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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月1日,生产销售高档美容类护肤品某美白柔肤系列100套,不含税价格为42 000元,货款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收讫,另收取包装费1 130元。
(2)3月4日,向某化妆品超市销售普通面部护肤霜100盒,不含税价格为6 000元,爽肤水80瓶,不含税价格为1 000元。
(3)3月5日购进化妆品油性原料一批,当天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5万元;发生运费0.8万元,次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4)3月8日,向北京某美容连锁有限公司销售高档美容类护肤品某淡斑精华液1箱,共60瓶,每瓶不含税售价为300元,另收取包装物木箱子押金1 287元。
(5)3月12日,受托为陕西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加工香水精10吨,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3万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50万元,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6)3月14日,用市场畅销产品高档美容类护肤品某美白柔肤系列2 000套投资于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占该公司股份20%,货物已经交付。同类化妆品对外不含税最高销售单价为650元,平均销售单价为550元,单位成本价为400元。
(7)3月15日,购进香水精10吨,当天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买价100万元,税金13万元,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
(8)3月18日,向公司员工发放一批新研发的高档化妆品眼部精华霜作为职工福利,该批化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75万元。
(9)3月20日,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美容类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12万元,关税税率为60%。公司按规定向海关缴纳了关税、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相关完税凭证。
(10)3月22日,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提供的材料成本为86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当月尚未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的化妆品,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11)3月31日,和仓库库管员对账,其中生产原材料香水精期初库存300万元,本月末库存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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