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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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2024-07-16 13:41: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全民科学

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

东府〔2022〕7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协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府〔2021〕76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是指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科学素质,对于公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东莞市“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规划》(东全科组办〔2017〕1号)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镇(街道、园区)和市相关单位切实履行科普工作责任,结合地域、职能等优势,扎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科普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科普资源供给不断优化、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3.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56%)、全省平均水平(12.79%),超额完成《东莞市“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规划》当中设定的12%的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科普的需求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科普资源分布不够均衡,面向村(社区)居民、产业工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科学素质工作比较薄弱;科普资源开发和共享水平有待提高,科普与科技创新、经济产业发展融合有待加强;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尚未形成,经费投入有待提高。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争创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新优势、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五年。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推动我市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需要科学素质建设担当更加重要的使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将提升科学素养与我市发展战略定位深度结合,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产业化推动、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全面提升发展能级,打造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强市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突出科学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创造和科学文明的社会氛围。

  ——坚持协同推进。发挥政府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政策支持、投入保障。激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科学共同体等多元主体活力,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大力推动科普产业化、市场化。

  ——深化供给侧改革。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动员机制,推动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等创新提升,探索科普供给新方法、新路径,提高科普的知识含量,优化供需匹配度,满足全社会对高质量科普的需求。

  ——扩大开放合作。积极推动科学素质国际交流,构筑对话平台,推动经验互鉴和资源共享,助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营造科技创新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东莞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7%,全市各区域、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提质增效,“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制度安排不断完善,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三、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提升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全面提升青少年科学教育水平,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础。

  ——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广泛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避险自救、身心健康等知识,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

  ——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配齐中小学科学学科教师及相关学科实验员(实验技术人员),开齐开足中小学科学课程及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不断将科技前沿知识和最新技术成果融入科学学科的教学中,丰富科学学科教育内容。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强化学生实践操作、情境体验、探索求知、亲身感悟和创新创造,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落实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按照标准和实际需求建设,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开展未来学校办学实践,探索学习空间、学习方式、课程设计、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提升学生的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支持在莞高校推进科学基础课程建设,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开展英才计划、少年科学院等工作,探索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积极响应开展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活动的市级活动,结合东莞特色打造青少年科技活动品牌。鼓励各类学校创建科普先进学校、科普教育基地。

  ——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加强馆校合作,引导学校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学科实验操作与探究能力提升、科普研学等科学教育活动。探索实行科普教育学分制。

  ——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方案,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支持高等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

  (二)实施村(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不断丰富村(社区)科普活动和科普资源,持续改善村(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培养一批村(社区)高素质的科普工作人员及科普工作志愿者,加大对村(社区)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科普工作服务乡村振兴。

  ——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科普阵地等作用,建立健全村(社区)科普服务常态化长效机制。

  ——开展高素质居民和实用人才培训。加强村(社区)科普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村(社区)居民科普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等居民科学素质提升平台建设,培养适应村(社区)文明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的人才。积极鼓励村(社区)居民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加职业技能大赛、科学素质竞赛、创新创业等比赛。

  ——加强乡村振兴科技支撑。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村(社区)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探索村(社区)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科普服务乡村振兴。支持科技类社会团体开展面向村(社区)居民的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村(社区)的生产和生活,提高村(社区)农业现代化水平。支持有能力的志愿者服务机构深入村(社区),创建村(社区)居民科普教育培训基地,开展科技助推村(社区)文明发展示范教育。

  ——加强村(社区)科普体系建设。鼓励村(社区)积极创建市科普先进村(社区),加大对村(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村(社区)科普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引导村(社区)积极开展科普日、科技周等主题科普活动,定期向村(社区)提供科普挂图、宣传小册子等科普教育资源,提高居民科学素质。提高流动科学馆、“健康新生活”讲座和义诊活动、科普讲座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的频率,建设一批村(社区)科普教育基地。

  (三)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着力构建产业和人才协同发展新局面,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人才集聚与产业集群相互促进,推动我市“技能人才之都”升级发展,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智慧蓝领、南粤工匠等活动,加大先进典型评选宣传表扬力度,对评选周期、条件、程序规范化管理,每年遴选若干名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并在社会媒体通报表扬,加大对“科技精英”“技术能手”等人才的宣传力度,提升技术技能人才获得感、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大力强化技能创新。开展好“创客广东”等创业创新大赛,办好东莞杯国际工业设计大赛,推动建设软件人才驿站并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建设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统筹利用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南粤技术能手评选”等,发现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五小”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专业化、品牌化发展。规划建设环境优越的科学家社区、人才社区、青年驿站、软件驿站,延揽创新创业产业人才入驻。

