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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05:45: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来源:桂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各位代表:桂林市第二届人民政府于2002年10月选举产生,已经四年。现在,我代表本届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四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协的支持下,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团结和依靠桂林市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克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困难,抗击“非典”、禽流感疫情和旱涝灾害,圆满完成了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02至2005年,桂林市生产总值由360.78亿元增加到531.76亿元,年均增长11.4%,增幅高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财政收入由32.9亿元增加到51.61亿元,年均增长15.0%。三次产业比重由29.8:31.2:39.0调整为23.6:39.7:36.7,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6.4%、14.5%、1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54.1亿元,年均增长22.4%,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壮大。2005年,桂林市县域生产总值356.21亿元,年均增长11.5%,占桂林市生产总值的66.3%;财政收入21.56亿元,年均增长17.0%,

    11个县(自治县)财政收入超亿元,灵川、临桂两县分别突破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3.02亿元,年均增长37.3%。人均生产总值在全区89个县(市)中,我市12个县(自治县)全部位居前40名,其中,永福、灵川、兴安、荔浦4个县排在前10名;永福、荔浦、兴安、灵川和临桂5个县先后荣获“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称号,阳朔、灌阳、恭城、全州和平乐5个县(自治县)获得“广西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在第五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临桂县进入“中国西部百强县”。

    ———农业和农村经济成绩显著。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首位,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迈出可喜步伐。2005年,农业总产值191.17亿元,年均增长6.4%,总量排广西第一。

    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形成“秋冬、春夏水果兼容”、“南橙北柑”、“畜禽并重”、“高山反季节蔬菜”等优势农产品发展布局。粮经种植面积结构由2002年的52.3:47.7调整为48.7:51.3,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的33.8%,优质谷、优质春夏水果、瘦肉型猪、优质家禽、特种养殖等优势和特色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农业科技等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通过无公害认定的农产品基地面积176万亩,通过国家级养殖业无公害产品认证10个、自治区级产品基地认定90个。农业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引进了江苏雨润、北京汇源、河北裕丰、香港华锦等一批国内知名龙头企业。桂林市已有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自治区级5家、市级47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607个,初步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均有龙头企业带动的格局。四年来,粮食、水果、蔬菜、生猪出栏、食用菌总量均居广西第一。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实现了县县通二级公路,县乡公路通车总里程7242公里,修建村屯公路941.84公里,乡镇通车率100%,行政村通车率72.2%。财政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亿多元,建成城市防洪堤35.7公里,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24座,小溶江水利枢纽前期工程开工建设。建成巴江口等一批水电站,水电装机容量达79.6万千瓦。城乡电网改造完成投资7.08亿元,农村电网改造基本完成。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7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6平方公里。建成农村人畜饮水工程343处,解决了2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新建农村沼气池19.88万座,入户率达42%。农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化综合服务水平达58%。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得到加强。

    ———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坚持把发展工业作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加快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现代工业,工业经济创历史最好水平。2005年,桂林市工业总产值507.2亿元,年均增长16.7%;工业增加值180亿元,年均增长14.0%。规模工业总产值275.14亿元,年均增长18.3%,增加值97.52亿元,年均增长17.5%;实现利税28.76亿元,年均增长19.4%;效益综合指数由2002年的110.0%提高到146.8%。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02年的26.5%上升到33.8%,工业对GDP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达37.2%。

    工业投入力度加大。四年实施工业项目1205项,完成投资145.9亿元,年均增长49.0%。其中,燕京(漓泉)新增30万吨啤酒生产线、华力重工非开挖设备生产基地等投资超亿元项目50项;实施技改项目886项,完成投资66.7亿元,年均增长24.3%,已有40项重点技改项目竣工投产。完成工业技术创新项目910项,实际投资9.18亿元,新产品总产值146.36亿元。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获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14个。

