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恩施州建始县县直部分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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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县直部分学校,业州镇、长梁镇部分学校专任教师紧缺问题,现面向县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和2023年县外在编申请并同意调入的现任乡镇小学及初中教师公开选聘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选聘教师共27名,其中县教学研究室1名、县民族实验初级中学3名、县实验小学4名、县民族小学4名、业州镇部分学校13名、长梁镇部分学校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建始县县直部分学校、业州镇 长梁镇部分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选聘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不含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截止2023年8月31日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2023年县外在编申请并同意调入的现任乡镇小学及初中教师。 四、报考条件 (一)县内在编在岗教师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报考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3)近三年来(2020、2021、2022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是“合格”及以上等次; (4)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现任小学教师可报考小学、初中学科;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现任初中教师只能报考初中学科;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现任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学科;现任教幼儿园的教师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相应学段和低学段的学科。 2.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县直学校(园)、业州镇、长梁镇(天生片区除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参加过2023年各级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考试的(在各级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了报考单位的资格审查,即视为参加过考试); (3)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6)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算至2023年7月31日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2023年县外在编申请并同意调入的现任乡镇小学及初中教师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需要满足岗位计划表(附件1)要求的对应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算至2023年7月31日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政策、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六、选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302室)。 3. 报名参加本次选聘的人员,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学段+学科),不选报到具体学校。反之,取消本次公开选聘资格。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始县县直部分学校 业州镇长梁镇部分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原件(县内在编在岗教师填写附件2-1、2023年县外在编申请并同意调入的教师填写附件2-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教师资格证、教研成果(报考教研员岗位提供)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订好后上交。 (二)资格审查 各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业州镇中心学校、长梁镇中心学校负责所辖选聘单位的资格审查),审查注意以下事项: 1.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取消选聘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在“建始网”上予以公告。 (三)考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取:选聘单位(业州镇中心学校、长梁镇中心学校分别负责所辖选聘单位)政工按通知时间到县教育局人事股(302室)统一领取准考证后,再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个人准考证。 3.笔试要求 (1)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严禁携带和使用无线电通信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计时工具等其他物品。所携带的通讯工具、计时工具等个人物品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3)考生只准携带黑色中性笔、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量角器等必要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其他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笔试考生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计划选聘岗位人数和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核减岗位计划,正常开考。 5.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四)成绩公告、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学历从高到低、教龄从长到短、年龄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若以上情况都一样则再组织一次考试)。体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自动弃权和体检不合格者,缺额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拟聘用人员确定、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始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参与选岗。制定拟聘用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根据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七)办理调动手续与岗位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内在编在岗教师的拟聘用人员在职岗相符的条件下,可保留原单位聘用职级的最低岗位等级待遇,今后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按保留待遇的岗位等级竞聘上一级岗位。2023年县外在编申请并同意调入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单位提供的岗位等级聘用。 建始县教育局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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