  ——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内容。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紧密对接东莞产业发展需求,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职业教育培训标准体系。积极发展“互联网+职业教育”,优化“莞易学”“技能莞家”等线上学习平台资源,构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依托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

  ——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为产业工人终身学习、技术技能提升提供渠道。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利用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等区域创新优势,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做好外卖、快递、直播、网约车、网约服务等新兴领域、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丰富面向老年人的科普资源供给的知识内容、渠道途径、方式方法,稳步提升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老干部大学、社区科普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等,聚焦老年人就医、消费、金融、文体活动等高频场景,采取适合老年人的图文、视频、音频等方式,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教育系统,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吸纳优秀老专家加入科普讲师团,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科学履职能力和水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机制,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和重要内容。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

  ——在考核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任职考察等工作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

  四、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开放有活力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6项重点工程。

  (一)实施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和整合,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多渠道推进数字科普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

  ——大力繁荣科普创作。建立健全科普创作激励机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科技类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广大科技工作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发挥科普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科普文学作品创作与推广。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加强对优秀科普团队的支持。探索和推动将优秀科普作品、科普成果纳入科学技术奖励或者优秀成果评选范围。持续开展科普讲解比赛、科普剧大赛等活动,促进科学与艺术结合,生产适合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广的科普作品。做好优质科普作品的推介与共享服务。

  ——强力推动智慧科普建设。从建设平台、汇聚内容、组建运营、保障机制等方面系统规划推进,建好市科协科普信息化平台,推动平台与数字政府建设深度融合。发展我市科普信息员队伍,发挥“东莞i科普”新媒体矩阵优势,聚焦国家战略、区域发展、重大科技成就及民生热点,开展常态化科普宣传。建立完善我市科普资源库。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欠发达地区输送优质科普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促进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强化科学技术引领,支持主流媒体设立科普专题、专栏、专版或频道,推进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推进科学传播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构建以全媒体为主渠道的科学传播体系。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积极加入省科学传播融媒体联盟。促进媒体与科技界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鼓励公共交通、户外电子屏、楼宇电视等各类媒介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

  (二)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和支持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成果、科研重点项目或者重大项目成果科普化。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企业利用社会资本整合科普资源和创新要素,开展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推动科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发布科技项目指南时,应对具有科普价值的科研项目提出科研成果科普化的要求,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大力支持和引导利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本建设的国家和省各类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创新创业基地等创建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提升社会科普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以社会资金建设的实验室、科技基础设施和购置的科学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为科普活动提供服务。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奖励评选评审的参考条件。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加大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力度,支持和指导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学共同体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举办科普活动。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推动“科创中国”试点园区(松山湖高新区)建设,持续推进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省级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创新创业基地、有科普价值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科普化,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宣传推介平台,促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协同发展。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符合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的科普特色阵地,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科普教育基地。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科普责任。把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鼓励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校史馆等依托现有的设施和资源,积极申报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和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做好“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组织评选工作,开展好“东莞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活动,择优推荐“丁颖科技奖”等省级科技工作者表彰奖励。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三)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优化科普基础设施布局和结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服务均衡化、广覆盖。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其他专项规划,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推动对东莞科学馆的升级改造,扩大我市现有综合性科普场馆规模,与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保障体系,为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科普基础设施提供资金支持。推进集科普内容服务、科普集市、科普会展、科普讲座、科普旅游、科普休闲于一体的科普主题公园建设。优化各类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拓展社会资源的科普功能,提高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效能,推进科技馆免费开放,提高管理运营水平,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提供更多便利。

  ——创新构建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创新构建服务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园区)围绕其产业战略定位,建设科普特色场馆或虚拟科技馆,推进科技创新引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通过财政补助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科普场馆,并向社会公众开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现有科普场馆的改造升级和功能拓展。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加大特色科普展教品研发和共享。

  ——大力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按照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加强对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动态管理、评估评价工作。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充分挖掘和利用全市科普教育基地资源,推动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到2025年,全市建设市级科普教育基地150个。

  ——加强各类科普阵地建设。开展东莞市科普先进镇(街道、园区)、科普先进村(社区)、科普先进基地、科普先进学校等科普阵地的创建、资助工作,推动科普工作先进单位带头履行科普责任,带动社会科普工作氛围。推动结合大学、研学基地、动物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地、主题公园等融合科普教育进行规划建设,促进相关设施的一体化发展和综合利用。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车站、银行、商场、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地铁、公共汽车、城际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或者提供科普服务。

  (四)实施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级各类科普组织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

  ——建立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园区)应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普工作机制,纳入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加强应急科普专家队伍建设,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加强应急科普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应急科普资源开发,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在日常科普中融入应急理念和知识,有效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科普主题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公众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完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科协组织为依托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开展科普先进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创建工作,鼓励镇街积极创建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社区学校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推动科普资源的跨区域共享。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科普创新发展联盟建设管理。

