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有土地范围内个人自建房首次登记办事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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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实地查看时间)。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标准: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共有证书工本费10元/本; 2.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税[2019]45号)。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获取电子证照);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 4.竣工规划的核实意见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材料,原件(1份); 5.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原件(1份);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报告,原件(1份); 7.公安或地名等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或命名的文件(无详细地址的提交),原件(1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或建筑造价超过100万元的才需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1.网上申办地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zrzyj/yhyshj/bdcdjzt/bsrk/content/mpost_1581211.html 注意:可以获取电子证照的直接调取上传,申请材料需要原件的应扫描原件上传。 2.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温馨提示:该业务已实施全市通办,申请人可向县(市)区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七、咨询电话:0759-3192377、0759-3192383 八、监督举报 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登记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59-3192382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湛江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从相应栏目获取信息: 1.登记机构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中心动态-营商环境-办事入口-办事大厅) 2.案件办理进展(办事查询-进度查询) 3.不动产信息查询(办事查询-查询证明/产权信息查询) 附件:(五)国有土地范围内个人自建房首次登记办事指南.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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