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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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

2024-07-09 22:01: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完善司法保障服务职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吴中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近年来,吴中法院在吴中区委的坚强领导、吴中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和吴中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区政府发布的《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全力为吴中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现将吴中法院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足审判要务,让司法公正落实落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吴中法院将司法审判融入经济发展的大局中,为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一)妥善审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平自由市场秩序。自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审结买卖、加工、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910件。尊重契约自由,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依法促进市场交易,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关于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约定,严格审查合同纠纷中的解除条件,依法审慎判断;对确有违约情形的合同纠纷,依法保障守约方的合同权益,妥善认定违约金及赔偿损失金额,依法支持守约方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的诉求,同时,对过高违约金予以调整,防止利益失衡。

(二)保护中小投资者,推动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化、市场化、法治化。自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审结公司类纠纷169件。妥善处理公司决议纠纷,依法认定公司决议效力,维护公司内部自治,防止司法过度干预公司治理,同时对大股东恶意利用股权优势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公司决议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决议,依法否定其效力,推动公司治理法治化运行;高效处理股东知情权、公司盈余分配、优先购买权、损害公司利益责任、股权转让等纠纷,依法加强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自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审结金融、票据等金融类案件894件。审慎审理金融借款、借款合同、票据、保险等金融类纠纷,严格审核借贷利率,依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快速审理金融纠纷,严惩违约行为,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稳妥审理涉疫情商事纠纷。自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受理涉疫情案件68件,审结53件。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立足司法职能,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严格、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尽力维护合同效力,促进交易,同时衡平各方利益,防止因疫情导致利益失衡。

二、聚焦审判管理,让司法质效提速提质

“执行合同”指标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标,对法院纠纷解决的时间、成本、质效提出更高要求,吴中法院聚焦案件全流程管理,推进案件审理提速提质。

(一)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强化对立、审、执、破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有效压缩各环节周期。加强审限管理,贯彻与落实对六个月以上案件、破产案件等重大复杂案件的“六类案件”管理制度。对长期未结案件建立定期通报及院庭长“三听制度”,严格执行审限三级听案制度、变更审限审批制度和周报预警制度,实现对长期未结案件的“可视化”管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全院无一年以上长期未结商事案件,六个月以上未结商事案件 46件,比上一年同期减少36.11%;九个月以上未结商事案件20件,比上一年减少23.08%;全院自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商事案件一审平均审理天数60.25天,比去年同期减少14.6天。

(二)推进繁简分流改革。稳步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成立速裁团队。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58.07%,小额诉讼适用率达18.67%,小额诉讼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35.84天。针对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等案件事实比较固定化的案件制作表格式、要素式文书模板,努力实现减诉累、减成本、简庭审、简文书。构建类案的相对集中化审理,促进案件高效审结。

(三)完善非诉解纷机制。围绕企业法治需求,做好诉源治理,做优特邀调解、做精律师调解、做实商会调解,引导社会力量集中化解商事纠纷。依托诉调对接中心,聘任23个调解组织及137名同志作为吴中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与特邀调解员,出台特邀调解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健全诉前委派调解与诉中委托调解机制。从“夯实基础、顺畅对接、监督保障”三步走出发推动律师调解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律师调解的专业优势。与吴中区工商联共同建立商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就商会商事调解的适用范围、工作流程作出明晰规定。自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委派调解案件7289件,调解成功2651件,调解成功率36.37%。吴中法院从拓展适用范围、加快程序流转、严格规范审查等三方面完善司法确认流程;依托“江苏微解纷”APP、“移动微法院”APP等信息化平台,推进在线调解与在线司法确认顺畅衔接,实现司法确认案件在线审查与送达,实现一站式在线司法确认。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审结司法确认案件1474件,平均审理天数仅6.45天。同时,案件审理过程中运用契合基层司法特点的“释法+”工作模式作为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的重要路径和有力抓手。

三、依托“智慧法院”,让司法便利增点增面

吴中法院为进一步提升诉讼主体对诉讼服务的体验感、获得感,积极运用“智慧法院”的最新成果,在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等方面不断优化诉讼主体诉讼体验。

(一)全面优化网上立案服务功能。建立网上“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深化12368诉讼服务平台的运用,大力推广网上立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342次。

(二)大力推行电子送达。进一步提升电子送达适用效率及电子送达成功率,各部门指令专人专项负责电子送达工作,并与辖区内各律所、各金融机构签署电子送达合作备忘录。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已发送电子送达45497次,电子送达成功率达59.15%。

(三)稳步推进在线庭审。自主研发“吴中微法院”平台,实现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提前化、异步化,固定争议焦点及无争议事实,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稳步推进案件开庭调解的在线化、远程化,打破案件当事人之间空间距离的障碍,以促进当事人便捷参加诉讼,减少诉讼成本。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开展在线庭审2701次。

四、狠抓执行工作,让权利实现不打折扣

胜诉权益能否及时兑现直接影响司法权威的树立,亦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是否优化的最直观感受。吴中法院多策并举,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尽力实现涉案企业胜诉权益。

(一)网络查控系统进一步健全。在实现对银行存款、股票证券、支付宝、微信网络冻结、解冻的基础上,推动实现了房产、车辆的网络查封和解封。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启动网络查控27530次。

(二)反规避执行行动进一步开展。受疫情影响,在查人找物及强制措施的采取方面,存在诸多不便。但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吴中法院克服困难,拘留16人次,罚款29人次,罚款金额4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7件,保持了对拒不执行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严格规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程序,营造“失信寸步难行”的营商氛围,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有2442人及1113家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执行震慑力。

