品有法隆寺的玉虫厨子、法隆寺金堂的天盖。玉虫厨子上有金银花蔓草纹,可追溯到波斯、希腊、东罗马等地。

 

 

90白凤文化

白凤文化是指,645年大化改新到710年迁都奈良时期的文化,由白雉年号(650—654年)而得名。这一文化以佛教文化为中心,前期受中国六朝文化影响,后期受唐朝文化影响。大力保护佛教,实施佛教国教化,为此建造大官大寺、药师寺等官寺,举行讲解护国经典法会。各地贵族也纷纷建立自己的氏寺。作为白凤文化的代表,遗留下来的代表性建筑有奈良药师寺东塔,雕刻有大阪观心寺的观音像等,绘画有法隆寺金堂的壁画、高松冢壁画等。另外还有大友皇子、大津皇子创作的汉诗作品柿本人麻吕创作的长短歌、和歌等,其作品收录在奈良时代编撰的《怀风藻》和《万叶集》中。

91天平文化

即整个奈良时代(710-794)的文化。深受盛唐文化的影响,可以说是盛唐文化在日本的移植。宗教方面,朝廷一直保护佛教。中国的儒学也被日本政府极力推广。教育方面,日本政府为全面吸收唐朝文化,中央设大学,地方设国学,作为培养官吏的机构。地方各国设立的国学,主要选拔郡司子弟入学,文学方面。751年汇编的第一部汉文诗集《怀风藻》,收录了贵族、僧侣等64人写的120首诗。著名的《万叶集》完成于奈良末期,编者不详,可能由大伴家持编撰。和铜5年,第一部史书《古事记》问世,共三卷,太安万侣撰。养老4年,舍人亲王编著《日本书纪》。此外还有地方志《风土记》。建筑、雕刻均受唐朝文化影响。东大寺本尊卢舍那佛金铜像、药师寺的吉祥天画像均为这一时期文化精品。当时的工艺品收藏在正仓院、法隆寺。不单是日本天平文化的宝库,也是世界古代文化的宝库。

 

 

92怀风藻

怀风藻,日本现存最早的汉诗集。一卷。编者不详。751年编成。选录天智朝至圣武朝64名诗人的诗,共120首。以五言诗居多。作者有皇族、朝臣和僧侣等。与《万叶集》并为奈良时代的文学代表作。大体受中国六朝诗、唐诗的影响。

 

 

93万叶集

万叶集,现存最早的和歌集。20 卷。一般认为现存版本的编辑人是大伴家持。收入4—8世纪,长歌、短歌、旋头歌4500多首。文字均用汉字标音,即万叶假名。作者既有天皇、贵族、僧侣和文人,也有农民、士兵和民间歌人等。内容主要吟咏爱情、劳动、自然景物,也有神话传说等。

 

 

94万叶假名

借汉字音训标注日语的汉字。多见于《万叶集》,故名。

 

 

95古事记

现存最早古史书,太安万侣著,成书于712年,共三卷。以皇室系谱为中心,记述日本开天辟地至推古天皇间的神话传说和史事。也是最早的文学作品。上卷为神统谱、神话;中卷为英雄及历史人物;下卷为天皇谱系。注释本有本居宣长《古事记传》。

 

 

96日本书纪

日本书纪,古称日本纪。现存最早的官修国史,六国史之一。据《续日本纪》记载,720年舍人亲王、太安麻吕等编修而成。共30卷。并系图一卷(佚)。汉文,编年体。记述自神代至持统天皇间的神话传说与史事。是研究日本古代史和中日、中朝关系史的重要典籍,但其中编者润色处颇多。

 

 

97旧唐书倭国传日本传

旧唐书倭国传日本传,后晋刘晌等撰。《倭国传》《日本传》两传在《旧唐书》中并列。《倭国传》记贞观十二年(648年)前史事;《日本传》记武周长安三年(703年)后史事。学术界据此推论,中国对日本称谓更改时间,约在648—703 年之间。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点击排行

实验室常用的仪器、试剂和
说到实验室常用到的东西,主要就分为仪器、试剂和耗
不用再找了,全球10大实验
01、赛默飞世尔科技(热电)Thermo Fisher Scientif
三代水柜的量产巅峰T-72坦
作者:寞寒最近,西边闹腾挺大,本来小寞以为忙完这
通风柜跟实验室通风系统有
说到通风柜跟实验室通风,不少人都纠结二者到底是不
集消毒杀菌、烘干收纳为一
厨房是家里细菌较多的地方,潮湿的环境、没有完全密
实验室设备之全钢实验台如
全钢实验台是实验室家具中较为重要的家具之一,很多

推荐新闻


图片新闻

实验室药品柜的特性有哪些
实验室药品柜是实验室家具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
小学科学实验中有哪些教学
计算机 计算器 一般 打孔器 打气筒 仪器车 显微镜
实验室各种仪器原理动图讲
1.紫外分光光谱UV分析原理:吸收紫外光能量,引起分
高中化学常见仪器及实验装
1、可加热仪器:2、计量仪器:(1)仪器A的名称:量
微生物操作主要设备和器具
今天盘点一下微生物操作主要设备和器具,别嫌我啰嗦
浅谈通风柜使用基本常识
 众所周知,通风柜功能中最主要的就是排气功能。在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win10的实时保护怎么永久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