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字长文:回顾历史上的前五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那些重大金融改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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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字长文:回顾历史上的前五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那些重大金融改革事件

2024-07-01 07:18: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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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2年2月5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第二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第三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2年1月6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第四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第五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封面这张泛黄的照片就是拍摄于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现场。从1997年起,中国每隔5年就会召开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作为中国金融系统最高规格的会议,每次会议均对我国下一步重大金融改革方向和监管政策做研判和“定调”。在开启第六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前,我们不妨对过去五届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做一个梳理。回顾历届金融工作会议的那些关键词和重大事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

第一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重大历史事件: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中国形成严峻挑战,中共中央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抵御了危机的影响,保持了国民经济较快增长。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议的目的,是正确估量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和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明确做好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

01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危机:特别国债的妙用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入国际清算银行,需满足《巴塞尔协议》中关于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的规定。但在1997年6月,国有四大行按账面的资本净额计算的资本充足率为5.86%,剔除掉未核销的呆账后只有3.5%。资本金不足和不良资产庞大,严重制约了中国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

1997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决定由财政部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为规避《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若干限制,操作比较复杂。首先是1998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将存款准备金率从13%一次性降到8%,四大行超过2400亿元的资金由法定准备金变为可使用的储备资金,再加上300亿的超储。中央财政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其中,工行承购850亿,农行承购933亿,中行承购425亿,建行承购492亿,相关资金用于补充四大行资本金。

02

人民银行的大区行模式改革: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90年代初期,中央逐渐感觉到,地方政府对央行地方分支机构在制定货币政策以及银行监管方面的干预愈来愈多,人民银行的地方管理体制一定要改革。经党中央、国务院经过长期酝酿、反复研究,最终慎重决策确定,根据地域关联性、经济金融总量和金融监管的需要,考虑到中国地区差异大的特征,在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实行机构改革,撤销31个央行省级分行,成立九大区行,此举既有利于增强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增加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增强金融监管的统一和效能,也方便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监管力量,摆脱各方面的干预,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设立大区行本意是用来规避地方政府对信贷及货币政策的干预,但从后面的实践效果来看,在金融改革的某些方面,缺乏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与配合央行亦将很难推进。

03

中国保监会的诞生:从混业监管到分业监管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后,从法律上明确了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人民银行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也肩负起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在内的整个中国金融业的监管职责。这期间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金融业属于混业监管时期。但是混业监管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各种乱象丛生。中央决定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

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证监会相继成立。1995年,人民银行不再负责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交由证监会来行使。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原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永伟担任首任主席。中国保监会的成立是1997年11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原则在保险业的体现,是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产物。保监会成立之后,中国人民银行不再肩负保险业的监管职责。

当然,保险会的存在时间并不长,2018年,保监会就与银监会正式合并成为银保监会。

04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诞生:为处置不良贷款而设

1996年6月底,我国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币贷款余额为3.4万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为8400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4.75%,有的银行实际上已是资不抵债。全国城市信用社亏损面占20%,农村信用社亏损面占44.7%,不少农村合作基金会纷纷倒闭。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银行体系巨额不良资产问题更甚,在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1999年国务院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决定成立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并规定存续期为10年。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

成立之初,除信达的人员较为整齐之外,其余三家均临时从对应的国有银行抽调。当时财政部为四家公司各提供了100亿元资本金,央行发放了5700亿元的再贷款,AMC获准向对口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固定利率为2.25%的8200亿元金融债券,并用这些钱向四大行收购1.4万亿元不良资产。将13939亿元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处理从四大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增加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剥离不良贷款,以此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05

信托业的第五次整顿:惊涛骇浪

1997年的全国金融会议上提出,要严格执行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业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原则,所有的银行不得再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投资,不得直接经营信托,证券、保险业务。要求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所有商业银行一律要与所属的信托、证券、保险公司和其他经济实体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信托投资公司应真正办成受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办理法人委托存贷款以外的一般存贷款业务。

1998年,信托业的第五次整顿启动,其目标是保留少量规模较大、效益好、管理严格、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信托公司,让信托业回归本业,实现信托业与银行业、证券业的严格分业经营、分业管理。1999年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方案的通知》,正式开始第五次清理整顿。

2001年《信托法》发布,信托业开始盘整。2002年,信托公司终于开始推出规范的,真正意义上的信托理财业务。经过此次整顿人民银行对原有的239家信托投资公司全面整顿为56家。

06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从成立到撤消

多年以前,彼时国家大型金融机构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地方党委在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少数领导借口“党票”在地方而干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

1998年6月22日,中央决定,为了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央金融工委受党中央委托,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金融系统的党的建设工作,不领导金融业务。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决定在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协助中央组织部负责做好金融系统中央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监督金融系统的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情况;协调各金融机构党委之间和各金融机构党委与地方党委的关系;完成中央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该说,中央金融工委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成立的,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来诞生。