    工业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四年来,工业园区(包括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12.8亿元,功能日趋完善。高新区及铁山园、苏桥园、秧塘园“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引进208家企业入园,已有185家企业先后建成投产。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桂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完成规模工业产值78.5亿元,占桂林市规模工业总产值的28.5%,对桂林市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25%。县域工业发展迅速,工业集中区达23个,县域规模工业总产值122.43亿元、增加值44.06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34.6%和38.5%。

    ———第三产业稳步发展。始终高度重视旅游业,不断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194.92亿元,年均增长12.3%。

    旅游业取得较好成绩。编制了漓江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完成了9个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46个重点景区景点规划,推出“两江四湖”、《印象·刘三姐》等新景区,新增4A景区3个。成功承办了2005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世界旅游组织旅游研讨会等大型会展20个,新开通了桂林至曼谷、汉城等5条国际航线及桂林至巴黎、洛杉矶、悉尼等3条国际代码航线,增开了桂林至北京、深圳等7条列车始发线路。四年累计接待游客4266.6万人次,年均增长4.5%;旅游总收入191.76亿元,年均增长6.0%,其中,接待入境游客323.9万人次,入境旅游收入62.27亿元。2005年接待入境游客突破百万人次,被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旅游局誉为桂林旅游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通讯、餐饮、房地产、金融保险等产业发展较快。2005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78亿元,年均增长12.6%。铁路、公路、航空货运量1684万吨,客运量5569万人次。房地产开发累计投资120.44亿元,销售收入100.12亿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530.19亿元和296.17亿元。

    ———城乡规划建设迈出新步伐。坚持城乡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率的原则,相继完成了城区分区规划、临桂新城战略规划及城市多项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12个县(自治县)进行了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部分县编制了县城发展战略规划,乡镇规划工作逐步推进。市政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6.37亿元,实施城市建设重点项目33项,改造小街小巷165条,体育中心等一批公共设施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内涝治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城框架不断拉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小城镇建设、新村建设和村庄整治改造不断加快。我市荣获了“中国十佳魅力城市”,兴安县兴安镇荣获“全国十大魅力名镇”,灵川县大圩镇荣获“全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

    城市管理不断加强。以“创城”和“南珠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共拆除违法建筑36.36万平方米。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工程,市容市貌大为改观。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储备工作取得进展。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清理拖欠工程款3.24亿元,网上申报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结清。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连续四次夺得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漓江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一控双达标”提前完成国家下达计划。200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5.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市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8.2%,连续四年在全国47个重点城市环境整治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四年人工造林5.7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3.9万公顷,桂林市森林覆盖率达66.5%。猫儿山、千家洞列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推进。百里生态小康文明长廊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桂林市建成生态县5个,生态乡10个,生态村15个。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红岩新村成为全国生态农业旅游示范点。获“全国城市区域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双十佳’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水环境建设模范城市”和“2005年中华环境奖”。

    ———改革开放取得新成绩。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积极采取引资嫁接等多种改革形式,先后引进上海复星、广州立白、中国昊华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四年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制45家。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农村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全面完成,2004年取消除烟叶以外的特产税,2005年提前一年免征农业税,两年直接减轻农民负担2.4亿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乡镇撤并工作顺利完成,桂林市乡镇由145个减少到

    133个。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城区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得到加强,公共财政建设加快,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粮食流通、农村信用社、供销合作社、水利工程管理、畜牧兽医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等各项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桂台、泛珠三角以及东部沿海区域经贸合作,深入开展“百企入桂”①活动,实行重大项目“绿色通道”②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跟踪负责制。累计引进外资项目216个,实际利用外资2.25亿美元,年均增长40%。累计引进内资项目1514个,实际到位资金143.74亿元,年均增长80.5%。引进广东鸿瑞、新疆广汇、国美电器等国内外知名企业20多家落户桂林。对外贸易较快增长,进出口总额累计13亿美元,年均增长20.3%。其中,出口总额累计8.6亿美元,年均增长27.8%。

