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式组织形式的优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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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明确及统一指挥。项目式组织是基于某项目而组建的,圆满完成项目任务是项目组织的首要目标,而每个项目成员的责任及目标也是通过对项目总目标的分解而获得的。项目成员只受项目经理领导,不会出现多头领导的现象。 (2)有利于项目控制。由于项目式组织按项目划分资源,项目经理在项目范围内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尽管他必须向单位的高层管理报告,但项目经理享有最大限度的决策自主权。因此从项目角度讲,有利于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控制与协调,可以统一协调整个组织的管理工作。 (3)有利于沟通协调。项目从职能部门中分离出来,使得沟通途径变得简洁。而且项目经理可以对客户的需求和单位高层的意图作出快速的响应,而不像职能式组织形式或后面介绍的矩阵式组织形式那样,项目经理要通过职能经理协调才能达到对项目的控制作用。 (4)组织结构简单易操作。各项目组独立核算,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各项目组之间的竞争有利于提高整个企业的效率。 (5)有利于全面型人才的成长。项目实施涉及计划、组织、用人、指挥与控制等多种职能,因此,项目式组织形式提供了全面型管理人才的成长之路,从小项目经理,到大中型项目经理,再成长为项目群经理,直至最后成长为企业的主管。另一方面,一个项目中拥有不同才能的人员,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也为员工的能力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场所。 项目式组织形式的缺点 (1)机构重复及资源的闲置。项目式组织形式按项目所需设置机构并获取相应的资源,这样就会使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一套机构,一方面是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须的,另一方面是企业从整体上进行项目管理所必要的,这就造成了人员、设施、技术、设备等的重复设置。而在包括人在内的资源使用方面,每种资源的使用频度各项目都要拥有,这样当这些资源闲置时,其他项目也很难利用这些资源,造成闲置成本很大。 (2)不利于企业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项目式组织并没有给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同行交流与互相学习的机会,而往往注重于项目所需的技术水平,因此,不利于形成专业人员钻研本专业业务的氛围。 (3)不稳定性。项目的一次性特点使得项目式组织形式随项目的产生而建立,也随项目的结束而解体。因此从企业整体角度上看,企业的资源及结构会不断地发生变化。而在项目组织内部,由新成员刚刚组建的组织会发生相互碰撞而不稳定,随着项目进程的进展而进入相对稳定期,但在项目即将结束时所有成员预见到项目的结束,都会为自己的未来而作出相应的考虑,使得“人心惶惶”,而又进入不稳定期。 来源:《现代项目管理》 主编:白思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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