在十六大选出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后,中国的金融体制也正在酝酿着新一轮的改革高潮。而与新的金融监管体制相适应,中央金融工委不可避免地要面临改革。2003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作为上世纪90年代后期特定条件下的改革产物,中央金融工委的重要历史使命已基本完成。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2年2月5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

第二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重大历史事件: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入WTO,对于中国的金融行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2002年2月5日至7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体系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包括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导中国国有银行重组上市;对工行、建行、中行的股改和上市确定关键支持政策;做出改革农信社的决定;酝酿设立银监会,将银行业信托业监管职能从央行剥离出来。

01

四大国有银行上市:涅槃重生

1999年末,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总额高达3.2万亿元。1999年,国务院先后成立了四家直属国务院的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对应负责解决四大行不良资产的问题。

至2000年7月,承接工作基本完成,共计剥离约1.39万亿元的不良资产。但是,剥离不良资产依然没有触及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深层次矛盾,无法根本扭转国有银行的经营困境。按照新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截至2003年9月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仍高达约2万亿元,不良率达到21.38%。

在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风险积聚的同时,中国加入WTO也在2001年取得了关键性突破。中国政府承诺,2001年12月加入WTO起的3年后,开放外资银行的境内公司人民币业务;5年后再开放外资银行的境内零售人民币业务。

这意味着到2006年末,外资银行全面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后,中国银行业将不得不与国外同业,尤其是西方大型银行展开全方位竞争。在此背景之下,国家决定启动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一是财务重组。2003年12月,为了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化解不良资产,解决历史的包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3724.65亿元人民币。该公司代表国家对国有大型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高效运用外汇储备、对外汇储备保值增值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此后数年间,中央汇金又分别向交通银行注资30亿元、向工商银行注资150亿美元。

第二是二次不良资产剥离。国家再度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两家银行施以援手。通过竞拍的方式,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共2787亿元可疑类不良资产,被信达公司纳入囊中。

第三步是资本市场上市。通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真正接受市场的监督和检验。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5年10月,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上市,2006年成功回归A股市场。2006年6月和7月,中国银行也先后在香港H股和境内A股成功上市。2006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成为在香港和内地资本市场同时上市的第一家金融企业,当时创下全球有史以来IPO最大规模。2010年7月,农业银行先后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至此国有银行股改上市画上了圆满句号。

02

银监会的诞生:一行三会格局初步形成

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在这次金融工作会议上,并没有对银行监管机构的设立方案给出结论,而是把最终的选择权,留给了2003年当选的新一届的中央政府领导班子。

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9月按照“管监分离”原则,重新划分了监管司局的监管职能,提高了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但是仍然不能适应中国入世后银行业监管的需要。

当时存在三种改革思路,维持央行监管;设立与外管局类似的银监局;设立与证监会类似的银监会。

几经权衡,中央决策层最后选择了改革力度最大的银监会体制。之所以最终选择这一方案,是因为一是有利于集中力量加强银行监管,可以让人民银行更好地行使中央银行职责,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二是术业有专攻,有利于提高监管专业水平;三是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由两个相互独立的部门负责,可以使两者相互制约。

2003年3月《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标志着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系。至此,彼时中国金融监管“一行三会”的格局形成(后银保监会合并又回到一行两会格局)。

2003年4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规定。新设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成立之后,同年的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确定了银监会法将履行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职责,同时确立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明确四个监管目标和六条监管标准,作为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原则和纲领。

和央行、证监会相比,中国银监会成立时间最短,但却监管着中国机构数量最多和金融资产规模最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03

农信社改革:省联社模式的由来

农信社原来是隶属于农业银行管辖的,直到1996年8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信社正式与农业银行脱钩,转而作为独立法人经营的金融机构,对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然后按合作制原则加以规范。

尽管“脱钩”增强了农信社的经营独立性,但同时也加剧和暴露了农信社的风险和短板。农信社在与农行“脱钩”时被转嫁了较大的历史包袱,再加上20世纪90年代大量乡镇企业亏损、转制和“逃废债”,全国各地出现大量农信社经营不善和亏损的局面。

2000年,经反复研究,国务院最终决定在江苏启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探索以县为单位的农信社产权改革,着力解决风险高、历史包袱重、服务“三农”能力不足等问题,为全国农信社改革发展探路。

2001年9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全国农信系统第一家省级联社——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挂牌成立,省联社模式就此诞生。2002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特别指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点是明确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会议还做出了改革农信社的决定,为此后农信社改革的全面铺开确立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指导方针。

2003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农信社改革,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各地反响强烈,积极申请成为试点单位。这一年的8月初,经国务院同意,试点单位最终确定为吉林、浙江、山东、江西、贵州、陕西、重庆、江苏8个省(市),江苏的改革模式及经验得到复制和推广。