    ———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累计实施重点项目237项,完成投资145.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3%,形成了以工业、交通、能源项目建设为重点的投资新格局。实施了海螺水泥技改等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建成了思安江水库、银河水电站、全州至黄沙河高速公路;加紧建设桂梧高速公路(桂林段)、国道过境高速公路灵川至三塘段等项目。万福路、城北水厂、北冲污水处理厂、东二环路、南洲大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工程、城市管道燃气工程等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城市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268元、3003元,年均增长6.7%和9.8%。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食品、药品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逐步完善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7.49万、36.86万、24.98万、19.99万、20.13万,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得到应有保障。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23.15亿元,覆盖面达80.5%,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2亿元。自然灾害紧急救援体系逐步完善。已建成五保村630个,入住五保老人5980人,3.4万五保对象全部纳入财政供养范围。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四年来,桂林市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7.1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17万人,接收和安置了大中专毕业生6.53万人,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4.2%以内。农村劳务输出50.75万人,常年在外务工农村劳动力达70万人。扶贫开发成效明显,共投入9.7亿元,基本完成了首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任务,3.2万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9万低收入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广泛开展社会救助,认真解决困难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步伐加快,组织实施了“老年星光计划”、“孤残儿童明天计划”、“白内障患者复明计划”、“残疾人温饱工程”等。我市获得“全国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全州县获得“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

    科技和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累计投入科技开发资金34.02亿元,完成科技项目908项,获得自治区以上科技进步奖77项。创建企业技术中心42个,建成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开发新产品653项,其中省部级以上新产品267项。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广西首位,是全区唯一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11个县(区)14次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33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人才工作取得新成绩,挂牌成立了国家级“中国桂林旅游人才市场”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基地———桂林罗汉果产业链开发基地,创建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③2个、市级3个。科技普及水平不断提高。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确立,各项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稳步发展,县、区“两基”④工作全部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普九”人口覆盖率100%,“普实”⑤提前两年完成自治区规定的达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教育投入不断增加,“两免一补”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到了落实,预算内教育经费四年累计达38.7亿元,年均增长12%,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7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校舍面积100万平方米,城乡学校面貌明显改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学校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得到较快发展。

    文化事业取得好成绩。新建了少儿图书馆等一批文化场馆、活动中心,桂林图书馆被文化部和“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确定为广西省级分中心,市群众艺术馆、叠彩区文化馆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文艺精品创作成果丰硕,共获国家级奖励40项、国际级大赛奖4项,桂剧《大儒还乡》获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优秀剧本奖,《漓水谣》、《白鹭缘》获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曲艺展演一等奖。甑皮岩遗址博物馆改造、桂海碑林保护性扩建等文物维护及综合开发利用进展顺利。灵川、灌阳县被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灵川、阳朔县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文化产业发展速度加快,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印象·刘三姐、愚自乐园被列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乐满地跻身全国十大娱乐示范基地。广播电视事业有了新发展,2170个5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通过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验收。新闻出版事业稳步发展,成功承办了全国第十四届书市。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逐步健全,成功抗击了“非典”、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成了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和传染病医院门诊综合大楼、9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县(自治县)传染病区新建等项目。城乡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救治水平不断提高,妇幼保健工作处于广西先进行列。兴安、灵川、龙胜、恭城、阳朔等县(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平均参合率达80%以上,受益农民101万人,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桂林市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7个,七星区获得“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卫生村1264个。我市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市县体育场馆和群众健身设施逐步完善,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竞技体育取得好成绩,成功举办了自治区第十届运动会和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牌数、金牌数均获全区第一。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桂林市人口出生率持续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连续四年获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荔浦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和秀峰区先后被评为“全国优质服务县(区)”。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推进。“八荣八耻”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全民国防教育不断深入,“双拥”、军警民共建工作取得新的成绩。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双拥模范城”。

