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广播电视台申请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审核意见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滁州市广播电台 › 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广播电视台申请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审核意见 |
滁州市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关于处置库存实物的请示》(滁广电字〔2022〕12号)已收悉,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214号)和《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滁政办〔2017〕179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申报的评估价值80180元的国有资产(酒和净水器)作公开出售处置。 二、请你单位按照《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并在处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处置收入扣除税金、资产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及时上缴财政。 三、请你单位按照《滁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26号)的规定,做好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四、请你单位根据此意见进行账务处理,并对相关的资产数据进行调整。
滁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 |
今日新闻 |
点击排行 |
|
推荐新闻 |
图片新闻 |
|
专题文章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win10的实时保护怎么永久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