04

保险业对外开放:狼来了

中国保险市场,一直是西方发达国家关注的重点,在他们看来,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市场,充满着诱惑与想象,因此,当2002年中国的国门打开的时候,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来设立办事处,不遗余力地争取牌照,WTO更是一个天赐良机。

无论是从当时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情况看,还是从金融在国计民生领域的重要性看,开放银行和证券行业的时机仍不成熟,最终多轮协商的结果是保险业率先开放。

这一结果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狼来了”的声音不绝于耳。这意味着要把一个还处于“学步”中的保险业“扔”到国际保险的大舞台,与那些国际保险大咖们同场竞技。

2002年,《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2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外资保险法规,形成了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资保险公司的基本监管框架。

2003年,为了加强保险业监管,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

2004年实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的市场准入和经营发展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2004年12月11日,按照入世协议,保险业的入世过渡期宣告结束,中国保险业正式实现全面对外开放。

05

QFII业务启航:不经意间已经走过20年

2001年12月,我国迎来了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里程碑:正式加入WTO。根据WTO的有关原则,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必须接受《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金融服务附录》、《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规则的管辖与约束,履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承诺。

入世加快了我们开放资本市场的步伐。QFII机制是指外国专业投资机构到境内投资的资格认定制度。是一国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帐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就陆续有专家建议我国政府尽快引入QFII制度。此后,有关管理部门成立了专门研究小组对此进行研究。

2002年12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QFII制度在中国拉开了序幕。这是将中国资本市场纳入全球化资本市场体系所迈出的第一步。

相关制度颁布后,迅速吸引了大量境外投资者的注意。一时之间,全球最主流的投行几乎都申请了QFII资格,抢滩中国市场,这些投行背后的客户主要是主权类基金、养老基金和对冲基金。

2006年8月24日,证监会、人民银行、外汇局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36号令),36号令降低了QFII的资格门槛,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机构也获得了QFII申请资格。

QFII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主要渠道之一,至2022年,这项制度推出已满20年。

20年来,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成为海外投资者投资组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其中,QFII制度功不可没。

06

基金法的诞生:充满争议的立法过程

1992年11月,国内诞生了第一家比较规范的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这只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并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早挂牌上市。

淄博基金的发行揭开了中国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序幕,也在1993年上半年引发了中国投资基金发展的热潮。不过,火爆的背后,基金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性和积累的其他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

为了规范基金业务的发展,1997年11 月14 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借鉴了海外近百年发展积累的制度,对基金的设立、募集、交易、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等作了详细规定。这标志着公募基金的创设工作正式启动。

1998年3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新成立的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分别发起设立了规模均为20亿元的两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1998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将投资基金法立法项目作为规划建议报出,后被列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起草。但是立法的过程充满了争议,其中的焦点是到底是制定一部既能够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又能涵盖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综合的“投资基金法”,还是只制定“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2年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基金法起草领导小组、顾问组以及工作组开了一次综合会议。这次会议是起草组向全国人大财经委提交“投资基金法草案稿”的最后定稿会。会上翻来覆去的老问题再次摆到桌面上,僵局最终由厉以宁打破,厉以宁教授决断宣布,将体现统一综合立法的“投资基金法”最终改为单纯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靴子落地。

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基金业在证券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一部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重要法律。该法的实施对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也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之后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又一部重要法律。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

第三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重大历史事件: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夕

2007年1月19日至20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议肯定了2002年以来金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金融业迅速发展壮大,金融改革迈出重大步伐,金融各项功能进一步发挥,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稳步扩大,金融监管和法制建设明显加强,整个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同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继续深化国有银行改革,加快建设现代银行制度。二是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三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四是全面发挥金融的服务和调控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五是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六是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强化金融企业内部管理,保障金融稳定和安全。2007年全国第三次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正逢美国次贷危机的“前夜”,这是自“大萧条”以来美国最为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158年历史的雷曼兄弟公司破产,导致了危机进一步升级。在2007年至2012年的这5年间,国际上连续发生的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同样对我国的经济环境和金融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也为四万亿政策的出台埋下了伏笔。

01

农行上市:国有四大行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革

在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给争论已久的中国农业银行改革方案定了调:稳步有序地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实行整体改制,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中情况最为复杂的一家,农行股改始终处在争议之中。2006年,农行启动了全面外部审计和人力资源改革,而这“两步走”恰恰是农行整体改革的重要步骤。但是,农行股改仍然面临诸多困难。“机构数量众多、管理链条长”以及“历史包袱沉重”是对农行股改不能一蹴而就的依据所在。此外,关于农行的市场定位亦存争议。农行成立之初就定位于农村金融市场,而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多年来形成了巨大的不良贷款。如果进行股份制改革,转变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后,依旧服务于农村市场,那么农行的赢利将仍然会面临困境。实际上农行作为商业性银行与服务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还没解决。