    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依法治市,严格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健全,村民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完成换届选举。普法教育逐步深入,人民群众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我市被评为“四五普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以建设“平安桂林”、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治安防控、快速反应联动体系,依法处置多起重大突发事件,刑事案件特别是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刑事案件明显下降,城市应急能力明显增强。重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和化解农村“三大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指标都有较大幅度下降。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支持政协参政议政,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以及社会各界来信来访的办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共办理漓江综合整治、青狮潭水库综合治理、小街小巷改造、消防设施建设等人大代表建议590件、政协委员提案1293件,办复率100%。

    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许可法》深入实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63项,市级划到县级行政审批事项79项。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市投资办证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政府机关服务意识增强,办事效率提高。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市政府领导、市直部门领导与群众直接对话,解答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外来投资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投资软环境评议评价活动,满意率95%。坚持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年来,我市审计、物价、编制、口岸、打私、档案、地震、人防、外事、接待、侨务、台湾事务、老龄、红十字会、妇女儿童、宗教、地方志、社会科学、机关事务、发展研究、驻外办事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我市统计工作获得全国先进。国家安全、金融、保险、工商、税务、邮政、通讯、供电、气象、水文、石油、烟草、盐务、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铁路、公路、民航、海关、边检、海事、检验检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中央和自治区驻我市各单位为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国防动员工作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驻桂林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支持和参加地方经济建设、抗灾救灾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桂林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生态环境优良,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取得的成绩令人振奋,进步有目共睹,经验尤为珍贵。在工作中我们真切地体会到:坚持以人为本、富民强市,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坚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劲;坚持扩大开放、深化改革,任何时候都不能停步;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任何时候都不能偏颇。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监督与支持的结果,是桂林市各族人民团结拼搏、努力奋斗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桂林市各族人民,向驻我市中央、自治区各单位、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海内外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桂林现代化建设的友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小,综合经济实力不强;自主创新水平还不够高,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还比较低;县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较大,部分城乡居民生活仍然比较困难;就业再就业的压力仍然比较大;财政收入水平不高,县乡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社会治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政府机关工作作风、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对于这些不足和问题,市政府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五年,也是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关键的五年。各级政府必须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突出加快发展主题,结合桂林实际,拓展新思路,谋划新举措;以建设新农村为主线,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新发展;以高新技术为先导,推进工业化,实现工业新突破;以新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城镇化,实现城镇面貌新改观;以旅游业为龙头,推进现代服务业,实现第三产业新跨越;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新转变;以富民强市为出发点,推进各项事业,实现社会和谐新进步。

    根据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桂林市生产总值达到860亿元,年均增长10%;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1.5%;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力争突破1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5%以上;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下。

    为实现上述目标,建议新一届政府主要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富裕农民为中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支撑,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关键,以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为保障,努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着力实施“九个一”工程,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00家,农村劳动力输出总数达到100万人,新增以毛竹为主的速生丰产林100万亩,毛竹低产林改造100万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00座,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元,建设新农村示范点1000个,硬化改造村屯道路1000条,完成10000个自然村(屯)村内道路硬化改造。

    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建设“三大基地”,培育“五大支柱产业”,即:把桂林建设成区域性的南方优势果蔬生产、农产品出口、畜禽产业化基地;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培育壮大优质粮食、优势果蔬、优质畜禽、中药材、竹木花卉等支柱产业。力争优质谷占水稻总面积的90%以上,以名特优和春夏熟水果为主的水果总产达到200万吨,以反季节夏秋蔬菜为主的商品蔬菜总产达到410万吨。积极扩大生猪、家禽、草食性动物、特色水产品养殖。加快发展罗汉果、青蒿、三木药材等中药材生产。花卉种植面积达到6万亩,以毛竹为主的竹类总面积达到250万亩。加快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大力培育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加快推进农村道路、水利、饮水、电网、通信、商贸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农村沼气池建设,新建沼气池14万座,力争成为广西首批沼气化市。继续加快农机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完善气象灾害监测设施。继续落实农业补贴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继续实施单位包村工作责任制和社会帮扶制度,分批完成164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任务。贯彻落实少数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以工业化为龙头、城镇化为载体、农业产业化为依托、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突出“四个重点”,即:重点围绕各县资源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食品饮料、竹木加工、矿产、水电等特色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力争农产品深加工率达30%以上;重点扶持县域中小企业,积极引导各类工业项目和乡村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聚,推进县域工业发展;重点以农业科技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为着力点,以绿色证书工程为载体,实施农民增收致富技能培训工程,农业新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掌握1—2门实用技术的农村劳动力达80%以上,培养和扶持一批具有带头作用的经济能人和有示范作用的中心农户,带动千家万户奔小康;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育壮大劳务经济,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培训300万人次,鼓励农民落户城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努力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二、加快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现代工业,推进工业化进程