(三)守信激励措施进一步推动。创立“企业信用三重修复机制”,为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企业发放信用修复证明并抄送金融、工信、信用办等相关部门,解除守信企业经营路障,加强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正向激励。2021年以来,通过信用修复措施,促使746家被执行企业主动履行义务4.94亿元,已为238家企业屏蔽失信,为1104家企业负责人解除限高措施。

(四)柔性执行措施进一步开展。综合运用灵活保全、降低担保、暂缓执行的个手段。确保司法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从实处帮助辖区企业克服时艰;在对确有困难的企业进行财产保全时,允许其提供保全金额的5%作为保证金;对存在暂时资金缺口的被执行企业,在保证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给予其一定的执行缓冲期。

(五)执行办案质效进一步优化。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9%,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100%,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1。

五、关注市场退出与救治,让破产机制完善完备

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完善的市场主体退出与救治机制。吴中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为保障吴中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打造“最舒心”营商环境做出了应有贡献。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裁定受理破产案件46件,审结28件。

(一)推进破产案件简案快审。以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为重点,制作破产案件各流程节点表格,实现每案流程化管理;畅通与管理人的沟通渠道,加快推进破产衍生诉讼审理进程,落实院庭长监督职责,防止“边清边积”;制定《关于推进破产清算案件简易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实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推进简单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加快市场出清和闲置资源释放。

(二)畅通“执转破”移送渠道。吴中法院坚持问题导向,探索破解执转破启动难、审理难之策,努力实现“执转破”案件“移得出”“破得了”的常态化工作格局;组建执转破专业合议庭,精准识别案件,深化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执转破”的移送、审理、“宣破”工作。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移送执行转破产案件24件,裁定受理18件。

(三)构建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吴中法院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吴中区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破产案件中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中介管理、费用保障以及刑民交叉、打击逃废债等工作方面的府院联动机制。就破产涉税问题、破产管理人遴选、破产财产处置难、破产案件审理期限长、“三无企业”增多等疑难问题,积极向区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撰写情况反映,共同探索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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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探索破产审判创新机制。吴中法院以优化破产审判质效为导向,不断探索创新机制,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出台《关于审理预重整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进破产企业预重整工作。目前已有两件预重整案件成功结案,其中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整案获省高院《2019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通报》点名肯定,2020年审结的苏州可瑞斯特纺织品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获评全市政法系统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精品案例,并被多家媒体报纸报道。同时,吴中法院创新探索预破产制度,通过采用“企业自主清理、专业法律团队介入”的破产演习模式,为困境企业提供自行清理债务债权的机会。目前共有5件案件适用“预破产”制度处理债务,其中苏州三象针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自受理至终结仅用时2个月。

(五)首创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约束规定。出台《破产管理人监督约束规定(试行)》,通过“约束惩戒+规范指引+一诺十责”,将反向约束、定向引导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在全国首创针对破产管理人履职的监督惩戒体系。规定出台以来,吴中法院已对履职不当的3名破产管理人进行了约谈或发函提醒,其均及时作出改正。

六、回应市场主体需求,让司法服务共振同步

吴中法院积极拓展司法服务方法、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扩大司法服务对象,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司法服务需求。

(一)加强内外协同联动。司法审判工作只有加强与其他各行政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才能对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最大功效。吴中法院与区工商联签署《服务保障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从实质化解纠纷、日常沟通联络、联合调研、协同宣传等角度出发,深入与区工商联及各大商会的诉调对接、文书送达等方面的联动,从实处、多维度助力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发布服务和保障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让司法成果惠及企业。

(二)深入走访调研。吴中法院定期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和生产一线开展调研走访,通过“访、听、帮、讲”四字决,即“带着责任访、盯住困难听、拿出对策帮、敞开心扉讲”的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理念、收集企业所遇难题,开出企业法律处方,宣讲新法新规,并推动走访调研企业常态化。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实地走访企业23次,就民法典新规、公司法等集中宣讲 20次730余人次。

(三)开展多元普法活动。吴中法院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以裁判文书公开、送法进商会、送法进企业、法官微课堂、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拓展普法路径、扩大普法受众、提升普法效果。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共上网裁判文书14813篇,开展法官微课堂6次,送法进商会、企业活动23次,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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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对策

(一)继续坚持首善标准,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格局。继续对标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深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日常审判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我区市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进一步树立契约自由、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维护规则公平、权利公平、竞争公平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工作理念,依法审慎采用强制措施,进一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量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严格遵循金融规律和审判规则,依法审理各类融资类纠纷,引导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三)下大力气缩短案件审理、执行周期,确保执行合同质效显著提升。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牵引,在各类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审限管理等工作,加快案件周转速度,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

(四)全力加强破产审判,在提升破产指标上取得新进展。继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快简易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加大预重整、预和解运用力度,推进办理破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

(五)继续发挥联动机制,更全面、更贴心提供多元司法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区工商联的协作互动,认真贯彻落实双方签署的联动机制意见,进一步充实司法服务方法,进一步拓展司法服务受众,继续开展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走访与调研。

(六)狠抓制度规范宣传与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充分利用报纸、电视、自媒体等媒体,借助政策解读、案例宣讲、社区普法等宣传方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法院新举措、新制度、新政策进行多方位、全过程、全视角的宣传;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作摸底调查,组织专人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 | 吴中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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