从 1998 年开始,农行在政府的指导下,逐渐剥离其不良资产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除此之外,农行还通过对外打包出售,资产证券化,提取呆账准备金等方式,对其不良资产进行处置,2005 年底,农行的不良资产率为 26.17%,最后到上市前,也就是 2009年底,其不良贷款率已经降低到 2.91%,已经低于国有银行上市要求的 10%。

2008 年 10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2008 年 11 月,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注资,与财政部并列成为中国农业银行第一大股东。

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复杂难料,没有人能准确预测上市的“最佳时机”。2009年下半年开始就出现了欧洲债务危机问题。但中央政府依然坚决推进农行上市,不仅显示出对农行的充分信任,也反映了推进中国金融改革的决心。

2010 年 7 月 15 日,中国农业银行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同时于 7 月16 日 H 股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最终,农行 A+H 两股的新股集资总额合共为 21 亿美元,成为当时全球最大的集资记录。

至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圆满“收官”。

02

中投公司诞生:中国版的主权财富基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汇储备飞速上升。1978年中国外汇储备仅有1.67亿美元,1996 年年底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而到了2006年2月底,中国外汇储备总体规模已经超过日本,位居全球第一。

如此巨额的外汇储备怎么管理?

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专门提到要研究成立专营机构来经营管理部分外汇储备。

2007年3月16日,由国务院副秘书长楼继伟牵头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筹备组,召开了第一次筹备会。

2007年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季度货币政策报告,建议组建市场化运作的政府外汇投资机构。

2007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提请的发行1.55万亿特别国债的议案,这笔金将作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 的投资来源。

2007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被整合并入新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由财政部发行1.55万亿人民币特别国债的议案,按照当前美元人民币汇率,这一别国债数额相当于约2000亿美元,成为中投公司的资金来源。

2007年9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宣告成立。作为专门从事外汇资金投资业务的国有投资公司,其成立是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标志性事件。

中投公司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商业化运作的模式;业务以境外金融组合产品的投资为主,并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争取长期投资收益最大化。

中投公司合理配置各类资产,致力打造均衡、稳健的投资组合,资产类别包括公开市场股票、固定收益、另类资产以及现金产品等。

至2022年,中投公司已经走过了15年。根据中投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中投公司境外投资净收益率按美元计算为14.27%,过去十年累计年化净收益率达8.73%。截至2021年底,中央汇金受托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为5.58万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7%。中投公司总资产达1.35万亿美元,净资产1.25万亿美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市场股票(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的占比为35.4% ,固定收益(国债、公司债等各种债券产品)的占比为15.4%,另类资产(对冲基金、风险平配、泛行业私募股权、私募信用、房地产、基础设施、资源商品等)的占比为47.0% ,现金产品及其他(现金、隔夜存款、短人期美国国债等)的占比为2.2%。

03

国开行改革:推行商业化运作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自成立以来,在支持国家重点建设、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策性银行现在面临的市场环境、任务和经营条件,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原有政策性业务实际上已逐步成为商业性业务。不加快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就不能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还会产生和积累较大的风险。

在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要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坚持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改革原则。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要按照国际标准和监管要求,全面摸清开发银行的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法严格履行银企合作协议,维护开发银行债权债务的连续性,防范各类风险。

200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开行在北京签署协议,确认即日起汇金公司向国开行注资200亿美元。作为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的国开行来说,注资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增强其抗风险能力,是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的基础。

2008年12 月6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京召开成立大会,标志着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国家开发银行是我国首家进行商业化改革的政策性银行。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1539.08亿元和1460.92亿元持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3%和48.7%,国开行完成股份制改革。虽然改制后的国开行试行商业化操作,但其政策性金融的主要功能仍在。

201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国家开发银行改革的要求,国家开发银行提出并实施深化改革“三步走”的路线图:

第一步是推动解决国家开发银行长期债信问题;

第二步是借鉴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成功经验,搭建涵盖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的银行控股集团架构;

第三步是推动国家立法,将业务发展和监管考核等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2015年3月20日,国务院批复了国开行深化改革方案,明确了国家开发银行要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充分利用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信用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开发性金融运作模式,积极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通过深化改革,合理界定业务范围,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明确资金来源支持政策,合理补充资本金,强化资本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将国家开发银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资产优良的开发性金融机构。

04

创业板落地:中国版的纳斯达克

1998年3月,成思危代表民建中央提交了《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自此开启了中国设立创业板的征程。

1999年3月,中国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高科技企业板块。

2002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中国证监会建议,采取分步实施方式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步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

在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建立一个成熟的、现代的资本市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任务。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为重点,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制度化、法制化,并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要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改善上市公司整体结构,健全上市公司自我约束机制,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加大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

