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热烟草”和“电子烟”有什么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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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热烟草的吸烟者人数正在增加。 另一方面,有电子烟,但两者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烟草制品? 即使您不吸烟,您可能也听说过加热烟草这个词。 还有电子烟这个词,两者的区别令人困惑,有时有人问我有什么区别。 日本有其他国家没有的与烟草有关的独特法律。 现在的JT(日本烟草工业)的前身是一家垄断公司,但它于1985年私有化,并相应地制定了与烟草相关的法律,其代表是“烟草商业法”。 根据《烟草商业法》,JT在日本独家获得生产烟草制品的许可,进口和销售需要财务省的批准。 根据《烟草经营法》,这些烟草制品必须使用烟草。 此外,由根据《烟草业法》(JT)获得许可的公司以外的人制造烟草制品,应处以“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不超过100万日元的罚款”(第47条)。 而“销售自己进口的人造烟草的人”将被处以“不超过50万日元的罚款”。 尼古丁是一种药物 一些尼古丁是液体的形式,由其成分化学合成,但在日本,尼古丁被《药事法》(原药事法)视为药物。 因此,制造和销售尼古丁贴片、尼古丁口香糖和尼古丁液需要许可证,使用尼古丁液的设备被视为医疗器械,也需要许可证。 电子烟具有蒸汽型产品,可以电加热用于制造蒸汽的液体并吸入它。 在海外,用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用尼古丁液体代替这种用过的液体中的叶烟出售。 禁止进口和销售这种尼古丁液体给他人(包括团体购买)和在日本国家做广告,自由交换也是非法的。 当然,使用尼古丁液体的电子烟被认为是医疗设备,如果没有许可证销售,则是非法的。 换句话说,没有电子烟使用烟草,即使它们存在于日本,也必须得到财政部的批准才能作为烟草产品在该国销售。 此外,厚生劳动省(MHLW)于2010年12月发布了有关电子烟的信息如下: ?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受《药品和医疗器械法》(《药品和医疗器械法》)的约束。 需要根据旧药事法获得批准(确认有效性和安全性等)。 ?迄今为止尚未在日本获得批准且尚未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法》批准的药品。 ?质量、功效、安全性尚未确认。 ?有尼古丁以外的有害物质的报道。 ?不希望在互联网上进口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 确实如此。 使用叶烟加热烟草 另一方面,JT的羽流,海外ICOS和GLOW中提供加热烟草,羽流允许在日本制造和销售,ICOS和GLOW允许进口和销售。 这些是结合了器皿和烟草棒的产品名称,但由于烟草棒使用烟草,因此它们是《烟草商业法》下的烟草产品。 电子烟只能在不使用尼古丁液体的日本销售,但实际上,它们是进口的,并在商店或网上销售。 当然,这些都是非法的,正如厚生劳动省宣布的那样,其中一些是危险的,因为它们是有害的。 许多与烟草相关的产品含有尼古丁以增加依赖性。 烟草公司一直在用手维持依赖,推出新产品,加热烟草就是其中之一。 这些吹在电子烟上的尼古丁输送产品被称为“新香烟”,但许多研究人员将其定位为类似于新型流感和新型冠状病毒的新型“传染病”。 加热烟草和电子烟都是“新型香烟”,但加热香烟正在日本普及,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正在欧洲和美国普及。 综上所述,日本法律规定不使用烟草的尼古丁液体为烟草制品,使用尼古丁液体的电子烟除个人使用外是非法的。 加热烟草是一种使用烟叶的烟草制品,但非法使用尼古丁液体的电子烟也在日本销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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