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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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概述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 申请对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在中国境内从事工商业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 办理材料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第1、3项材料。 表格下载相关表格下载专区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后在搜索框内直接输入“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选择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在线办理即可。 2.线下办理申请人可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流程以在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为例 1.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定位到福州市鼓楼区,如下图所示:
2.找到页面中的“热门办事”,点击“1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注册”。
3.进入页面后,依次点击“我要申报”——“服务地址”。
4.点击“去登录”
5.在弹出的页面选择“去‘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登录”。
6.点击“账号密码登录”,选择“法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即可。
7.登录成功后,即可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结果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联系方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常见问题1.个体工商户注销需要提交清算报告吗? 答:不需要。
2.个体工商户注销时是否需要提交清税证明材料? 答:需要提交,若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可以不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3.个体户注销一定要到现场办理吗? 答:可以线上办理,也可以现场办理。线上办理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
4.个体工商户注销是否需要缴回营业执照? 答:个体工商户在申请注销登记时,需要在提交申请时一并缴回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对于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的,登记机关在完成注销登记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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