2009年3月3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创业板正式开启。

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首批公司上市仪式在深证举行,第一轮三批共 28 只已成功发行的新股集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建立和发展创业板市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创业板市场从最初酝酿到正式推出历经十余年。目前,创业板公司数量已经突破1000家,总市值接近14万亿。股票总市值远远超过韩交所KOSDAQ、伦交所AIM、日交所JASDAQ和Mothers、港交所GEM等知名国际创业板,仅次于美国纳斯达克,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创业板市场。

05

四万亿投资:中国版的罗斯福新政

2008年下半年,受到美国次贷危机影响,中国出口急转直下,从年初的超过两位数增长迅速回落至负增长。而2009年一季度,出口转为两位数负增长,且工业生产大幅下滑,发电量零增长,大量中小出口企业关闭,沿海地区出现了明显的失业潮。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会议认为,近两个月来,世界经济金融危机日趋严峻,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必须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当前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更加有力的扩大国内需求措施,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

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加快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三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客运专线、煤运通道项目和西部干线铁路,完善高速公路网,安排中西部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加快城市电网改造。

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

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支持服务业发展。

七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待遇水平,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九是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

十是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对重点工程、“三农”、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

初步匡算,实施上述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为加快建设进度,会议决定,今年四季度先增加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明年灾后重建基金提前安排200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总规模达到4000亿元。

这也是史称“四万亿”的由来。宏观政策自此180度大逆转,从上半年的“防过热、控通胀”变成了“迅速出手,争分夺秒,不可贻误时机”。不但财政政策从“稳健”转为“积极”,货币政策也由“从紧”转为“适度宽松”,央行忙不迭地降准、降息。

2009年9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9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发表讲话时指出:有人把一揽子计划简单说成是4万亿投资,这是一种误解。

06

社会融资规模:中国货币政策与金融调控的核心指标

长期以来,我国宏观调控重点监测和分析的指标是M2和新增人民币贷款。

在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金融调控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和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金融调控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调控工作,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总结近些年国家运用金融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经验,进一步提高金融调控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的分析研究,完善货币政策操作体系,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和审慎监管手段,合理调控货币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

经过几年摸索,2010年11月,在人民银行党委的领导下,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开始研究编制社会融资规模指标。

201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这一概念。

2011年4月中旬,人民银行首次发布季度全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数据。社会融资规模指标将除贷款外的其他融资,即金融机构表外融资业务如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以及直接融资都纳入统计范畴。

社会融资规模从全社会资金供需的角度反映了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将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连接在一起。实证经验表明2009年之后社会融资规模已取代信贷成为更有效的中介目标或监测指标。社会融资规模与M2分别来源于金融机构资产端与负债端,两者相互对照、互相补充。

目前社会融资规模指标已形成从季度到月度、从全国到分省、从增量到存量的全指标体系,并于2018年7月后做了两次修订。

自2010年首创社会融资规模指标后,近年来社会融资规模已为社会各界广泛接受与应用,成为衡量我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状况以及资金松紧程度的重要参考。

"社会融资规模增速"这个词已经连续多年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上。目前,社会融资规模指标已经成为中国货币政策与金融调控的核心指标之一。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2年1月6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

第四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重大历史事件:“换届之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夕

2012年1月6日至7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过去五年,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蔓延、深化的五年,国内外经济形势极为复杂严峻。在此背景下中央果断实施一揽子计划,成功应对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会议肯定了2007年以来金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和完成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金融改革。深入推进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改革,金融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健全分层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特别是彻底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本市场发展的股权分置问题。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优质金融服务,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二是深化金融机构改革,着力加强公司治理。三是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四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避免财政金融风险相互传递。五是加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建设,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六是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七是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提高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资源配置能力和金融安全保障水平。八是加强金融基础建设,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法制建设。

01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811汇改

历史上的第一次汇改发生在1994年,金融市场称之为“汇率并轨”。在1994年以前我国是双重汇率制度:一个官方汇率,一个外汇调剂市场的汇率。官方汇率就是由官方制定公布的汇率,外汇调剂市场汇率是在外汇调剂市场上买卖过程中形成的价格。在汇率并轨前,官方汇率是5.8,外汇调剂市场汇率是8.7。1994年1月1号并轨以后,5.8的汇率直接取消,都使用8.7这个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应该说从那时开始,中国就奠定了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基本框架——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005年7月21日,人民银行进行第二次汇改:创立中间价形成机制。我国由此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在2012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2015年,中国进入金融危机刺激政策效应消退期,经济增长出现中枢下移特征;而彼时全球货币政策格局是美元进入加息周期,欧日仍处于量化宽松进行时,在此状况下,人民币汇率对一篮子货币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高估状态,在人民币币值高估对中国维持经济增长趋势带来不利影响之际,改变以往的人民币汇率单一盯住美元、转而参考更加广泛的一篮子货币成为诉求。

2015年8月11日,央行宣布完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做市商在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参考上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收盘汇率,综合考虑外汇供求情况以及国际主要货币汇率变化,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中间价报价。当天中间价一次性贬值近2%,这是历史上人民币汇率第三次改革,金融市场称之为“811汇改”。