    按照自治区“一轴两廊”⑦工业发展战略布局,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产业集群为重点,做强企业、做大产业,推进现代工业发展。通过五年努力,确保工业总产值突破1100亿元,确保工业投资达到400亿元,其中技改投资达到200亿元,力争实现强优企业“1234”发展目标,即:10户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20户企业达到10亿元,30户企业达到5亿元,40户企业达到1亿元以上。

    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积极运用现代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提升传统工业竞争力。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三大平台”建设,加强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突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发展高科技、低能耗、低物耗、环保型、节能型企业,力求高新技术产业总量和规模有新突破,力争桂林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在国家级高新区的排位明显前移,基本形成桂林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格局。

    加快园区建设步伐。进一步理顺高新区“一区多园”管理体制。完善园区建设管理机构,集中力量加快铁山园、苏桥园、秧塘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相关产业配套项目建设,抓好园区企业的培育和入园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完善园区功能和服务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引进工业项目200项。重点支持30户强优企业以商招商,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对产业升级拉动力强的项目进入园区。发挥园区的资源优势,建立桂林市工业园区无县界、资源共用、利益共享的新机制。鼓励各县根据自身条件建立各具特色的工业集中区。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产业成链、服务高效的产业集群发展平台和以高新技术为主的新型工业化基地。力争园区工业经济总量占桂林市工业经济总量的50%以上,县域工业集中区经济总量占桂林市县域经济总量的30%以上。

    把发展产业集群作为工业强市战略的重点。以规划引导集群、品牌引领集群、园区凝聚集群、龙头企业带动集群、整合资源壮大集群。一是着力培育壮大百强企业,突出抓好“五个一批”企业,奠定产业集群发展基础,即:利用资产重组、引资嫁接、上市融资等资本运作方式,做大做强一批;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培优扶强一批;发挥区域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整合做大一批;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孵化培养一批;引进外来投资,创建一批。二是重点培育壮大“六大支柱产业”,即: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食品饮料、橡胶制品,六大产业年销售收入达500亿元。三是实施品牌战略。力争新创品牌产品20个以上,努力打造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扩大和提升我市工业的影响和地位。通过培优扶强,拉长产业链,形成几个规模大、关联度高、互补性好、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集群。

    完善和落实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领导服务企业责任制,政府、部门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为企业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形成全民、全社会参与支持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注重提升企业经营者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懂经营、善管理、视野开阔的企业家队伍。

