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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聊斋志异》看蒲松龄的婚姻观
作者简介:
李丽,女,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明清 方向。
摘
要:
通过《聊斋志异》,透析蒲松龄对婚姻观的看法:既提倡 婚姻自主又不反对媒妁之言;既提倡男女平等又不完全否定男尊女卑; 既否定片面的贞操观又不反对寡妇守节。
关键词:
《聊斋志异》;情爱篇;蒲松龄;婚姻观
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传世佳作,是他的抒愤 言志之作。全书共 490 余篇,描写婚恋的情爱篇占四分之一。蒲松龄 在书中“大胆地发挥想象幻想的能力,虚构出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形 象,既不受真实生活的约束,也不为时间、空间所限制”, [1] 寄托了 作者的理想愿望,传达一种现实生活中无法言明的婚恋观,客观上反 映了蒲松龄对儒家一些传统观念的态度。总的来说,蒲松龄的婚姻观 很复杂,充满矛盾性。
一、
既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主,又不反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封建社会,婚姻要受到很多的限制和束缚,封建礼教规定“男 女无媒不交”,这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成了唯一“合法” 的缔婚方式。对此,蒲松龄用《聊斋志异》表达了看法。
一方面,蒲松龄承认青年男女追求爱情是合乎人情人性,主张恋 爱自由,婚姻自主。“《聊斋志异》中女子往往是越墙自来,推门自 入,嫣然而至,又飘然而去。”[2]。如《小谢》中的小谢、秋容、陶 望三人由对立到不对立、由相知到相爱,颇有自由恋爱的色彩。
《聊斋志异》中的择偶观念也颇具现代意识,超出了男女双方外 在条件如容貌、财产、门第等的吸引,打破了封建的“门当户对”、 “男才女貌”的标准,男女交往是出于情趣、爱好等的一致,强调双 方建立在心灵基础上的相互理解和吸引,具有了现代性爱的倾向。同 时突破了“才子佳人”的模式,初具了男女平等的意识,呼唤人性的 复归。如《连城》中的连城不选门当户对的王化成而选志同道合的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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