由于中国在推动人民币汇率市场改革的重大成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于2015年12月1日批准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该事件对中国的金融改革和人民币汇率走势产生了重要影响,人民币成为与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并列的第五大SDR篮子货币,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了积极影响。

02

利率市场化改革:打通最后一公里

在2012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加快培育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强风险定价能力,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始进入到快车道。时任央行行长的周小川在2012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及个中原因。

一是利率市场化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1992年,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以此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利率作为非常重要的资金价格,应该在市场有效配置资源过程中起基础性调节作用,实现资金流向和配置的不断优化。同时,利率也是其他很多金融产品定价的参照基准。

二是利率市场化的要点是体现金融机构在竞争性市场中的自主定价权。我国市场化改革从一开始就强调尊重企业的自主权,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是尊重企业定价权。在金融业,除个别政策性金融机构外,目前我国金融机构都是按照企业来运行的,反映金融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环节正是其对自身产品和服务的自主定价权。

三是利率市场化也反映客户有选择权。金融机构的客户既有居民,也有企业,还有各种各样的其他类型实体。这些客户在竞争性市场中有选择权,他们对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和价格,可以表示满意或不满意,可以选择这家或那家,也可以选择不同价格的类似金融产品作为替代。通过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会提供各不相同的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是利率市场化反映了差异性、多样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求关系以及金融企业对风险的判断和定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像其他商品一样,金融产品会出现更多的差异化,同类产品可能有不同的品牌、规格和目标群体。同时,不同金融机构对同一项目、同一客户的风险判断也会出现差异,这些差异在其金融产品的定价中会得到反映。

五是利率市场化反映了宏观调控的需要。宏观调控,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间接调控为基本特征的中央银行货币政策,需要有一个顺畅、有效的传导机制,并对市场价格的形成产生必要的影响。

2012年6月,央行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存款利率上限首次浮动。同时,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2013年7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下限取消,金融机构可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贷款利率完全实现市场化,但金融机构形成风险定价能力的水平高低不一。

2014年11月, 为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1.2倍,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2015年,又缓步提升至1.3倍、1.5倍。当时大部分银行一般都是在政策出台后将存款利率上浮到顶,足可见存款的“均衡利率”远高于当时的上限。

2015年10月24日,央行决定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至此,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形式上基本完成。

2013年起,人民银行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先后推出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工具(PSL)等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拓宽了央行政策利率的市场化传导渠道。同时,人民银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利率走廊机制,增强利率调控能力,重点疏通央行政策利率向市场利率尤其是信贷利率的传导,十三五时期,我国建立完善了以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为下限、SLF利率为上限的利率走廊,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的联动性进一步增强。目前,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利率、SLF利率率、MLF利率等多种期限政策利率与市场利率形成了良好的传导互动机制。

03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

在2012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专门提到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问题。要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综合经营的监管。要研究提出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认定标准和评估框架,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设定更为严格的监管标准,强化外部约束。要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积极稳妥推进综合经营试点工作。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结构和特点,细化金融机构分类标准,统一监管政策,减少监管套利,弥补监管真空。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将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因此也随之进入监管机构视野,巴塞尔委员会、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国际组织和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内机构均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以提高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风险抵御能力,进而降低政府救助成本、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2010年11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考虑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设置附加资本要求。随着《巴塞尔协议III》的发布及在全球范围内的推行,银监会于2011年4月27日发布了《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以推动中国银行业实施国际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监管部门将从市场准入、审慎监管标准、持续监管和监管合作几个方面,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

2018年11月27日,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防范系统性风险,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本意见所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包括系统重要性银行业机构、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系统重要性保险业机构,以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具有系统重要性、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十年间,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得到了快速的扩张和发展,其中、工、农、中、建四大行已被认定为G-SIBs,在评估中的得分和排名逐年上升;平安保险集团也是全球9家G-SIIs之一。

04

存款保险制度:50万保障覆盖99.63%储户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上世纪90年代,业界就开始研究讨论存款保险制度的问题。在所有制意义上,民营资本能不能参与银行业务?答案是可以参与。但若可以参与,倒了怎么办?虽然银行倒闭是小概率事件,但由于杠杆高,一旦倒了的话,储户损失震动会比较大。这时,国家就面临管还是不管、救还是不救的选择,是顺其自然还是适当保护储户,维护社会和金融稳定?如果要维护金融稳定,要不要用纳税人的钱?如果不用纳税人的钱,那就要有存款保险机制。这就是存保制度的初衷之一。