    三、加快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

    以新城区建设为重点,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充分利用桂林是国际著名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桂湘黔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大湄公河次区域旅游门户城市、广西副中心城市的定位,按照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桂林城市总体规划》、《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从速编制桂林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以水、电、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交通场站调整、高等院校迁移、产业园区建设等为载体,分组团发展,拉开城市框架,形成以建设生态城市⑧为核心,主城区、临桂新城、雁山新区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通过五年努力,市区建成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常驻人口达100万人。按照生态环境良好、配套设施完善、商务环境优越、城市管理规范的要求,推进主城区建设改造。进一步完善两江四湖环城水系,加快明王城保护开发和建筑文化⑨建设,结合城市片区改造,加大“城中村”整治力度,完善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推进小江小河整治、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和江滨、江洲、沿湖水系绿地建设。以加快公园建设为重点,拓展城市绿地面积,大力开展社区、单位庭院、住宅窗台、阳台绿化美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城市东延步伐,抓紧漓江东岸堤、路、园建设,积极发展以铁山园为中心、以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为主体的东向组团。适度发展以物流业为依托的北向组团。临桂新城以县城和秧塘园为重点,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加快产业项目和各种要素聚集,加强商贸、物流等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打造现代工业新城区。雁山新区以教育文化为重点,大力发展各类大专院校、科教文化机构和产业项目,积极发展旅游服务业、生态观光农业,抓好配套设施建设,打造以教育、文化、旅游、休闲度假等为主的综合新区。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重点加快湘桂走廊、旅游通道、百里生态小康文明长廊沿线的县城、乡镇以及35个自治区重点镇,尤其是8个国家级重点镇的建设,形成南以荔浦、平乐县城,北以全州、兴安县城为重点的市域副中心的城镇带。桂林市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继续抓好县城总体规划和乡镇规划的修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整治周边河流、水系,改善城镇环境,完善城镇功能,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加快新农村规划建设,基本完成桂林市行政村及自然村屯的规划编制工作。硬化道路、绿化村庄、净化河道、美化环境,使村镇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和土地用途管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政设施管理和城市、乡镇、村屯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清洁城市、清洁农村、清洁漓江和清洁公路两侧“四大行动”,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巩固“创城”和“南珠杯”竞赛成果。

    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水源、矿产、森林等重要战略性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特别要注重从源头上保护环境和防治污染,加强青狮潭水库、漓江源头及兴安、灵川段的保护,抓好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江河源头及两岸、重点开发区域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继续推进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漓江生态补水和退耕还林工程,加强城市绿线⑩管理和绿化工作。桂林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7%。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与综合利用等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

    四、加快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围绕打造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和世界山水文化体验之都,以优良的旅游资源和配套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经过五年努力,年接待人数达1600万人次,年收入达100亿元以上。巩固提升观光旅游,着力发展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民族风情和红色旅游,加快推进旅游产业结构升级,实现旅游产品由观光主导型向多元复合型转变。严格执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优化配置旅游资源,对漓江、桃花江、桂江等自然旅游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完善漓江风景区、环城水系及市区精华景点游览线路。大力开拓高端旅游产品,努力把漓江风景区、乐满地、愚自乐园、印象·刘三姐、两江四湖、龙脊梯田、八角寨、灵渠等打造成世界级旅游景区。以客源市场为导向,突出山水和文化两大品牌,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大力拓展入境及国内中高端旅游客源市场。继续加大县域旅游开发,引导和推动“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上档次,完善旅游区域布局,加快完善市县旅游协调发展的大桂林旅游圈。积极参与国际旅游合作和区域旅游协作,大力推进旅游国际化进程。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车船等旅游行业的宏观调控,引导企业遵守市场规则健康发展。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优化旅游环境,充分发挥旅游协会的作用,全面提升旅游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拓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积极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对外辐射能力,促进二、三产业的良性互动。加快发展交通运输、房地产、酒店、餐饮、文化娱乐、商场等第三产业。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改造、提升商贸等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会展商务、物流配送、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努力拓展中介服务业、现代工业服务业、社区家政等新兴服务业领域。加强现代商贸物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桂林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城、八里街商贸物流中心、琴潭商务服务区等一批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努力把桂林建成区域性物流中心。

    五、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加快推进各项改革。继续推进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加大对停产、停业和特困企业资产处置力度,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妥善安置职工。进一步加快公司制改造步伐,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开展企业绩效评价,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知名企业、知名品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力争新增上市企业3户以上。深化农村综合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改革,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融资体制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改革。

