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山外东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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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 2016)、《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2019.1.1)、《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2018.10.16)等有关精神,将广东省阳江山外东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省阳江山外东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阳江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山外东海域 建设项目概况:广东省阳江山外东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600万元。计划在示范区内建设人工鱼礁区1座,预制运输投放人工鱼礁礁体一批,形成礁体总空方量46656m³,覆盖海域面积约1.5k㎡;建设礁区警示浮标4座;礁区陆地警示牌(标示牌和标示石碑)2座;建设礁区在线自动监控系统1套。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阳江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6号 邮编:529500 联系人:谭向宁 联系电话:0662-332191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东邦鑫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风浦中路679号1405房 邮编:5100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29767891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公众参与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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