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洛川县城环境噪声管控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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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复习、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中高考期间噪音管控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01 管控时段 高考期间:6月3日至6月8日 中考期间:6月13日至6月19日 02 管控区域 考点周边、商业经营区、居民区、建筑工地、公园、广场、夜市摊点等区域。 03 具体要求 1、建筑工地:6月3日至6月8日、6月13日至6月19日禁止建筑工地夜间(晚20:00至次日晨07:00)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其余施工时间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其中6月6日至6月8日、6月16日至6月19日全天禁止建筑施工作业。 2、文化场所、集会及商业宣传:6月5日至6月8日、6月15日至6月19日全天禁止露天烧烤营业(含公安局对面、丰禾苑南门、朝阳市场夜市、民俗博览园、苹果城夜市、东关大街夜市、步行街及龙翔路、凤栖小区西门等夜市),禁止露天娱乐和集会活动(含新安广场、振兴公园、民俗广场、体育场等),其余时间段控制噪音排放。禁止夜间进行有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其余时间段所有文化娱乐场所严格控制噪音排放,确保周边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商业经营活动:6月5日至6月8日、6月15日至6月19日禁止商业演出及宣传审批,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夜间进行有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 4、禁止鸣放烟花爆竹和其他边界噪声超标的活动。如确有特殊情况或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洛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提出申请,(含开业、店庆、红、白喜事)。 5、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为噪声污染控制监督管理部门(3635900、3912319)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 6、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严厉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希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顾全大局,积极配合遵守以上规定和要求,确保我县中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洛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5月30日 来源:洛川城管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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