    实施对外深度合作战略。整合招商资源,创新招商方式,积极推动中介组织招商、以商招商、产业招商。依托风景游览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桂冠”,发挥桂林高新区优势,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圈、桂台、泛珠三角等区域经贸合作,深入开展“百企入桂”活动,努力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重点围绕发展支柱产业、总部经济、研发中心、县域经济、物流等领域,引进一批重大项目。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责任制,强化“绿色通道”、投资项目软环境督查、引进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机制,提高招商引资效率、签约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力争引进投资上亿元的项目100个,累计实际到位资金600亿元,其中,引进5-10个跨国集团公司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到桂林投资。

    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做好“品牌振兴计划”、“医药出口创新基地”工作,利用医药、电线电缆、机电产品、通信产品、橡胶制品、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等出口优势,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附加值。经过五年努力,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出口额分别占出口总额的60%、10%和10%以上,确保1户企业出口额超1亿美元、2户超5千万美元、10户超1千万美元。

    六、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抓好财政金融工作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思路,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投资规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各行业、各部门要研究提出投资效益好、市场前景广、关系桂林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建立完备的项目库。强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今后五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200项,总投资1000亿元以上。市政建设重点抓好临桂新城和雁山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续建东二环路、北区污水处理系统、主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配套、东环路综合整治等项目。交通建设重点抓好桂梧高速公路(桂林段)、国道过境高速公路灵川至三塘段、桂黄高速公路(桂林至兴安、兴安至全州段)、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资源至龙胜干线公路等项目;支持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桂林国际航空港建设。水利建设重点抓好城市防洪排涝、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改造等项目。能源建设重点抓好苏桥电厂扩建、南山电站续建、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城市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进行资本运作,拓宽项目投融资渠道,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加强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强化财政预算的硬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支出比重。严格财政性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管理,强化项目资金预算、使用的评审和审计监督。健全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发挥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密切银政、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优势企业和有潜力企业,积极支持金融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七、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文化名城

    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有机结合,全面彰显历史文化名城形象。加大靖江王府王陵保护性开发力度,加快桂林大剧院、桂海碑林扩建、甑皮岩遗址二期、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扩建等文化设施项目建设。创新文艺人才培养和文艺创作机制,加强历史文化以及区域性、民族性文化研究和开发,以桂剧、桂林山水绘画摄影、民族民俗文化等文艺精品创作为切入点,造就地方戏曲、漓江画派、桂林作家群等一批代表性文化群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完成《桂林市志》修编工作,为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和理论支持。做好文化产业规划,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整合文化资源,促进文化资源与旅游发展相结合,加大项目引进力度,以项目带动文化产业、以产业推动文化全面发展。大力发展影视制作、艺术品展示与交流等文化产业,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增加基层文化设施投入,推动农村“文化小康示范村、示范户”建设,不断提高“漓江之声”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水平。全面完成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文化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八、加快社会事业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桂林。继续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抓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创建“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加快建立“五个体系”,即: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企业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才小高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等为支撑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以政府为引导,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以项目为载体的科研成果及专利技术转化体系;以中央和地方科技力量有机结合,发挥高校院所和桂林高新区作用的区域创新体系。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力争新产品产值率达28%以上,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以上,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继续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完善人才的培养、集聚和使用机制。充分发挥我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把我市建设成为广西重要的人力资源中心。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刀道。巩固“两基”成果,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中小学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统筹市县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筹建桂林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实现职业教育集团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推动桂林旅游学院筹建,构建桂林高校发展新格局。

    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强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条件。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文明卫生村建设,农村安全饮用水达标率80%以上。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的监管,重视职业病防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继续做好体育工作。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出优势门类,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认真备战自治区第十一届运动会。圆满完成中日韩三国青少年体育交流大会承办任务。积极培育和规范体育市场。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认真抓好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在我市的试点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和政策引导,重点做好农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解决性别比偏高难题。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活动。

