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之久!弦子诉朱军一般人格权纠纷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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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某诉朱某骚扰案,二审宣判维系原判、证据不足,朱某无罪。案件从2018年7月26日说起,弦子在其朋友圈内发长文讲述自己在央视实习时遭到央视主持人朱军的性骚扰。当时网络上正在掀起“Me too”浪潮,一时间引发热议。 2018年8月15日,朱军委托律师发函,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弦子和她的朋友@烧麦同学:要求删除所有针对朱军的微博,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朱军65万人民币。同年9月25日,弦子和律师也向人民法院递交朱军侵犯人格权的起诉书,要求朱军赔礼道歉,并赔偿6万元人民币。 2021年9月14日海淀法院对原告弦子诉被告朱军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当庭宣判:庭审中、原被告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弦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军对其进行性骚扰的主张,故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弦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朱军赢了,原因是弦子方证据不足,不足以证明朱军对其实施过性骚扰。原告一方作为举证方无法拿出足够的证据确实应承担因举证不能带来的不利后果。 ![]() 2022年8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周某某与被上诉人朱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双方依法陈述了各自的意见,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辩论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实施了性骚扰行为,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周某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 (本文综合中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网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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