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工程答疑公告第1次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温岭市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工程招标公示 › 温岭市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工程答疑公告第1次 |
各有关投标人: 温岭市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工程补充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调整为:125940421元。(不含渣土消纳费含税价3146947元,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中“最高投标限价(元)= 125108930(元)*调整系数。”调整为“最高投标限价(元)=125940421(元)*调整系数。” 3、渣土外运工程量及消纳工程量调整为72177.67m3。 4、合同补充条款新增一条内容:本工程模板支架按钢管扣件编制,工程量按接触面积计算。实际施工需按现行施工规范及当地相关要求执行,如实际使用盘扣、轮扣及扣件式钢管,结算时均不作调整,投标时投标人须综合考虑。 5、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的第12.2.1条“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修改为:签约合同价的15%,金额 元,其中含专用条款6.1.6条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签约合同价的5%作为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即民工工资)拨付至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详见12.5条款的账号)。 6、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的第12.4.4条中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修改为:农民工工资优先从预付款中的5%签约合同价中支付,上述款项没有结余后,每月根据实际发生的民工工资且不低于当期工程款的20%,凭民工工资清单和考勤清单,由承包人上报,经发包人审核后,拨付至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详见12.5条款的账号)。在足额支付前期和当期农民工工资后,工资专用账户自有资金结余较多的, 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下一期工程进度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适当降低人工费分账比例。 7、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的第12.4.4条中的“其他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修改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价款(含已发放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最高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格的80%工程价款(含预付款、已发放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后不再支付。 8、投标文件资格标格式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有调整,具体以本次上传的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9、原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本补充通知下的附件。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249-1.2022- 035)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招标人:温岭市民政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20220630164730770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温岭市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工程.rar |
今日新闻 |
点击排行 |
|
推荐新闻 |
图片新闻 |
|
专题文章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win10的实时保护怎么永久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