    突出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重视解决“4050”人员┩刀盗的再就业问题。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引导和服务工作,倡导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95%。加强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全面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做好老年人、残疾人工作,加大“扶残安居”┩刀德力度,抓好残疾人康复和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比例,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条件。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抓好直管公房管理改造,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构建新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社会稳定。发扬民主,推进民主科学决策,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强化司法公正,做好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群防群治措施,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和旅游业的综合管理,加强“城中村”、公共娱乐场所安全整治。实施科技强警和社区警务战略,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视信访和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应急避难场地,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工作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以实践“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城乡居民素质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倡导文明和谐的新风尚。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城镇、文明行业、和谐社区、和谐村屯以及军警民共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国文明城市”。

    九、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

    要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重点围绕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食、住、行、上学、看病、就业、保障等问题,加大投入,创新办法,长抓不懈,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今后五年,市政府将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财力,扎扎实实为民办十件实事。(1)实施小街小巷改造工程。每年改造市区小街小巷50条左右。(2)实施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全面完成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3)实施社会稳定工程。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10、119、120、122联动体系。(4)实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成桂林市行政村及自然村屯规划编制;加快实施行政村和自然村通达工程,4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道路硬化;完成10000个自然村(屯)村内道路硬化改造。(5)实施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工程。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市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6)实施扶贫助学工程。建立扶贫助学基金,解决城乡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7)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解决农村6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34.4%以上。(8)实施农村沼气池建设工程。新建农村沼气池14万座。(9)实施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培训300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30万人。(10)实施城乡居民安居工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以上,缓解1.2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完善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全面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和农村学校D级危房改造。实现每个乡(镇)都有敬老院。实现乡镇干部职工人人有住房,人均办公用房面积达到自治区标准。加强社区办公用房建设。

    十、加快建设法治型、效能型、服务型政府,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凡是市场机制能解决的,政府都要坚决退出,把主要精力用于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控制机构、编制、人员增加。继续完善重大决策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基层单位意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保证政府决策的可行性、有效性。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刀得,保障公民知情权及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完善行风评议和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加大投资软环境建设力度,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追究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抓好跟踪督办、检查反馈和考评奖惩。积极整合行政资源,继续推行电子政务,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廉洁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加强与人民政协联系,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取得了可喜成就;展望未来,我们对加快发展充满信心。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桂林市各族人民,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克难攻坚,为建设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社会文明、文化发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桂林而努力奋斗!

 

《政府工作报告》名词解释(1)百企入桂:是指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01年8月启动的民营企业发展工程,旨在引入区外民营企业家到广西投资的招商引资活动。(2)绿色通道:是指市政府实施对我市重大招商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一站式办证和全过程督查,缩短重大招商项目审批时限,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进程中的问题,确保引进的重大招商项目落地开工的机制。(3)人才小高地:是指自治区2002年提出了建设“人才小高地”的设想,旨在集中全区各方力量,采取特殊的政策和措施,依托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优势企事业,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并有效发挥其作用的“人才特区”。(4)“两基”:是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5)“普实”:是指自治区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和评估验收工作,主要内容是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对各学科实验和操作技能加强教学并进行考核。(6)“两免一补”:是指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政策。(7)“一轴两廊”:是指自治区提出要在广西形成经济布局、人口分布、资源环境“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干”字形工业布局。“一轴”,是指壮大南宁-来宾-柳州-桂林工业经济带。“两廊”,一是指加快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宁、崇左等市工业经济带建设,实现临海工业的重大突破,形成南部沿海沿边工业走廊;二是指建设好梧州、贺州、玉林、贵港、柳州、河池、百色工业经济带,形成中部东西工业走廊。(8)生态城市:一般认为,是指依托现有城市,根据生态学原理,应用现代科学与技术等手段,逐步创建可持续发展的人居模式。(9)建筑文化:是指建筑所表达的文化内涵,以建筑空间、建筑装饰构成具有地域性、民族性与世界性文化特征的建筑风格与建筑环境,是一种注重环境与建筑交融的建筑理念。(10)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市区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11)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预算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公用经费逐步增长。(12)“4050”人员:是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13)“扶残安居”:是指残联工作的扶助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解决居住问题。(14)阳光政务:是指政府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把政府运作放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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