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以来处于国家隐性担保体系之下,给人感觉就是“大而不倒”,即使银行面临破产倒闭的危机, 国家也会采取措施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但若真出现危机,这种政府兜底模式显然不太合适。一方面加重了央行的负担,相当于纳税人买单,不合情。另一方面,“国家隐形兜底”这也会变相减少银行风险意识,认为反正国家要兜底,自己发展过程中就容易激进。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显性的担保体系,打破了政府的隐性担保,可以有效减轻中央银行的财政和监管负担,提高金融体系对风险意识,提高金融稳定性。

在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设立功能完善、权责统一、运作有效的存款保险机构,增强金融企业、存款人的风险意识,防范道德风险,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存款保险制度要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企业。加快建立金融机构风险救助和市场退出机制,及时处置风险。

在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再次提出:要抓紧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方案,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

2012年7月16日,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2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称,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同月,一份题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报告提交至决策层。

2013年,央行发布《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内部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

2014年1月,央行在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中国已全面展开的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在2014年择机推出可能性很大。

2015年2月17日,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出台,李克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0号),公布《存款保险条例》。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标志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05

MPA评估体系:宏观审慎框架的初步建立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各国监管当局都认识到,为弥补原有的货币政策框架和微观审慎监管的空白,需要建立并且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美国和欧盟在2009年相继宣布建立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并成立专门机构。其他经济体和国际组织也开始着手加强这方面的金融监管改革。

我国央行也在2010年宣布启动宏观审慎监管,并于2011年开始建立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在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下,央行按月对逐个银行连续动态调整准备金要求,以应对信贷风险。信贷偏离度越小、稳健性程度越高的银行,可相应地少存放准备金、多放贷款。而合意贷款,就是在综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不良贷款率等多个数据后,商业银行可以自行测算合意贷款规模,并上报央行,后续商业银行按照实际业务和流动性状况安排年内的贷款进度。

随着金融创新快速发展,资产类型更为多样,狭义的信贷管理越来越难以有效实现宏观审慎管理目标,MPA(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是央行为维护金融稳定推出的新的监管机制。

2015年12月29日,央行宣布从2016年起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构建了以逆周期调节为核心、依系统重要性程度差别考量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并将评估对象分为全国性系统重要性机构(N-SIFIs)、区域性系统重要性机构(R-SIFIs)、普通机构(CFIs)。

根据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划分,全国性系统重要性机构(N-SIFIs)为人民银行总行管理的全国性银行业机构、区域性系统重要性机构(R-SIFIs)、普通机构(CFIs)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由所在地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根据辖内不同金融机构的系统重要性程度,从规模性、替代性、关联性、复杂性等方面合理区分。

MPA指标体系包括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大方面14个指标。

总体来看,MPA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提升监管机构间的协调效率,更好的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提高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效果,同时更有力的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

第五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

中国改革,从来都是目标坚定、蹄疾而步稳,以国家战略为纲,以问题导向为目,以底线思维为本,纲举目张,本固邦宁。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在浮云蔽日的全球宏观乱纪元,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会议展现出中国金融改革“顶层设计”的胆略、气魄和格局,为中国实现“金融稳、经济稳;金融强、经济强”的发展目标奠定了基础。我们认为,全国金融会议的核心精神,与4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国家金融安全”一脉相承。

国家金融安全的主线是利益,而本次全国金融会议则旨在促进新形势下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金融行业利益的协调统一。通过提振金融监管效率、规整金融市场秩序、明确金融职能引导,本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为目标,以维护金融底线、助力国家战略为前提,以优化金融行业的资源配置功能、管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金融之于实体的造血机制为内容,实现了中国金融改革“稳健的突破”。

中国改革,从来都是目标坚定、蹄疾而步稳,以国家战略为纲,以问题导向为目,以底线思维为本,纲举目张,本固邦宁。本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突破是历史性的,链式反应之后,中国金融生态将发生长期变化;突破又是渐进性的,中国“金融+”的内生演化将在政策指引之下稳健推进。

这种“稳健的突破”,于中国而言,是一种务实的选择,符合中国国情、针对中国问题、合乎中国利益。我们认为,“西式标准”削足适履,“务实选择”冷暖自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改变将会渐次发生,中国金融的成长之路将更趋健康,中国经济的逐梦之途也将由此更加阳光灿烂。

乘风破浪正当时,三大突破应时而出。金融究竟是什么?金融到底应该怎么办?这些基础性问题对于转型中的中国而言,始终举足轻重。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隐约之间,给出了重要答案。

第一,将金融事业定位在“国之重器”的高度。无论从会议召开时间、参与层次,还是从会议通报的言辞之间,都能捕捉到一个信息,金融的地位拔高了。金融不仅是一个重要行业,更是国之血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李克强总理则直言不讳地指出:“金融是国之重器”。金融地位的拔高在抬升了金融系统重要性的同时,再次明确了金融改革开放在方向性上“开弓没有回头箭”,金融风险管理则在严肃性上“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第二,将金融安全从技术层面提升至战略层面。本次会议首次将金融工作主题确定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这与国家金融安全的要义相一致,即在技术性的基础上更强调战略性,在“术”的层面之上更强调“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金融安全的属性抬升无疑使得促成安全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不拘泥于任何所谓金融行业的“既有经验”,这意味着中国金融问题的解决将更注重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协同,不以技术成败论英雄,不以短期得失论进退。