  ——加强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引导和激励科技工作者履行科普责任,将科普成果和科普工作实绩纳入人才评价、绩效考核指标。推动科普工作者职称评定工作。发展和培育科普类的社会团体。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组织开展针对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科普讲解员、科普工作管理人员等群体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持续提升科普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对为科普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各类科普奖。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设立科普岗位。组建东莞市科普讲师团。加强科普智库建设,开展科普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媒介研究、创作研究、效果评估等。

  ——壮大科技志愿者队伍。加强我市各级科技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增加科技志愿服务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机会。探索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对接科技志愿服务资源与社会需求,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群众评单的订单认领模式。开展学会科技志愿服务基层行、科技志愿优秀项目展评、科技志愿工作骨干培训交流、先进典型评选等活动。鼓励教师、医生、学生、媒体工作者等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优势,参与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五)实施科普产业繁荣工程

  制定培育和壮大科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加强科普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科普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实现在全省地级市中处于领先水平。

  ——加强对科普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鼓励镇(街道、园区)设立财政性科普产业促进项目,加大对公益性科普产品和社会服务的支持力度。探索科普产业用地享受科研用地同等待遇。加大对科普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兴办各类科普文化产业。鼓励我市有条件的科普企业参与科普产业基金联合组建,逐步实现科普产业投资多元化,巩固深化交流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助推科普产业融合发展新机制。

  ——推动科普市场化产业化。支持建设科普产业园,积极引入和扶持一批优秀科普企业参与,积极搭建科普产业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全产业链,为扶持科普产业发展提供示范。加快推进科普展览、科普图书、科普影视、科普玩具、科普旅游等科普产业发展。促进科普与教育、医疗、旅游等融合发展,催生具有科普功能的新业态。推动科普产业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具有东莞特色的科普产业体系。

  ——推动科幻产业发展。加大对科幻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探索联合相关研究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促进科幻产业发展联合体,为科幻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支持科幻原创作品创作与转化,鼓励科幻产业的云服务、版权交易、产业投资、商业策划等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成立科幻中心、想象力研究中心、未来研究中心、科幻联盟、科幻协会等组织。支持科幻主题场景建设,打造科幻主题文化产业等。加强科幻人才培养,鼓励高等学校试点探索构建科幻通识课程体系。

  (六)实施科学素质国际交流与合作工程

  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增进文明互鉴,推动价值认同,提升开放交流水平,参与全球治理。

  ——拓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加强统筹协调,引导和支持科学共同体联合申办和举办国际科技论坛、学术会议、科普会议,组织国际科普展览与交流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组织的对接合作,强化日常沟通交流。加强与国际知名科普场馆和科普机构的联系与交流,建立国际科普人才互访、引进国外优秀科普展教品等机制。开展青少年交流培育计划,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

  ——丰富国际合作内容。搭建公众科学素质国际化交流合作平台,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科学传播人才培养、科学素质评测及研究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的双边、多边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聚焦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加强青少年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

  ——促进“一带一路”科技人文交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利用区位优势,深化公共卫生、绿色发展、科技教育、文化艺术、旅游会展等领域合作,逐步探索和拓展其他领域的交流互鉴。探索科学素质建设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家层面举办的“一带一路”青少年科技活动、科学教师培训等人员交流和合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科协负责全市科学素质建设统筹工作,充分发挥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负责牵头制定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有关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规划和计划,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园区)负责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全面推进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建立健全机制

  建立完善方案实施机制。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承担《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和经验交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专项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不断提高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效能。

  建立健全科普动员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的积极性,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专兼职科普人才和志愿者积极性,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扬。

  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依据《科普法》和《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配合中国科协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统计工作。加强对本方案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对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园区)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通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三)完善保障条件

  完善法规政策。抓好《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贯彻落实,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规章政策时,要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保障经费投入。市财政要带头加大对科普的投入,多措并举提升科普成效。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起本方案分工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财政、税收政策,提倡吸纳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支持科学素质建设。

  加强理论研究。围绕有效应对新科技、新应用带来的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科学谣言等挑战,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深入开展科普对象、手段和方法等研究,打造科学素质建设智库。

  (四)明确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22年,制定落实“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东莞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具体方案或措施,推动各镇(街道、园区)将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并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23-2025年,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总结阶段。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任务分工表

  

附件

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提升行动

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教育局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市科协

2

实施村(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科协、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

3

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总工会

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4

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卫生健康局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协

5

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协

6

重点工程

实施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市科协、

市科学技术局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东莞日报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7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市科学技术局

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科协、市社科联

8

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市科协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林业局

9

实施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市科协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社科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0

实施科普产业繁荣工程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协

11

实施科学素质国际交流与合作工程

市科协

市委外办、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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