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学术型研究生教学实践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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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范围 从2020级开始,教学实践将作为学术型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列入培养方案并设置1学分。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应担任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助理和完成一定的教学助理工作量,,其中硕士研究生只担任本科课程教学助理,博士研究生可担任本科或者研究生课程教学助理。 二、岗位申请与考核 1.研究生课程教学助理岗位根据研究生院教学助理岗位设置要求和教师意见在开学第一周公布。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在教学助理申请栏目中查看和申请岗位,并打印申请表提交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根据申请表选择合适的学生并签字后,将申请表交由教学秘书在研究生系统中审核确认。 2.本科生课程的教学助理岗位申请:学生需向任课教师提交申请,任课教师认定后,由任课教师将教学助理聘任确认汇总表发至学院教学秘书处。 3. 在担任教学助理的过程中,应遵守《化学化工学院学生教学助理岗位工作职责》规定。 4.聘期结束后,开课单位要组织对教学助理进行考核,考核包括任课教师考核和学生测评。研究生完成教学实践后应填写《厦门大学课程教学助理岗位考核表》,教师考核由任课教师对教学助理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学生测评与课程测评同步进行。教学实践的成绩登记为“合格”、“不合格”,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考核表认定和登记学分。 5.本科教学助理岗位薪酬按照《化学化工学院教学助理聘任考核及津贴量化标准》来执行。研究生教学助理岗位薪酬根据考核结果计算薪酬。 三、免修条件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免修教学实践环节:曾在高校担任教职一年以上(含)的博士生;硕士阶段担任过一门2学分课程教学助理的博士生;曾参加过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支教活动且累计教学时间不少于64学时的博士生。 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专业特色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免修条件。 四、联系方式 黄老师,联系电话:2183372,邮箱:[email protected]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10月21日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教学助理岗位工作职责.pdf 厦门大学课程教学助理岗位考核表.doc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环节免修申请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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