第三,将金融发展从行业维度提升到国策维度。当今时代,金融对社会发展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金融对国家运势的关键作用不断凸显,因此,金融发展,兹事体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高度,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紧迫感,齐心协力,勤勉尽责,坚定不移推进金融改革发展”。

金融发展是长期命题,注重发展,必然需要配套机制建设,正因为如此,本次会议强调“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正式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导金融监管协调,并注重“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短视化行为”。

积跬步而至千里,三种统筹稳健务实。金融的增长之“术”讲究专业致胜,金融的发展之“道”则强调平衡致胜。服务实体、改革开放和风险管理“三位一体”的金融职能本身就是平衡之道的体现,而更深层次看,稳中有进的金融发展更需要贯彻、践行三种统筹。

第一,统筹改革内容与推进时序。中国金融改革的内容是明确的,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综合化经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人民币国际化、系统性风险管控等,该做什么一目了然,关键是改革顺序的安排,既要兼顾国内基础和国际形势,更要考虑政策互动和市场心理。过去的一系列经验教训充分表明,稳健渐进、试点先行的模式更加有弹性、可把控、易推广。

因此,本次会议进一步强调并体现了对金融改革顺序安排的统筹考虑。在监管改革方面,会议并没有推出此前热议的激进方案,而是选择了一个务实可行、高效集约的方案,在保留并完善现有监管格局的基础上,实现了监管协同机制由虚向实的转变,并强调了监管方向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的重心转移。这种渐进有序的监管改革路径既有望解决当前系统性风险管理面临的一些问题,又为后续综合监管引领综合经营的破局预留了空间。

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会议更是直言不讳地强调“合理安排开放顺序”,这意味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三大开放政策,都将在长期稳中有进的前提下,选择“有进有退”、“短退长进”、“进退有序”的相机抉择模式,彼此呼应,短期有所取舍,长期整体协同。

第二,统筹利益总量与分配结构。做大总量、做优结构,是金融战略作为“国策”的核心要义。就总量而言,回归本位、远离风险、避免危机,才能长期做大。就结构而言,突破小我、顾全大局、激活潜力,才能全面做优。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将金融上升为国策之后,金融的利益就不再只是金融行业的利益,更是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因此,本次会议再度强调了“让利于民、让利于实体”的引导方向,“要促进金融机构降低经营成本,清理规范中间业务环节,避免变相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此外,以国家利益为本,就更需要看淡短期商业利益,注重长期发展利益,因此,本次会议再次明确了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向,“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发展绿色金融”。

第三,统筹金融人和金融事。既然金融事业已经上升为国之重器,那么,对金融人的要求也不能停留在技术层面。金融地位的拔高,在人的层面也有双向体现,本次会议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让行政官员更懂金融,让金融人才更懂国策,这实际上为金融国家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风物长宜放眼量,三大效应有望释放。正因为金融地位得以拔高,所以金融改革才会选择更加稳健、务实、有序的节奏,而理解本次会议,也更需要从短视的技术层面上升到长期的战略层面。

我们认为,本次会议意义深远,而改变将会渐次发生,三大效应有望逐步释放。第一,重点明确的风险管控将带来综合监管效应。金融稳则经济稳、国家稳,本次会议提出要“整治金融乱象”,这种措辞再次表明了金融监管趋严的紧迫性和严肃性,而当前监管任务落实的主要抓手则是“去杠杆”和“控风险”。

本次会议强调“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要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阵痛不可避免,监管执行的决心不可动摇,综合监管效应将渐次显现。

第二,稳中有进的改革开放将带来长期鲶鱼效应。将金融拔高为“国之重器”,将党置于领导金融发展的核心地位,这意味着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大趋势将更加不可动摇,任何利益藩篱都无法阻挡改革推进,任何市场乱象都无法干扰稳步开放。稳中有进的金融改革开放长期内将提振全要素生产率,为中国经济走出“L型”蛰伏奠定基础。金融是一池活水,活水总会流向价值洼地。

本次会议也点明了金融战略重点扶持的方向,要“做好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金融创新,搞好相关制度设计”,“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展保险市场的风险保障功能。优化金融资源空间配置和金融机构布局,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重点方向的重要突破将带来鲶鱼效应,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第三,务实有效的政策搭配将带来政策协同效应。中国经济金融有典型的中国特色,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天然就有内在联系。因此,本次会议并未就金融论金融,而是注重财政与货币的内在互动,要求“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搭配实施的背景下,金融监管和政绩引导的同步增强将有助于政策协同效应的显现,为中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统筹实现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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