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全!2023年南通最新买房政策出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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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仅供参考 南通商业贷款政策认贷不认房,首套房首付比例2成,二套房3成。 (1)在南通及其他城市没有任何住房商业贷款的记录,算首次购房; (2)在南通及其他城市有过房贷记录,但已还清,也算首套房; (3)在南通及其他城市有一套房的贷款没还清,算二套房,首付比例及利率以二套房计算。 2、公积金贷款: 目前,南通公积金政策以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即认贷不认房。 图源:南通住房公积金网 根据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 (1)首付比例: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均为3成,最低可至2成 (2)贷款额度:首套房至高40万元/人,80万元/户,二套房至高40万元/人,80万元/户,高级人才和高级职称可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 (3)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4)贷款利率:首套利率3.1%,二套3.575%。 3、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的额度由公积金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相加得出。 (1)公积金部分的额度按照南通市住房公积金额度确定办法确定; (2)商业贷款部分的额度,按照下列办法确定:商业贷款部分的额度=较小值(评估值、网签价)*商业贷款成数-公积金贷款部分额度。 4、商转公组合贷: 南通部分银行,现可实行“商转公组合贷”。 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两年之内,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经公积金中心和银行预审通过后,可将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结清,重新办理公积金+商业性住房组合贷款。(详情咨询各大银行) 03.2023年南通购房补贴、人才引进政策去年以来,南通各地均出台了相应的购房补贴政策、人才补贴政策,现整理如下: 南通市区: 对在主城区(指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购房者(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按照购房总额(住宅部分)的0.75%给予奖补。 购房补贴申领时限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奖补政策之日止,逾期未领的视作主动放弃。 人才还可以享受一下以下新政: 通州区 通州区内注册企业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2022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0日期间在区内购买新建首套普通商品房的企业职工享受以下补贴: 注意:普通商品住宅产权登记面积不超过144㎡(含),不包括二手房。 需要购房企业职工在取得不动产证后60日内申领购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人才还可以享受一下以下新政: 海门区 如皋市 以上政策可以重复享受,补贴政策一个家庭仅享受一次。实施期限是自2022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实施期限暂定为一年。 人才还可以享受一下以下新政: 海安市 去年年底,海安市发布人才新政鼓励在海安购房安家: 符合条件的A、B、C、D类型企业,申购人才购买商品房(不含车位、车库等其他附属资产)的价格,分别按照商品房备案价的70%、75%、80%、85%的标准执行。 对工业企业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购人才购买商品房(不含车位、车库等其他附属资产)的价格,分别 按照商品房备案价的85%、82.5%、80%的标准执行。 此外海安市其余的购房补贴政策如下: 启东市 启东购房补贴时间为2022/5/27-公告取消购房补贴之日止,新房以开发企业提交合同网签备案申请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补贴范围:普通购房补贴可适用于一二手房,多孩补贴和人才补贴仅适用于新房。 申领期限:购买新建商品房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起三十日内;购买二手房自取得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起三十日内。 人才还可以享受一下以下新政: 如东县: 04.房票安置政策海安市 1、原则上一份房票安置协议出具的房票不得超过2张,房票票面金额不小于50万元/张; 2、凭房票购买海安市商品房可按购房时间段享受房票购房补贴; 房票记载人自出具房票之日起4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15%的房票购房补贴; 第5个月至第8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10%的房票购房补贴;第9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5%的房票购房补贴。 3、房票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持房票未购房或超期限未购房的,视同自行放弃房票安置,不再享受房票安置相应的政策性补贴; 4、每张房票允许实名转让一次,但不得分割转让。转让后兑付期限不变; 5、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限暂定为一年; 如皋市 1、补偿资金结算凭证(以下简称“结算凭证”)安置是我市现有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补充,被征收(搬迁)人可以自愿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 2、原则上一份征收(搬迁)安置协议出具的结算凭证不得超过2张,单张结算凭证金额不小于50万元/张。 3、结算凭证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持结算凭证超过期限未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适用结算凭证安置政策,原则上按货币补偿金额结算(需凭自有住房证明)。 4、结算凭证安置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被征收(搬迁)人持结算凭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使用结算凭证金额达80%(含)及以上的,以实际使用金额为基数给予6%的奖励;被征收(搬迁)人持结算凭证购房金额不足结算凭证金额80%的,以实际使用金额为基数给予5%奖励。 (二)被征收(搬迁)人持征收(搬迁)补偿协议、结算大表等相关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依法享受契税优惠。 (三)结算凭证记载人使用结算凭证购房,可叠加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5、自2023年1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之日起新开地块适用此办法。 05.2023年南通交易税费 06.2023年南通落户政策为引进人才,2021年4月崇川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南通城镇地区落户条件不高,其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不受住房等限制。 此外,南通立足发展实际,建立“3+2”青年人才津补贴政策体系,将原人才新政中青年人才生活津补贴享受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以真金白银的财政补贴加速青年人才集聚。延长补贴标准保持与原标准一致,即: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分别为500元/月、1000元/月、2000元/月和3000元/月,部分区还有叠加。 在目前多层次住房安居保障供给体系的基础上,明确将在通购房作为延长补贴期限的前置条件,引导青年人才购房安居、扎根南通。从人才发展规律和年龄结构来看,已经在通工作三年的人才,如果又在南通买了房,可以再享受两年补贴,加起来就是5年政策红利期,为人才长期扎根南通提供有力支持。实施“3+2”政策后,市区硕博层次人才在通工作并购房,最高可申领到54万元的购房补贴和生活津贴。 以上就是大家在南通买房时首先要了解到的一些政策,如果你有其他房产交易相关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本文信息资料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人民政府官网、南通本地宝、南通税务等平台,具体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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